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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幽默的方式过一生》读书笔记1

《以幽默的方式过一生》读书笔记1

作者: 姜文止戈 | 来源:发表于2019-01-20 17:32 被阅读2次

    假设不能兼得,以下三位候选人你会选择跟谁结婚?

    A. Sex Partner(性伴侣,在一起激情四射);

    B. Business Partner(商业伙伴,前途、钱财与名利无限);

    C. Soulmate《精神伴侣,情感的愉悦)。

    有人选B,自然就有A和C了,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东西。

    有人说,跟C结婚,跟A和B暖昧。

    有人说,选A你是张学良,选B你是邓文迪,选C你是杨振宁。

    还有英语好的人说:“Find  a  soulmate, then teach him(or her)how to make love and business.”(寻找一个精神伴侣,然后教对方亲热和商业。)

    当然也有人问:出题的能不能给个标准答案啊?

    当然没有标准答案,如果这事有标准答案,人类就不会困扰这么多年了。我觉得思考这个问题本身才是最重要的,答案反而是其次的,因为自己能更好地了解自己内心的需要,才是这个问题最有价值的地方。

    选A是对身体本能负责,选B是对现实生活负责,选C是对爱情本身负责。

    亚里士多德说,人看重三件事:他们看重令人愉快的事情,有用的事情和本身卓越的事情。所以,人际交往有三种类型:一种是那些建立在快乐基础上的人际关系,像性、爱慕、迷恋;一种是那些建立在功利基础上的关系,如生意关系、政治联盟,传统的婚姻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功利关系为基础;还有一种是基于人本身优秀的人际关系,这是一种相互欣赏、互相尊重、相互亲善的友好关系。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三种关系中只有第三种才能叫爱。而且,基于愉悦或功利的相互关系中,有一个取舍条件,这种关系是一种有来有往的贸易,本质上是一种交易关系,这种交易关系的背后不断让人思考公平的问题,所以是靠不住、不确定的。

    人生的路归纳起来无非两条:一条用来实践,就是正在走的这条;一条用来遗憾,没事想想就好了。其实如果再给你一次选择,你依然会因为没有选择别的路而遗憾,因为人生不可能穷尽所有选择。

    或许遗憾,注定是人生的一个永恒命题,所以人生不必遗憾,凡是发生的定是要发生的。既然自己选择了,就这样走下去,至于是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接受就好了,因为这是你的选择。甚至,连上帝都觉得,选择是人的终极自由。

    人,具有选择的自由。不管是行善还是作恶,都是人类的自由。当中国哲学还在热衷于讨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时候,西方哲学已经进入了更高的境界:人可以选择。换句话说,你可以选择善,也可以选择恶。

    一个人的生活,全凭你看重什么。所以,何必羡慕别人得到什么?他得到而失去的,或许正是你失去所得到的。

    选择性伴侣也好,选择商业伙伴也罢,或者最终选择了精神伴侣,都是自己的选择,而旁观者其实很难指手画脚。只要自己愿意,不后悔,乐在其中就好。你看重的事情就去做,但要明白一点,选择的同时就意味着放弃。人生的路有很多条,选择自己想走的,其他的路当作风景,心里观赏一下就好。婚姻的问题,明白自己看重的,始终提醒自己,人无完人,但这个人身上的特质正是我最欣赏的,所以我爱她。因为我明白一件事,人生两条路:一条用来实践,一条用来遗憾。

    很多事情,只要开始迈出第一步,就根本停不下来。但前提是,你得开始。

    如果真的决定要开始一件事,就让自己尽快开始。如果已经决定出发,就不要把生命浪费在犹豫上。

    因为所有的伟大,都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

    李敖说过一句话,意思大致是:身为小姐,不能有感觉了再接客。听起来蛮粗鄙的,不过很多道理都相通,比如:身为作家,不能有灵感了再写作。身为演员,不能有了状态才进入角色。身为员工,不能有心情了才开始工作。

    工作的时候要经常想三个问题:领导还有哪些值得我学习的?今天的工作还有哪里可以提升的?目前手头的工作如何可以做得更好?很多工作都是,做啊做啊,渐渐就发现了它的有趣之处。否则,领着老板的钱,还见异思迁,这职业素养,连“小姐”都不如。

