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共情(同理心)

作者: Vicol_略设小计 | 来源:发表于2017-04-12 09:59 被阅读513次

    前不久,“利维坦”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反同理心(共情)》。(开篇硬广)作者Sean Illing和耶鲁大学的心理学教授Paul Bloom就其新书Against Empathy中的观点进行了访谈交流。

    因为“同理心”的概念曾被引入交互设计学科,在学习和项目中,我也多次接触到这个概念。看到那篇文章后兴趣很大,通读之后,整理了一些个人思考,从共情本身,谈到设计,分享于此。思考过程中,也有一些个人的困惑,留在了文中,如下:

    不过因为还没有读过那本书,所以下文思考难免有局限性。可能以后读了,会有新的思考和感受。

    共情是什么?

    Paul Bloom的观点是:共情是指感受他人的感受。比如说,你痛苦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你的痛苦——也就是我对你产生了共情。如果你很焦虑,我也感到了这份焦虑;如果你很悲伤,我也感到了你的悲伤,这就叫我产生了共情。这和同情不一样。同情的意思是我明白你的感受,重视你的感受。我很在乎你,但是我没必要和你有同样的情绪。


    我很同意以上观点,并想做一点补充。

    共情,又叫同理心、移情,是一个心理学上的概念。我对心理学没有深入的研究,所以我所谈到的更多是源于设计上的理解。它或许不是最原始的共情本意,但我们姑且还是先这么称呼它吧(不然我也没法定义它)。

    《反同理心(共情)》的开篇引入了一个词“团结”,且团结的前提是区分了“我们”和“他们”。也就是说,如果无所谓区分你我他,也就无所谓团结。同样这也是共情的前提,而且共情的精确单位可以小到一个独立个体。我们可以对具有某一相同属性或标签的群体产生共情,也可以对某一个人产生共情。

    共情就像是我们从自身分离出一部分灵魂,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去知其所知,想其所想,感其所感。而情感或情绪须基于共情主体的个性化经历、见识和生活背景方能产生。因此,共情的客体不仅包括情感本身,也包含了特定情感背后所映射的独立个体的行为轨迹与人生经历。然而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即使是双胞胎,也分前后左右,再接近的相似也有误差。经历的不同造就了情感的不同,所以我们无法获得与共情对象完全等价的情感,而至多获得与之相似的情感。由此看来,共情他人是一个逼近过程,而不是一个到达。充分而完整的共情只是一个理想状态。

    此外,共情是需要成本的:时间,精力,甚至是一种意愿。如前文所说,共情的内容除了情感本身,还涉及到情感背后的经历与见闻。因此,对一个人产生共情,就要先拥有相似的经历或生活,并依此建构与之相似的情绪。这一过程需要我们投入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且拥有坚定的意志与渴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共情过程并不容易。

    共情如何产生

    通过一些方法可以达到一定程度的共情。共情可以被动引导,也可以自主激发。那些唤起共情的人,通常会讲故事(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在故事中偷偷让他成为你,你就会觉得,这和你息息相关,这说的就是你。他们会利用你的人生经历和个人意识,在故事中让你通过回忆或者想象而对他们的故事里的人物产生共情。并且见利趋之,遇害避之。趋利避害是生物共性,当我们感触到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事物的时候,就容易去关注去了解,进而有更深入的行为。

    那又如何自主激发呢?一是去尽可能接近你想要产生共情的人或群体,为了某一个特定的目标而去体验他们与这个目标相关的经历。第二是冥想,然而这显得不那么可靠,毕竟冥想的自由度太大,不好把控不说,前提也是需要曾经有过相似类似经历才能让冥想的内容有血有肉。



    生活中的共情

    共情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只是我们不这么叫它,我们有时候称之为“寻找自己”。

    当我们阅读小说,观看电影,欣赏演奏的时候,偶尔的瞬间或者篇章中,我们的心灵被猛烈撞击,我们热泪满面,我们抓着那段文字无法释手,那是因为我们在这些地方,仿佛看见了自己。(此处参见《我是歌手》的观众233)

    另外,当一个演员入戏太深难以出戏,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逼近了角色本身,产生了共情。一对爱人或情侣的性爱,也是同时同地产生了愉悦的共情。

