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预感,这绝不是偶然。
光是撞见他,就足以让我害怕。那天他分明和我对视了,却没有来打招呼。我想不通。
乐川和我们高中同校,他和宋风同班。他们在走廊这头,而我在另一头。那时候,宋风还不知道我。我和他的频繁接触,上大学才开始。那时候社团活动,热爱文学的我们被分配到了同一个小组。后来朋友关系一直没断,工作也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距隔了一条街。
到了年龄,身边正好有彼此,也还合适、不讨厌对方。这段婚姻,表面上看起来就是顺其自然的普通。
他们俩关系很好,要算认识的年份,乐川是比我要长的。婚礼那天,他却没有出席。
结婚后,很多朋友都渐渐走远。他的那些朋友,我已不认得几个了。宋风从来没有给我介绍过乐川。但乐川,我是记得的。估计他自己也不知道会被我记得这么清楚。
所以他在大街上频频与我们相遇,又佯装陌生的时候,我很震惊。
他戴着鸭舌帽,像是在以我们为圆心打转。只是他的半径画得非常大,要是陌生人,我真的无法察觉。
起初,我以为他只是单纯的在跟踪我们,后来却察觉他好像别有目的。
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故意撞我的肩膀。或者又不小心把水泼到了我身上,但他做完这些,总会连声道歉,再伺机溜走。有一次他甚至出现在了麦记的甜品站,打了一个满满当当的甜筒,递过来的时候,冰淇淋就这么栽在了我手上。
我把探究望进他眼里的时候,他也不闪躲。
乱七八糟的事太多了,明明我就在拥有着宋风的快乐里,却被自己引导的变故,压得喘不过气。
最近换季,温度攀升,天开始热起来了。
不管心里多么慌乱,日子还是有条不紊的过着。我把薄被子从衣橱里搬出来的时候,脚边掉落了一个黑色信封。一周前寄来的,上面写着我真正的名字。有大半个月,没人这么称呼过我了,以至于我快要忘记自己叫什么。
我叫苏云。和宋风真正的结婚证上,印的也是这个名字。
叹了口气,把它又塞回原位——一落衣服下面的三层被褥中间。宋风的家务包干区在客厅,放在这里是最安全的。
我把厚被子折好,将身体的重量全压上去,挤走不少空气。宋风还没回来,我废了好大力气才把床板掀起来。有段时间不会再用的被子,都放在床板下面的空间里。这种活,向来我都需要他帮忙的。
这个家里到底有多少秘密?
看着夹缝中的黑色信封,我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应该松一口气。
信封正面面用烫金工艺印着黑匣子三个字,正中央写着宋先生亲启。
也许该为我的贪心道歉,我还是打开了那封信,窥视了他的愿望。
然后轻轻合上纸页,将它安放原处,把被子塞进去,放下了床板。倚在飘窗上,看着太阳落下来,余晖把几抹淡淡的云染红了。尽管景色很美,但太阳做这些事的时候,有没有问过云的意愿呢?
