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复归来。
世界顶级的中短篇小说家屈指可数,而杰克•伦敦就是其中一位。众所周知,好的作家需要好的作品来为他代言,今天,我们来聊的就是他的一部中篇《野性的呼唤》。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方的淘金大背景下,因为北方气候寒冷,需要大量的狗来拉运货物,特别是体积大而强壮的狗,而巴克正是这么一条狗。他属于杂交,父亲是一条圣伯纳德种巨犬,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他本属于南方的一位法官,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性格有些自大,但因为常常进行狩猎等户外运动,倒也十分强健而灵活。
似乎很多事情是命中注定,由于法官家的一个园丁赌博输了钱,于是打起了巴克的注意,将巴克卖给了狗贩子。巴克起先不服,但在狗贩子的棍棒下,他吸取教训,懂得了生活中原来也有残酷的一面,懂得了什么叫服从而不献媚。
在与狗群的相处中,巴克一边学习,一边伺机成为群狗的首领。在拉雪橇的途中,他目睹了一些弱肉强食的争斗,明白只有让自己强大,才能真正成为王者。经过一场在雪地里的殊死搏斗,他战胜了斯匹茨,当上了新的霸主。再后来,几番易主后,巴克遇到了自己心爱的人——约翰•桑顿,就在他一心想效忠于主人,尽职尽责时,桑顿却被印第安土著人所杀害,在为主人报仇之后,巴克听从了内心的、外在的野性的呼唤,而成为了狼群的头领。
我好想成为一条狗《野性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很大一部分以一条狗的视角来写他的经历,以及他对周遭环境与人类的一些看法,无疑,狗是具有灵性的,作者并不认为人才是万物之灵长,倒是人不如狗,人的贪婪、暴力、伪善、愚蠢在小说中展露无遗。杰克•伦敦亦深受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念的影响,认为如果要生存,就要努力地去适应环境、适应社会,而这种适应,需要不断地学习,否则只能被淘汰、被灭亡。
杰克•伦敦写的是狗,谁能说他真正写的不是人类社会呢?在读这篇小说的过程中,我很多次把自己代入了进去。在我看来,与其说巴克的成长是来自外界野性的呼唤,不如说是本能的觉醒。或许,在巴克的心头,时不时会掠过对安逸的厌倦,涌起对荒野的希冀;或许,巴克本应该在广袤的自然环境中去磨砺、去搏击。
有时我也会想,如果巴克不被贩卖,他的一生将会如何呢?就像:如果屈原不被放逐,左丘没有失明,韩非不囚于秦,司马迁不受宫刑......或许,磨难才是生活的必修课,许多人蛰伏的斗志须由一定的环境所激发。所以一些朋友在遇到压力、挫折时,不必动不动就“香菇、蓝瘦”,而不妨微笑 “直面惨淡的人生”,在困境中不断悉心学习,不断摸索前行,哪怕荆棘遍野,也要开出一条血路来。而那些杀不死你的东西,终将使你变得更强大。
这样一个并不长的中篇,我花了好几个晚上才读完。好几次,我希望在梦中能成为一条狗,可这似乎也非易事,竟未能如愿。写下这篇文章,也算完成另一个夙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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