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发展映射到个人表现在权利义务意识的增强,在当今权利意识较强的生活环境里,不同的季节你享有的权利会有新的变化哦。
当下正值酷暑夏季,高温津贴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热点,你是否也正在心里嘀咕:这么热的天单位高温补贴这个月会发吧,为什么别的单位都发高温补贴了而我们单位没有,为什么同一个单位有的同事发了而我没有领到补贴。现在小编来为你答疑解惑。
首先要清楚一点,高温津贴不是每个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其领取的条件、领取金额在每个省市略有不同。归纳起来领取条件大致是针对需要在露天气温>35℃、在室内气温≥33℃环境下工作的人群,领取金额每月100到300不等。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对比下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岗位工作坏境就比较清楚是否应该享有高温津贴了。
不符合高温津贴领取条件,可单位发了夏季高温补贴是怎么回事?这是小编要说明的另一个问题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不同概念,不能混为一谈。防暑降温费是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属于生产性的企业内部的福利费待遇,条件好的企业为了激励员工会发,发放形式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发放物品,不发对单位也没什么影响。而高温津贴也属于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但高温津贴是对某些特殊工种而言的,是用人单位为高温作业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补贴,不得以福利支出抵扣,领取高温津贴权利外,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大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第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可见,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纳入工资总额,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当得到的待遇。所以,如果你现在所在的岗位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但单位工资现在每个月多发了一项工资也不要奇怪了。
多发了要知道多发的原因,如果少发了或者干脆就没有发高温津贴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目前《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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