那个愿望,一直在我身体里回响。像一只困兽,四处冲撞,却永远找不到地方出逃。
没有一会儿,我已经后悔了。
我感到剥夺了别人,也感到了被剥夺。
我的愿望,是一个问句。这个问题的答案,从十五岁开始,我就想知道。只是年年复年年,问题上附加了好多的限制,到最终,可能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答案到底是什么了。
我只能本能地反应: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到了今天,看了那封信以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已经不想要了。但合同已经成立,现在违约为时已晚。我这个人,从一开始就多余。最后再帮宋风一把,也算是送上了我的歉意。
之前被人从对面楼房监视,心里实在膈应,我购置了窗帘。今天刚刚送到,但已经没有装上的必要,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吧。我知道,没人会来阻拦的。
但我还是把大门反锁了。
去厨房冲了杯奶茶,是宋风逛超市的时候偷偷买给我的。奶茶还很烫,我搁在床头柜上,打开药瓶,掷了两颗进去。浴缸里的冰已经放好了,但我还是想在走的时候能暖和点,身上的也好,心上的也罢。
打开水龙头,冷水线上移,冰块浮了起来。心想如果是夏天就好了,春天尾巴上的风夹着些凉意。躺在零度的浴缸里,还是有些冷的。要等水温,一会儿才能喝,喝了之后药效生效,又要好一会儿。我计算着时间,看着宋风的时候觉得怎么都不够,现在一个人,突然又觉得时间很长了。
我双手支撑着脸颊,伏在窗边和对面的邻居对视——其实什么也看不见,就只是望着那个方向,他肯定在。
时光在脑海中掠过,一切过往都历历在目。
对于宋风,我已不想努力了。
如果说回忆起这计划下的半个月,有什么差错的话,一定是我冒用了那个人的名字。这是我最致命的错误,这场交易最大的败笔。乐川、川川、川宝、宝贝,不论宋风多么亲昵地称呼着我,他都是在叫那个人。
我看着对面楼房一双双黑洞洞的眼睛,恍然发觉,也许错误的开始要追溯到更久以前。久到笑容都还是真实的,青春也没有褪色。久到那个满口喊着喜欢和世界的莽撞年纪里。那时候乐川和宋风同班,而我只是他们同校的一个不知名女同学罢了。
那时候宋风醒来后,第一个喊的是那个人的名字。我吃惊难过,但一点也不意外。他还记得乐川,他喜欢乐川,我全都知道,但我不知道他会这么喜欢。
喜欢到被消除了过去,还把那个人刻在心里。
所以从一开始,我的计划已经全数崩盘,没有胜算。那个答案,他其实已经给了。
我从高一就注意他了。后来追着宋风考上同一所大学,离开家乡,又追着他去了别的城市、应聘同一所公司,为了留在他身边,拼尽全力。和所有的顺其自然一样,我们故事的表面是那么的俗套。
我盲目相信所有热烈的喜欢都有善终,在婚礼上挽着他的手,以为是自己这么多年努力的开花结果。
如果是言情小说,就是女主角追逐着男神变优秀,然后财色双收的傻白甜脑残文设定。可惜我的执着只配得上青春疼痛文学。
都到了年纪,家里催起来,在一起了,很快订婚、结婚。这段结合从头到尾都平淡如水,是我的一厢情愿。只是他需要,我就来了。因为五年来,我一直在等。
我从来都不讨厌乐川。
心里一直清楚,我才是那个后来的人。宋风与我到大学才相熟,以为我不知道他们的事,所以光明正大地告诉我要和乐川单独出去玩,即使是这样的时候,我也没有拆穿。
也没有资格拆穿。我只是披着妻子名号的室友,我们也只是披着婚姻外壳的同居陌生人。倘若没有这场形式上的结合,也许我还能守住作为他朋友的身份。至少他对我笑起来不勉强。
我问过他无数次的你爱我吗?他不回答,只是吻我的脸颊。他给我的答案和给乐川的不一样,属于我的应该只有作为安慰的亲吻。
我无法讨厌乐川,应该说,宋风喜欢的一切我都喜欢。
乐川确实很好。宋风高中与乐川同班,比他与我的距离还要亲近好多。要是算起来,他们在一起有十几年了,也比我更久。那个孩子从小好看,像个瓷娃娃一样。身体不好,也像瓷娃娃一样。性格很好,温温柔柔的,细腻的暖总如水一样,漾在脸上的笑容里。好看又温柔的人谁不喜欢呢?
