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我妈常常教我要合群,要和小伙伴们一起走,但我好像天生孤僻,更多时候想合群,但是真的合不来。
《刺猬的优雅》剧照1
小学时,我们学校门口有个小卖铺,店主是个老奶奶,面相有些凶,也不爱笑,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生意,因为她家的零食最丰富、玩具也最多,小到1毛钱一块的辣条,大到5毛钱的明星贴画,应有尽有。
那时候,我们都没什么零花钱,而零食对我们又极具诱惑力,同行的高年级的“大哥”给支招了:“去拿”。
“拿?是不给钱吗?”
“对!”
我隐隐约约觉得哪地方不对,小声回了句:“偷人家东西不好,还是不要了吧。”
“那你当时吃我们东西时,不也蛮开心的吗?我们的吃的就是偷来的。”
我如鲠在咽,不知道说什么好,安慰自己:“大家都这么做,那应该没关系吧!”终于说服了自己,我加入了这个“拿东西”的队伍。
我们选择人最多的时候去的小卖铺,这时老奶奶一个人收钱,肯定顾不过来,方便作案。我们假装东看看、西看看,终于,让我逮到了机会,在卖话梅那地方人最多,而且我最喜欢话梅了,只要我偷偷,不动声色地挤进去,然后随手把那袋话梅悄悄地揣在口袋里就好啦!
“我就拿一袋好了,绝对不拿多。”
当我的手好不容易够到话梅,安全地把它塞进口袋,准备走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旁边人的脚。结果,旁边的人开始大叫:“你干嘛挤来挤去的?踩到我了。”
声音太大,引起旁边人纷纷侧面,停止动作,齐刷刷地看向我,而口袋中的那袋话梅刚好露出一只角。
“呀,你这口袋什么呀?”
“什么?我不知道呀!”我继续装糊涂。
突然,他的手就靠近了我,我吓得接连往后退,因为动作起伏太大,话梅掉落在地。
老奶奶朝我这边看来,什么也没说,就翻动眼皮上下打量我,我被她看得心里突突地跳,似乎也读懂了她未说的话:“还学生呢?竟然做出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也不知道书读哪去了。”我慌乱不安,转身拔腿就跑,只想尽快逃离这个让我羞愧和无地自容的地方。
小学那几年是我最煎熬的日子。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老奶奶会不会把我的丑事告诉老师,也害怕在校园里碰见那些曾看过我偷东西的人,如果我的丑事被知道了,是不是会被我妈打死呢?会不会被勒令退学呢?
虽然最后风平浪静,大家也都忘记了这件事,可我至今记得。
小学时的合群教了我一课:
错的就是错的,就算一万个人说它对,也改变不了它“错”的本质。
2
不合群后,我发现我说话和做事也受到“另眼相看”,变成了另类的存在。
我有很多怪癖,比如:我必须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没有垃圾桶,我可以带着垃圾走一条街。有一次,我坐同事的车回家,中途剥了个石榴打发时间,吃了一会儿,发现车里没有垃圾桶!这对于没有垃圾桶,就不会扔垃圾,而且还是吃货的人来说,真的是超头疼的事。
我只能就着卫生纸吐籽,然后拿着黏乎乎的纸,等到服务区再扔。
我同事像看外星人一样看我:“你直接扔窗外就是,又没人看见。”
“是啊,又没人看见,所以红灯没车时闯红灯就是;所以随地吐痰就是;所以卖东西时扣个称就是……”
真的没人看见吗?
有,我们自己看得到,请为了心灵的安宁,做本来就是对的事。
我们不是别人,别总是活在别人看得见的世界里,对自己却选择性忽略,而且这份忽略导致食恶果的还是我们自己。
君不见,高速上的一个香蕉皮会让一个家庭瞬间分崩离析;
君不见,中国每天有2.6人死于闯红灯;
君不见,你克扣的称得到的钱买来的其他东西也是缺斤少两的。
3
我的不合群,还体现在:遇到和我不在一个频道的人聊天时,我真的会逃走。
一方面是辩不过,另一方面是我实在没本事去改变他的观点。
我特别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
我老家以前养了一只狗,叫小黑。由于我们一家都搬到合肥了,可小黑却没法和我们一起走,因为它太大了,新家很小,实在没它容身之地,所以如何处理它变成一件难事。
我爸建议:“要不给卖了吧,或者杀了,炖一锅肉。”
他说起这话时那么随意自然,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辩,一个劲地说:“不行,不行。”
“就你能耐,我不管了,那你自己养吧!”
这可是陪了我整整5年的小黑啊,他是守卫我们家的英雄,怎么能那么轻飘飘地就处理了呢?它多年的陪伴终究敌不过一时之口欲吗?
我想了想,把小黑托给了邻居,每月付邻居饭钱,让他代为喂养,并且常常趁学校放假时就回去看它。
因为是父亲,没法选择,没法逃走,但是遇到同样看到狗,就想着吃狗肉的人,我会离他远远的,道不同,我们注定不能成为朋友。
不合群的我常常被认为孤僻、怪异或称作傻子,但是我愿意成为这样的“傻子”。其实,我更希望能找到多一点这样的“傻子”,让我合群些,不显得太傻。
不知道看到我这篇文章的你,是不是也有和我一样傻的时候?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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