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纪的增长,对于过年过节的回老家,早已没有从前那般期待、兴奋。甚至想起舟车劳顿回去几天,便感到无力和疲惫。虽这些念头一直在,但仍是觉得,在外多年,回到家乡,仍是重要之事。
在这种矛盾的心绪之中,并不是对于生长的那片土地的背离。而是内心的一种不安和忐忑。几代人之间生活习惯的不同、思想意识的差异,在热闹的气氛之中,时常也夹杂着来自过去的怨怼。特别是对于父母一辈的人,有着极为复杂的情感。
至少在我身上一直都是如此的。
我带着自己这些理不清的困惑,去读了阎连科先生的《我与父辈》。
读他写父亲篇章时,几度哽咽,直至掩面抽泣。
对于生长于农村的人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家里的田地。在《土地的身影》一篇中,阎连科记录他和父亲一起在荒河坡上开垦一块自留地。父子二人扛着锄头,一步一挖地整治这片满是料礓石的土地,一天一天地直到日落西山。
我想起小时候,和妈妈一起挖田。妈妈在前面挖,我在后面挖,大多数时候,我是极不情愿的。时常在心里想着快点长大,一定要早点脱离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而妈妈一年又一年地操持着家里的每一分田地,把从前满是荒草的地方,种出了瓜果庄稼。每每站在自家的田地中,看到这一切,就会感到妈妈双手的无穷力量。也会为了自己多次不情感劳作而感到愧疚。
在挖田中,阎连科回忆到:“那片土地对几岁的你来说,犹如一片广场,平整、松软,散发着深红香甜的土腥,就是你在田地里翻筋斗、打滚儿,也不会有一点儿坚硬划破你的一丝皮儿。因此,你似乎懂得了一些劳作和土地的意义,懂得了父亲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意义。”
然而,命运的急转直下从来不会跟你有什么商量,在一家人艰难开垦的自留地,种出了一田的红薯正要丰收时,这片土地就被上面给收走了。生存还是毁灭,由不得自己。
身为一个父亲,除了要种地外,也背向着另外的一种神圣的使命。
给儿子盖几间房子,给女儿准备一套陪嫁,要目睹儿女们婚配成家,有志立业。
阎连科的父亲这样,他的大伯亦如此。大伯为了自己的儿子相亲能定下亲事,一家人在寒冬的天气,拖着板车在十几里地外的河道里扛石头回来,一块一块石头堆成小山,等着来年盖新房,给儿子接媳妇。
他在书中,将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作了这样一番比喻:将人比物说—世物中有种昆虫,在生下儿女之后,要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食粮,来把儿女的幼年养育至成年。这样喂养的生命景观,展示了什么样的生命意义呢?还有一种毛色暗淡的狼,有食时可以与父母共同享用,然只要七天饥饿,四处找不到食物,它就要把年迈的父母残酷地吃进肚里,而做父母的这个时候,望着儿女把自己咬得鲜血淋淋,也不会吼叫与还口。想想,我是不是那蚕食父母的昆虫和以年迈的父母为食的残酷、饥饿的野狼呢?即便不是,身上不也藏着那样的恶端品性吗?
这般描写,读起来确实凄惨,然世间绝大多数父母的确如此。细微的分别之处,就是有的子女把上一辈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有的子女却能懂得其中恩情,感念在心。
与身为农民的父亲和大伯不同,书中的四叔是一个工人。用阎连科先生的话说,四叔是让他知道日子和生活差别的人。
四叔把大家羡慕的那件“的确良”的衬衣给了“我”,告诉“我”城市是什么样子的。也让“我”看到了夹杂在四叔身上既不是城里人,又不是乡下人的尴尬和苦闷。在四叔的晚年生活之中,回到乡下的孤独、不适应只能用酒精排解。这跟想象中的落叶归根、颐养天年,有着巨大的落差。
在整本书读完时,我发现书中所写到的人物、事件,都是如此清晰、明朗。那些父辈人之间的挣扎、痛苦、慈悲、孤独,也都浮现于眼前。尽量书中那片土地离我甚远,书中的人也与我毫不相关。但是,对土地爱恨之情、对于亲人之间情感恩怨的心情,却都是相同的。
当我在书中回忆我的父辈时,确是模糊的,我所能记得的只是自我的一些猜测,我无法像阎连科一样,能够如些坦诚、实在地写下他的面貌、言行。也做不到像他一样敢于表达自己的亏欠和怯懦。
在序言中,他说:把写《我与父辈》,当作一种赎罪和忏悔,让自己所有的情感都重新回归到那片土地上。
在一次次的回到家乡之中,他渐渐地理解和明了的父辈的生存的意义,也在这其中,看到自己内心最真实对的亲人的不舍之情。以及对于生长的这片土地甩不掉、离不开的连接。
必须得承认,时至而立之年的我,并不能达到像阎连科一样的领悟。对于我的家乡、父辈一代人,我从小就有着想远离的愿望。我希望我的人生不是在上一辈的轮回中重复,我盼望着生活开启的新篇章。
然而,生长之地,即是恩赐,又是诅咒。我在父辈那一代身上学到坚韧、刻苦、勤奋,也在他们哪里继承了偏执、悲情、脆弱。我在一次次的还乡之中,企图去中和这些冲突、矛盾,处理之中,失败多于成功。
在这本书中,我也仿佛看到了这种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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