    职业,就是不管有没有欲望、灵感或状态,随时都可以让自己进入那个角色,在过程中找到感觉。当然,如有可能,尽量让自己体会到快乐。

    人生在世,努力达到角色与体验的高度统一,才是正道。

    我曾经读到一句话:当你想行善的时候,你总是被骗。当你对所有人都失去信任的时候,又总一个特别善良的人站在你面前,让你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多么肮脏。

    一个坏朋友对你最大的打击,不是破坏了友谊,而是让你不再投入真诚。一个坏恋人对你最大的打击,不是让你伤痕累累,而是让你再也不敢投入感情。挫败也好,伤害也罢,总会成为过去,都会成为浮云。可怕的,是你用这些过去,绑架了自己的未来。

    别人或许绑架了你的一段情感,你却绑架了自己剩余的时光。

    再比如,你不能因为一个员工犯错,就制定制度惩罚所有的员工。你不能因为一个客户想赚小便宜,就制定规章约束所有的客户。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喜欢你,就把这种恨发泄出来伤害所有喜欢你人。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骗了你,就失去对所有人的信任。不能因为“一小撮”,就伤害一大群,否则就是放弃了整个世界。

    所以我对自己生活的要求是:生活,就是心怀最大的善意在荆棘。即使被刺伤,亦不改初衷。

    我们往往非常计较对与错,却忘记了在生活的很多事件中,爱才重要的。否则,你就算占一万个理,却寒了爱人的心,失去了对爱,你对了又怎样呢?毕竟,过日子不是审案子。

    德国哲学家康德一辈子没有离开过柯尼斯堡,生活极其规律,每天都是下午4点出门散步。唯独让他打破这个规律的是卢梭,卢梭的《爱弥儿》让康德废寝忘食。在读完《爱弥儿》后,康德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我生来就是个真理的寻求者,我感到对知识有一种贪得无厌的渴望,对在知识领域中有所建树有一种永无停息的热情,每当我前进一步,我就感到满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唯有这样才构成人类的尊严,我藐视过一无所知的普通人。卢梭使我走上了正路,这种盲目的偏见消失了,我学会了尊重人性,并且除非我相信自己的学术能给一切人以建树人权的价值,否则我将认为自己比普通劳动者远为无用。

    康德的觉醒是:学问再好,方向不是帮别人,就是卖弄。口才再好,不懂尊重别人,就是自卑,因为害怕自己的学问得不到炫耀,害怕别人强过自己。于是,将朋友、爱人、家人、同事,都当作征服的对象。

    你都对,那又怎样?

    过日子,又不是审稿子,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你何苦要别人每个字都对?每句话都符合逻辑?每个段落都要照顾你的情绪?你只需要有时当作通假字,有时当作倒装句,有时当作比喻暗示,即可。在人世界里,精确,是一件残忍的处世方式。糊涂,谁说不是一种高智商的生活态度。

    哪怕我掌握了再多的理,也给别人留面子,因为这世界上只要对方不想被说服,你永远都说服不了他。人家根本不是觉得你理不对,而是对你的人反感。成熟的定义是,在表达自己的同时,亦体谅对方的感受。

    与其把精力放在对与错的判断上,不如放在解决问题上。对方做得不对,你去做对,帮助她解决就好了,犯不着证明对方是错的,还侮辱对方。比如,一个人不会做饭,你去学习做饭就好了,因为你如果真的爱,就不能饿死对方吧。

    生活中,解决问题,远比计较对错更有魅力!