宋风喜欢,我也喜欢。
只是乐川是个男孩子。宋风是胆小鬼,不敢光明正大。而我贪心,对自己狠。
我最讨厌的应该是自己。恨自己的贪心、执迷不悟和莽撞的冲劲。
回忆时光到此为止,算是我给自己放的走马灯。在窗边喃喃自语,有足够神经病,好在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如果对面的酷哥没有装窃听器的话。
二十三楼,第三个窗口。我对着他做了个鬼脸,挥了挥手以示再见。
他好像受了什么惊,一下子慌乱起来,连相机都碰掉了。镜头的反射光在我脸上走了一遭,刺得眼睛生疼。
也好,走之前还晒了晒太阳。
奶茶已经快凉了。红纸折了一支玫瑰,放在床头,是宋风教我的,十年了,还没忘。我把身子浸入浴缸,手腕沉下去。水面接连翻出一朵朵鲜红的玫瑰花,渐而停下了。
真还挺好看。
起初还感觉得到疼,后来慢慢没意识了,只觉得冷。但分不清到底是哪一块受了寒,哪一块习惯了,哪一块又渴望着暖。也没关系,现在都相融到一起。还是希望在最后,我能够为他们做些什么,借此来弥补我对他们这么多年的剥夺。
到这时候还想着让自己的良心好过,我可真不是人那。
“就不能把伤口缝得好看点儿?”我对着白色幕布,伸出一根手指着我胸口上的疤。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出声指责了。
“实在抱歉,这个,我们没照料到您的感受。”之前的瘦高酷哥变成了矮胖酷哥。他站在我身边点头哈腰又搓手,显然不是同一个人。
我已经死了。
现在黑匣子正在履行他们的后续业务,因为他们认为收取我的代价太大了,有必要给我一个完整的答案,而不是靠我自己感觉的那种。
这会儿正看到我死之后,宋风花了好大力气破门而入,把我从浴缸里抱出来的场景。嗯,早知道有这回事,就多锻炼锻炼,身上的膘被其他人看到,叫人怪不好意思的。宋风好像也是没见过我的裸体的,可他现在正把我抱在怀里哭。
“……所以你们就挖了我的心脏?”这是刁难,毕竟我本意就是如此。这么多摄像头,想必对面不只是一个人在监视。如我所料,他们很快就来到现场,取出了还新鲜的心脏。麻利到让人啧啧称奇,把现场还原干净,又把我丢回浴缸里,还贴心地把门反锁了。
“这个……也是您的代价之一嘛,而且您也知道,心脏配型,不容易的。”
没意思,我懒得逗他了。抱着双臂,斜靠在沙发椅上,仰着头看自己人生结束后的电影。
黑匣子来得比我想的要快,而宋风来得比我想得还晚。
他其实照常回了家,但他遇到了乐川。
好巧不巧,乐川这时候发病了。即使宋风没有想起来他是谁,也不会见死不救,毕竟他是我看好的男人。送乐川去医院抢救,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又发现门已经反锁了。我十几个小时没联络他,让他起了疑心。叫警察撞开门的时候,天已经翻白,而我,早死了。
这么复述起来,我有些心疼他。一晚上经历了这么多事。
乐川为什么好巧不巧地在这时候出现?这个疑惑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大约是因为那个缝合,宋风把我送去尸检了。期间他收到了乐川家人打来的电话,要感谢儿子的救命恩人,请他务必去医院一趟。他去了,带着满腔的怨气和怒意,全数撒在了乐川身上。
他叫喊着:“都是因为你!我的川川……”
“谁?”却被乐川打断了。
“乐川,我的妻子。”他咆哮着,脸都涨得通红。
“她叫苏云。”乐川悲哀地望着他的眼睛,“她叫苏云,苏州的苏,白云的云。”
我看着宋风喃喃念着我的名字,明白这才是我想要的。
“……你是乐川。”看来他想起了一切,抱头蹲下的时候,护士拿着病历进来了,宣布心脏捐赠人姓苏名云。
宋风抢过了单子,上面实实在在写着我的名字。
“你们这个电影运镜手法挺不错啊。”我忍着心里的难受,找身边的墨镜酷哥搭话。
“那当然。”显然他很不会安慰人。
刚刚我就听出来了,难怪之前觉得那个瘦高酷哥的声音熟悉,原来是乐川。看来那个在第三个窗口监视的也是他,所以他才那么机缘巧合地出现在楼下,撞见了宋风。
仔细想想,之前在大街上的刁难,他大概是在帮我。
