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合同的时候,付款时间或者是交款时间,尽量的不要野具体的日历日期为节点,而是要以合同行为、法律事实为付款节点。比如,第一笔款不要说“11月30日支付第一笔款项”因为你不知道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署的,如果那时候还没签署呢?要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
后续的款项也要以对方履行合同的行为为付款节点,不要用日历时间。比如:可以写“在对方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第二笔款项。”否则,对方什么也没做,但是付款时间到了,我们不付款,我们也违约了。
也不要有类似的写法“合同签订后付款10万元”,要写“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付款十万元”。这样的付款时间,具体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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