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是宋明理学认识论学说,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的重要问题来对待。程颐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他认为格物致知的过程是一个体会、领悟所固有的理的过程。朱熹在程颐思想基础上,通过为《大学》作格物致知补传,提出了系统的认识论及其方法。他以人心之灵莫不有知为认识主体,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为认识客体,认为联结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方法,就是格物致知。——李卫《文化常识全典》
阿末闲话:
阿末不懂得格物致知,但是却知道宋明理学有一定的哲学道理。其实,倘若真能沿着格物致知这条路走出一条科学技术的道路,也未尝不可。可以,并没有成功。
其实每个物体确实有它独特的物理属性及其规律,这在现代西方哲学派生出的物理中有体现。可是,我们没有走上这条路,真是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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