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台湾作家邱妙津,我身体里的原型一直以来都是女人。她书中提到过一个叫做絮的女友,我不能把我的女友的名字写出来,也不知用字眼来表示她,就允许我把絮这个名字偷过来用一用。
絮选中了我。在她之前,我的恋爱经历为零。她的相貌不差,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她和我表达心意之后,我的脑子是处于兴奋的状态,在相貌上我觉得自己是不如她的,但从来没有的被选中的心情让我丝毫不想放手。或许,当时的我不该如此的幼稚,若非如此,后来的痛苦也就不会有了。
我们对彼此的身体都抱有极大的热情。强烈的热情如同一团烧得炙热的火焰。絮,我坦白,恋爱的初期,你为我流泪的时候,我有一种快感。天哪,那时我们流的眼泪,多么青涩。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你我都有份。语言上的暴力,身体暴力。我逃不开,就算痛苦,我仍然不愿意分开。还是你做了决定,一句受够了,头也不回的走了。说起来,我们都是受害者,但也是罪魁祸首。
不如不见,相忘于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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