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西安市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这就是西安市“就业奖”!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启动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申请工作,并就申领条件、奖励标准以及申请时限、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申领条件
(一)2020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申请时限
2021年6月30日(含)前。特别提示: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申请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社保补充材料:如系统未查找出个人参保信息,补充上传由社保中心开具盖章的当前参保证明。
属地审
各级人社部门将对对辖区内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
其中,西安市人社局负责在驻西安央企、省属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审核受理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在区县(开发区)属企业、驻地市属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审核受理工作。
网上公示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员名单,将于每月初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22个工作日内,奖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内容来源:人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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