原来我想要的天长地久,到头来不过误会一场。
《大病》年初的时候,就有人跟我说,有一部新的爱情神作《The Big Sick》,这部电影的名字很奇怪,翻译过来是《大病》。
电影里面,喜剧演员库米尔在自己的一场单口喜剧表演后,认识了正在读研究生的艾米莉,老套的搭讪方式,喜剧演员“无所谓”式的幽默,酒精的助攻,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有时候两个人会选择这样的开始,就注定了难以长久的结局。
但很奇妙的是,一夜情后,他们被彼此幽默风趣的个性所吸引,所以有了第二次的约会,她们以为每一次的见面都是最后一次,却总是在期待着下一次。
虽然她们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来自巴基斯坦的库米尔,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会遵从父母的意愿,娶一个巴基斯坦的女人,而像艾米莉这样的美国女孩,从来都不在自己的考虑范围。
后来艾米莉生了一场大病,库米尔才开始学会审视自己的内心,两个人最后也顺利地走到了一起。
倘若艾米丽没有生病,库米尔可能依旧在酒吧里说着无聊的喜剧脱口秀,用老套的撩妹方式搭讪喜欢的女孩子,发生肉体关系后和对方说有严格的两天约会规则。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巧合,所以真的走到最后的人,总是寥寥。更多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而选择了分道扬镳。
爱是平凡渺小的我们,是无法逃避的挣扎,是懦弱,是胆怯,是就算曾经拥有过,却永远在自卑怀疑的忧虑不安。
国庆期间,我去参加大学同学的婚礼,在婚礼前一夜的单身party上浪到了12点,打车回酒店的路上,遇见了爵士。
小城市的凌晨12点,路上冷冷清清,爵士和她的电动车一同躺在辅路上。她试图站起来扶起电动车,这样的动作反复了三次都没成功,我在车上看着想笑,又动了恻隐之心,所以提前下了车。
刚走近她,就闻见了爵士身上地酒味,我给便利店老板打招呼让他帮忙看一晚电动车,就带着爵士回了酒店。
第二天早上,我不是被闹钟吵醒的,是被爵士的叫声惊醒的。她一边摇我的身体,一边叫“你不会是拉拉吧,我只听过男的捡尸,还是第一次见女的也捡尸呢。”
我白了她一眼,说道:“大姐,要不是我昨晚把你捡走,说不定你就真的被捡尸了。”
我说完这句话,仿佛戳中了爵士的点,她一屁股坐在床的另一边,沉默了好大半天之后,嘴里嘟囔了一句:你怎么和他说的话一模一样呢。
我楞了一下,猜想昨天让爵士喝醉的人,可能就是那个他吧。
但我还是忍不住还是问了一句,让你喝醉的那个人吗?
我俩的姿势有点奇怪,我躺在床上,带着一点好奇心,她坐在另一张床上,眼睛突然有点红红的。
可能因为跟陌生人倾诉心事更有安全感,爵士抹了一下眼睛,盘着腿坐在床上跟我说起了昨晚喝醉的原因。
他叫虎鱼,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嘲笑他脖子上挂的那个胖头鱼的挂件。
其实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跟见到你很相似。
也是一个喝醉的夜晚,只不过他是从酒吧厕所捡到的我,把我带回了家。
第二天酒醒后,他和你说了一样的话。
我喝了他熬的粥,用他新买的牙刷刷了牙,洗漱完收拾好要回家的时候,他特别严肃的说,女孩子以后不要一个人去酒吧,很容易出事的,还好这次遇见了他。
我调侃道,你不会看上我了吧,想玩欲擒故纵?
他啪的关上了门,把我挡在了门外,让我吃了一鼻子灰,我心想,这个男人真没男人风度。
其实那次我不是一个人去酒吧的,我和当时玩的比较好的朋友一起去的,她被男朋友拖走,我不想当电灯泡,又没什么事可做,就一个人多喝了几杯。
第二次见到他,可以说是一个意外,我跟朋友一起去我们当地一个很有名的面馆吃面。他们家最有名的面是羊肉面片汤,尤其是酥油饼,脆脆的,咬一口口水都要流出来。
我刚到店子里就看见了坐在里面的虎鱼,我跑过去跟他打招呼,他兄弟起哄,让坐一桌一起吃。
我厚脸皮,再加上上次对他的印象不错,就带着小姐妹和他们一起吃了这顿饭。
下午去ktv,一堆人闹起来又喝了不少,人一喝酒,就变得跟谁都很熟,我搂着虎鱼的肩膀,跟他碰酒瓶,他突然问我,你怎么就不能像个女孩子一样呢。
我看了一眼我的小姐妹,她们都很安静的坐在座位上,吃着爆米花或者水果,拿着杯子喝着饮料或者啤酒,这样一看,是没有一个直接拿酒瓶对吹的。
我心里有点不服气,就回了一句,那你可以把我当兄弟看啊。
晚上大家散的时候,我死皮赖脸的说我还要跟我兄弟再喝一场,把他们都打发走,我又一次跟他回到了他家。
他瘫在沙发上,打开手机,对我不管不问。我自顾自的坐到他旁边,他矜持的转了个身,把脸对着软绵绵的沙发背,继续看手机。
看到这种情况,我就炸毛了。也不知怎么想的,我把他的身体使劲拧过来,压制住了使劲捏揉搓的冲动,吻了上去。
我们俩借着酒劲发生了关系。
我知道成年人的游戏规则,完事之后特别乖巧的和他说,都是因为喝酒产生的冲动,我不会当真的。他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在床上点了一根烟问他,哎,你没想过以后你娶个怎样的老婆吗?
