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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的房子买卖缴税问题

关于继承的房子买卖缴税问题

作者: 城中诗客 | 来源:发表于2018-07-13 10:35 被阅读16次

关于继承的房子买卖缴税问题:

1/夫妻之间继承的,出售此房屋时,个税只能按照全部差额的20%缴纳。满五唯一不需缴纳个税(江苏省内需到户籍所在地开无房证明)。

2/父母继承给成年子女的,出售此房屋时,按比例。继承部分对应比例的差额20%缴税。非继承部分对应比例1%缴税。比如女儿继承父亲。原房价50万,卖了100万。那么女儿对应比例50万,母亲对应比例50万。那么

个税1(母亲)=50*1%

个税2(女儿)=(50-25)*20%

注:个税2中的“25”是原房屋父母原始各25万元。

3/父母继承给未成年子女的,个税只能按照全部差额的20%缴纳。

4/以上适用于满五唯一不交个税。

5/继承的房屋办证时,首先不动产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继续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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