    共情的低配是了解,没有了解的行为就像没有事实的论点,容易闹笑话。晋惠帝的那句“何不食肉糜”就是一个例子。《活着》一书中,福贵所在的人民公社队长说炼钢造炮弹打蒋介石,放三炮打到他的床上、饭桌上和羊棚里。他的生活背景和蒋介石完全不一样,他完全无法想象蒋介石的生活是怎样的,在他眼里,蒋介石应该也就是个比他们有更多羊的大地主吧。

    为什么反同理心

    从《反同理心(共情)》中的交流来看,Bloom认为共情容易引起偏见、无知和困惑。共情像是一个聚光灯,只能照亮一小部分人。我们只能与一个人产生共情,而对其他人做不到。他认为这是共情的本质和在道德判断领域最大的问题。

    对此,他举了司法判决的例子:在司法判决时,被害人因为个人形象不同(一个发音清晰长相迷人的白人女性和一个情绪消沉无欲言谈的非裔男性)而引发我们把罪犯应当受到怎样的刑罚的问题变成了对被害人有多少同感。

    这个例子里虽然是偏见在作祟,但我们对他人不同程度的共情放大了偏见的力量,共情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引起并昭彰了偏见的影响,激发了内心情绪和偏好走在了大脑的前面,这是共情的“不得已”。在道德评判领域的决策过程,需要我们更多地诉诸理性。它要求我们脱离于某个特定个体的眼光,而尽量以一个客观视角来进行公平与正义的判断。然而,共情的作用恰恰是让我们进入某个个体的内心,欢喜于他的增益,忧患于他的风险。在共情的思维模式中,我们不由地去追求对我和我的共情对象有利的结果,而不再关注,至少是减少关注,决策的过程与结果是否符合客观的道德法则。即使我们认为共情只是一个工具,但在这个情景下可能有更好更合适的工具。在道德判断的舞台上,共情的出现给了偏见和无知出场的机会,控制了聚光灯的焦点,影响了判断的公正性。



    设计中的共情

    从前文看来,共情在道德领域似乎不太受待见,但在设计领域,共情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争议。因为当我们对用户有同理心为其设计的时候,很多时候我们无需做道德的判断题,我们更多关心的不是对不对,而是好不好,合不合适。

    共情(同理心)这个概念被引入交互设计后,也成了交互设计师的必备能力。在产品设计中,了解用户与之共情才能制其所需。比如让我去演美国总统,条件允许的话我会先去拜访他,他近距离接触一段时间,去了解他的言行举止,不然我的表演就是空想。这是演员的角色研究,也类似于我们的用户研究。

    到这里,我们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词:故事,用研。这都是设计里引入的概念。设计流程中的各个环节依次相扣,相当有意思,以后会写它们。

    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说我之前的说法没问题,共情确实会让我对另一个人(或群体)深入理解,而且所引发的潜意识情绪会左右我的判断,我已经不是客观地看待我和他的时候,我还怎么做设计?共情容易让我和他共喜同悲,当要帮他做决定,或者去看待他的时候,一定程度上我在看自己,主观情绪和意识的控制力让我的决定难以理性。这如果是一场用户调研的话,我通过共情完成了对用户的理解,随后需要做设计的时候,我该如何保持我的理性和客观(毕竟理解不能等于赞同)?

    和同行交流后,我们认为共情在这里,是一个工具,也是一个过程。进入共情、走出共情,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进入他人的情感,与之共情,获取需求,然后走出来,再发挥个体独立创造性,表达自己,完成设计。设计师需要这样的能力(共情是不是一种能力?),走入一个产品的受众用户,然后出来,做完设计,走向下一个。如果可以这样,我们倒有点像是那些云游僧人,在每一处生灵光火中与之生活苦乐产生共振,然后放下,再次踏步远去。

    写在最后

    共情的社会效用是什么?

    我想是连接人。

    做设计的这两三年,常常会被问及用户是谁,他们的活动场景是怎样的,他们的需求又是什么,这是做产品和设计要明晰的基本问题。面对这三个问题且就我个人而言,设计终究是在和人打交道。在以后设计的路上,我愿共情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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