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真正的言语冲突,是内心的恐惧,就像越说什么,就代表这个人越缺什么一样。
有的时候人越害怕一种东西,越会让另一种去掩盖。就如同喜欢一个人,偏偏要说不喜欢,甚至做了喜欢她的事情,也要掩盖住真相不让人察觉。
似乎我们都是不被好好对待的那一代。
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内心真正的欲望得不到宣泄,无人能懂也没人看得见。那个孩子的妈妈,从小应该是一个愿意想法不会得到满足和被重视的,所以才会认为真正表达自己的观点是难以启齿的。就好比如,她应该也知道孩子摸别人屁股这件事情是错误的,不光彩的,可是面对这样一件事情,她的内心是希望那位被摸的观众不要再次讨伐她的孩子,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更不要大声伸张让其他人知道。因为不敢面对错误,对于坦然面对自己的过失采取回避的态度。这就好比小的时候她所做的一些丑恶的错误的事情,应该也都是她父母帮她圆润过去的。
我们内心越欠缺越在乎什么就越会选择逃避什么,这跟我们小的时候的成长经历有关,小的时候,父母没有过多的倾听我们内心真正的声音,不明白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就像即使你表达了内心真正的想法,也仍然不被父母重视或者“听见”。久而久之,我们便习惯于不再表达内心真正的想法甚至是表达一些错误的想法。
就像这位孩子的母亲,为什么不能承认孩子摸别人屁股这件事情错误本身,而非要采取一种抗拒死不认错的态度,似乎我据理力争了,甚至采用更糟糕难听的话语,就能掩盖掉小孩摸别人屁股这桩丑事。如果你觉得摸你屁股是一件丑恶的事情(其实她本人也意识到了)那我就用另一件更丑恶的事情掩盖掉甚至加在你身上(例如说你长得难看),这样,我用一种更加丑恶的语言或者能代替第一种难堪的事情的行为举止,其实是为了让你回避掉第一种丑恶的事情,你不提,或者意识不到,甚至比起第二种感受,想想觉得其实第一种伤害根本不算什么,这件事情似乎就可以这么过去了。但是似乎这位受害者并不买账,也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做到息事宁人的。
坦白讲,如果是我被小孩这样不小心碰了一下,首先因为是小孩我不会太在意,心里和思想上只会认为是家长过失管理不当;其次,我更没有能耐,就因为小孩摸了一下屁股,最后竟能让对方家长赔偿1000元。
所以那些类似于此类事件中的受害者,我真的不知道到最后为什么就能得到所谓的应有的补偿。因为,我也类似被人骂过,被人打过,身为受害者,即使找来了警察,也并没有得到应得的赔偿。
是上天真的待人不公平吗?是人跟人真的不一样吗?有些人从小生出来就注定比别人高贵需要被好好对待吗?
所以,这个小孩子的妈妈所抗拒面对的,其实是她内心真正恐慌和曾经不被拿出来晒太阳的。
愿你我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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