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是我偏爱的歌。鸿雁是我敬重的鸟。每到春天,我都期待看到一队队的鸿雁凌空而过。那是大自然最神奇的画笔,整齐划一的书写着一个个“人”字。逐渐淡去,隐进片片云雾里。它们跨千山万水,历艰险,相互提携着,奔向自己的方向。一年两次,不需督促,从不怠惰。小小身躯可曾有过犹疑,可曾怀疑过自己的命运 ,可曾羡慕过依人而居的禽鸟,一方竹笼,一把糙米,可曾动摇过远征之心?
据说雁的故乡最远在西伯利亚,最南会飞到南海诸岛。这种并不算强大的鸟如何把这半个地球当做家园的。它们的眼里世界是怎样的雄奇呢?每当又一次行在旅途中时,会不会满心欢喜,细细打量这曲水高山与人烟呢?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的感动在千年以前,还有多少赞美超越了时空把人心连结在一起。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雁自回时,月儿?可会,驻满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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