把我撞进宋风怀里,矿泉水泼在白衬衫上,冰淇淋弄到手上,都是给宋风照顾我的机会。他确实力所能及地在帮我了。原来一开始的犹豫不是因为磨蹭,大概这行干久了,能料到我今天的结局,但他没法直说。
只是乐川不知道,他也是被许愿的对象。
宋风的愿望是:让乐川心脏配型成功,健健康康地活下去。
和我的自私不一样。
思及此,这会儿我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法医在我本该存在着心脏的胸腔下,发现了生长着的一朵纸玫瑰。那是我折好放在床头柜的。
“呦,还挺浪漫。”我斜睨了酷哥一眼。
“那可不。”没听出来讽刺,还挺自豪。
宋风也不傻,他把玫瑰花展开了。读着我的遗书,或者是情书?他又哭了,短短两天,我都数不清他哭了几次。具体说了些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大概写了很过分的话,才惹得他这么不开心。
毕竟过去回归的宋风,是不爱苏云的。又或者,他从来都不爱苏云。
讲真的,和别人一起看自己的情书还真挺羞耻。黑匣子为了事件的完整性,真就给我又回忆了一遍:
宋风,对不起,我太贪心了。但耽误你们俩半个月没什么吧?毕竟我就要死了。
对于害你失去过去这件事,我很抱歉,这是我的错。那些记忆就当你对我的补偿吧?失去过去对你好像没什么影响,毕竟到头来,你还是爱着乐川,不记得苏云。
我喜欢你,特别特别、非常非常。从高一的时候就开始了,算起来已经十五年了。你不知道吧?
你应该以为和我是大学实习认识的,所以你也以为我不知道乐川。我看着你好久呀,一晃就是半辈子。我也知道你特别喜欢他,所以是随意插足你们的我的不好。我太贪心、太幼稚了,以为婚姻就是圆满的大结局。
时间越久,我就越觉得自己做了不好的事。但在退场之前,想要得到一个期待已久的答案。你可能会觉得奇怪,明知道结果的事,为什么还偏要去试呢?其实就想着再挣扎着努力一把,也好让自己早点死心。
“原来没有过去的宋风,是能爱苏云的。”
如果你真爱我,我还想嘲讽你呢。可惜你没有,这话也没机会当面对你讲了。有时候真的好羡慕乐川,但我也知道你们,太不容易了。
我爱你,不想变成你的苦难和阻碍。
宋风,晚安。不要再叫醒我了。
还没看到宋风的反应,我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原来我这么痴情吗?这个人设一点都不酷。有些后悔了,信里的内容看起来,如果不是两情相悦,可能怪叫人肉麻作呕的。
他却跪倒在地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没有发出声响,只是整个人蜷缩起来,衣服摩挲发出沙沙声。
接下来几天都是这样,他闭门不出,泪流满面,眼神空无一物。坐在浴缸边,手中总捧着那朵花,展开、合上,展开、又合上。
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开口了。
“苏云,我喜欢的从来都不是一个名字。我是爱你的。”
我捂着嘴,愣在原地。想向幕布中冲去,却被拦下了。这句话以后,就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到了。时光的胶片不停地快进倒退,而我是世界的遗失物,只能捕捉到只言片语的风声。
“你听听这段录音,她去世前说的。是内部机密,但我觉得你应该知道。”乐川的声音,温温柔柔的。
“我给苏云签的合同。那时候我看到她的愿望,就想趁此机会离开你。”
“什么愿望?”宋风,他听上去很错愕。
“她给我们提了个问,她说,假如宋风没有过去,会爱苏云吗?”
“……我没有给她想要的答案。”
“不。你给了。”
我在失落之都,这里是黑匣子存储过去的地方。没想到他们的业务范围这么广,连死人都能完美服务。只是他们为了愿望,失落的是过去,而我失落的是自己。唯有一天,谁想起了我,才能将我召回,我才有重回人间的机会,否则永世徘徊。
他会想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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