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见了不少规范,也参与了几本规范的编写工作。最近又开始规范的评审工作。突然发现自己又整得不会了。这规范为什么非要这么写?我不这样写行不行?
以前埋头干活,也没有管过采用国标的还是建标的编制标准。现在回过头来看,不知道怎么选才好!
面对不会的事情,正本清源,先看法律,再看规范,再次找论文,最后看看模板。
先是找出《标准化法》,然后找到建标和国标,百度和万方一下,找到两篇相关的论文,最后拿出两本出版的规范作为参考。
根据《标准化法》,标准是一种技术要求。既然是“要求”,那就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落实到文字上,每个条文规定都是一句完整的话,至少应有主语、谓语、宾语和执行程度用词,也就是必须出现“必须”“应”“宜”“可”。
回想当年翻译规范,面对一些写得”不规范“的条文,完全理解不了。轮到自己写规范了,的确应该更规范一些。
至于按国标还是建标的格式,最终结论是,无所谓了,都可以。我偏向于采用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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