    人这一辈子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最痛心的是,我们都没与他们好好道别。

    在变幻莫测的世界,要有一份信仰,可以在你猝不及防时给你力量,在你绝望的时候给你生存下去的希望。

    爱情这事儿,在谁身上开始,也需要在谁身上结束。

    你好,一切都好。

    不要把爱当作名词,各种电视剧都把爱拍成了名词,好像这世界上充满了各种爱,没事你拿点儿爱来享受就好了。如果享受不到爱,就感觉被世界抛弃了,可怜得如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但真相是,爱应该是个动词。就是身为一个人,就应该有爱的能力,不要问为什么,这就是人存在于世界上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你需要去释放爱,去爱人。因为你可以爱,所以给予你回报就是被爱的感受。

    我把爱分为四个段位:

    低级段位:你怎么不给我电话?你怎么总是对别人笑?我这么优秀,你得好好爱我。这是自恋的爱。

    中级段位:我这么爱你,你也得加倍爱我,否则我就觉得吃亏。我洗碗你要拖地,我拖地你要打扫卫生,总之过日子要公平。这是交易的爱。

    高级段位:我跟你谈好爱的准则和形式,彼此遵守这个约定。比如,不可以家暴,彼此保持忠诚。这是规则之爱。

    顶级段位:我爱你,因为我有爱你的能量。能遇到并爱你,我就幸运。这是真爱。

    人总是喜欢追求权威,而放弃自由,比如崇拜一个权威,而心甘情愿地为奴。这样的好处是内心很安逸,于是各种专权就粉墨登场。

    在《爱的艺术》中,弗洛姆认为坠入情网这样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如果爱是一张网,那人就没自由了,爱也就不甜蜜了。

    在求爱阶段,一方为了赢得另一方的好感,都会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表现出来。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占有谁,每个人都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

    婚约这张网赋予了彼此占有对方身体、感情和注意力的专有权,所以不用再去争取别的什么人了,因为爱情成了人的占有物,变成了一份财产。

    于是,双方就慢慢地不再努力要求自己像以前那样可爱,就开始觉得无聊,而如果去改变对方,又觉得真实的那个对方,是那么无可救药,于是各种外遇在此时出现,其实其本质是想通过新的爱情,来重新唤醒所谓的爱。

    这种把爱情当作占有,当作一张困住对方的网,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占有另一个人。所以,不应该从对方身上索取爱,而应该从自己出发去表达爱。

    弗洛姆认为,爱应该是动词,是给予,包括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而且唯有如此,才不会受伤,因为你有爱的力量。那些觉得别人应该爱自己,或者一失恋就活不下去的本质,其实是自恋。

    所以,如果爱,就去爱,把爱当作一个动词。

    其实不读书也没什么坏处,只是太过沉溺于现实世界,容易让人狗苟蝇营。比如,你可以通过读一本传记,窥见别人的人生。你可以读一本心理学的书,洞悉自我的处境。你可以读一本历史的书,看刀光剑影,明白再辉煌的生命也会尘埃落定。读书,让你在历史、未来、现实、空虚中来回穿梭,然后发现自己生活的更多可能。

    看不懂的书,没必要附庸风雅,还去读,尽可束之高阁。某一天,你会突然再次遇到这本书,或者想起这本书,从书架上取下,顿时醍醐灌顶,我想这就是人跟书的缘分吧。人与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不到那个时间,任你怎么爱我,我很感激,却无法爱上你。其实,我想告诉你,不是你不好,而是我没准备好。

    可惜的是,书读不懂,它还一直在,但人爱不上,她不会一直在等你。好在书很多,人也很多,总有一本书适合你读,也总有一个人适合你爱,这就是缘分。

    书是有灵魂的,所以每次出门都带本书。每次站在书架前都有皇帝翻牌子的感觉,看哪个顺眼就带谁出巡。旅途中,没事就拿出来晒晒,在火车上拿出来放窗边,住酒店拿出来放床头。旅行结束,在扉页写上:此书曾经到某地一游。

    买了书就要负责任,不看,难道还不许带人家出门旅行吗? 

    你在书店里捧本书当然没什么稀奇之处,所以一定是在最不易读书的时间地点拿出来。比如,嘈杂的火车站、机场,比如大家都唾沫横飞的餐馆,比如候车的公交站台。试想这个场景,树叶凋零的早上,寒风吹乱了长发,你依靠在车站旁的广告牌上,随手翻看着阿莫斯·奥兹的《何去何从》,那种情怀,你们感受一下。

    带本书出门最重要的好处是,不管身处何种喧哗闹市,打开书就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安静淡然,与世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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