他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温柔可人的乖乖女吧。
我听完之后被烟呛到了嗓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从那之后,我们俩的关系仿佛真的像兄弟一样了。
我不再去酒吧,最常去的地方是他家,他做饭很好吃,还有很舒服的懒人沙发,最重要的是有投影室,两个人呆着,看一部电影,喝一点酒,一下午就过去了。
他其实很爱说话,还特别爱开玩笑。常常笑我是假小子,又说我没心没肺。
他不是很爱喝酒,而我是无酒不欢。
他喜欢留长头发看起来很温柔的女孩子,而我一头短发还有点小痞。
他特喜欢看老电影,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死忠粉。
我开始留意他很多事情,连以前看不顺眼的胡子都觉得性感了很多。当我意识到,我还想和他再来一次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喜欢上他了。
那天下午,我们在投影室看《萨利机长》,明明是一部紧张的电影,我却特别想吻他。我说,我可能有点喜欢你。
他说,你在我们家蹭饭蹭沙发蹭电影蹭了这么多天,也该给我点回报了。
于是就这样在一起了。
你知道,在爱情中沦陷的女人很可怕的,随便一句关于你的话,你都能千转百回的理解成甜言蜜语。哪怕他一句喜欢你都没说过,都心甘情愿的想要和他在一起。
我们俩在一起后,日子和之前没什么变化。
他不喜欢我喝酒,说以后酒瘾犯了就亲他一口,我们俩接吻的次数越来越多,家里的酒瓶子越来越少。
他不喜欢我短发,我便留长了头发,哪怕发质变得越来越差,浴室里掉的全部是我的头发。
他喜欢看西部片,周末的时候,我就陪他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已经闻见了饭香。
他希望我变得女孩子一点,我便把所有的裤子帆布鞋都扔掉,换成了裙子ol装和高跟鞋,哪怕脚上磨得都是伤。
我觉得他做的这些都是为我好,所以我心甘情愿的愿意改变,我把这些小改变,小甜蜜当成他爱我的证据。
我忘了他说过的,他是要娶一个乖乖女的。但我知道我不是,尽管我在小心翼翼地迎合着他的喜好,但骨子里,仍是那个抽烟喝酒有着反骨的姑娘。
那天他妈妈打电话来的时候,虎鱼正在洗手间刷牙,我开了免提,给他把电话放在了旁边。
他妈妈在电话里说:到年纪了,你也别磨蹭了,上次给你介绍的那个姑娘,你要是看着还满意的话,就处着看看吧。
虎鱼没说话,只是嗯了一声,他妈妈叹了一口,挂了电话。
我想等他给我一个解释,但是却等来一句,我们分手吧。
他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而他知道,我是不是他们家想要的那种媳妇,哪怕我现在长发及腰已经很努力的像个女孩子了。
我又开始了去酒吧喝酒,每次喝得半醉朦胧的时候,我都期望虎鱼能来,像开始时的那样把我捡走。
昨天是我在酒吧等的第十个晚上,他没有来,你来了。
说到这的时候,我看到爵士满脸都是泪水。
她说,我曾经问过虎鱼,他喜欢我吗?他说喜欢,但是他不能娶我。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的爱情有期限,但是我却不愿意承认。
她扬起嘴角苦笑了一下,说了一句:痴心妄想,是我的病,分道扬镳,是我们之间的命。
要治病,要认命。
听完爵士的故事,我就匆忙的去参加婚礼了,留她一个人在酒店静静。
等我回到酒店她已经走了。
我一直以来有一个很喜欢的比喻,说的是男女间的暧昧心事如蚕细细噬咬的桑叶,总觉得是绝妙。不确定的爱情就像男女间的暧昧心事一般,互相猜测揣度的过程中,羞涩和欢喜会让你忘记两个人之间的存在的种种问题。
心甘情愿除了我心甘情愿的喜欢你,心甘情愿的接受你对我的喜欢没那么多之外,还有心甘情愿的接受你对我的伤害。
但有些问题,不是你忘记和心甘情愿,就能让他消失的,很多时候,我们只是不愿意面对而已。
我们总是轻易地相信天长地久,但最后,不过是蒙蔽了自己的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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