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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要买弟弟的破屋,弟弟气得丢了命,姐姐拿到房产证却丢了房(4)

姐姐要买弟弟的破屋,弟弟气得丢了命,姐姐拿到房产证却丢了房(4)

作者: 安幼鱼 | 来源:发表于2021-12-30 14:07 被阅读0次

7.

弟弟去世后,郭兰叫上儿子,和侄女郭春燕吃了一顿饭。饭桌上,朱勤皓默默地递了一千块钱给郭春燕。

郭明的葬礼在亲属们的帮助下顺利进行着,由于原告突然死亡,法院那边不得不中止了这起案件,重新确认原告的继承人有哪些人。

这时郭春燕告诉大家,她还有一个妹妹,在三十年前被人领养了。

那时候郭明刚刚离婚,一个残疾人带着两个女儿生活在一间破旧的出租房里。大女儿6岁,小女儿4岁,郭明靠着一台老缝纫机,制作一些老人穿的衣服养家糊口。

由于生活窘迫,郭明无力支付母亲的赡养费而被法院执行,缝纫机被没收了。当时的法官梁平看到郭春霞每天带着妹妹去菜市场捡烂菜叶子,心生怜悯,有心想帮一帮这个可怜人。

他想到自己的弟弟家境不错,只有一个独生子,而且很喜欢女儿,于是找到弟弟梁俊商量,希望他能领养郭明的一个女儿,帮助他减轻一点负担。

梁俊听完以后动了心,先去看了一眼这两个小姑娘,当场就看中了小女儿。他掏出身上仅有的150块钱,就把小姑娘领回家了。

郭明对此感激不已,并且承诺以后不会来认回这个女儿。梁俊把小姑娘带回家以后,妻子很是欢喜,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个小姑娘四岁了还不会自己吃饭、上厕所。

但是养父母一家对这个孩子不仅没有嫌弃,反而给予了更多的耐心和包容。不久之后,梁俊给孩子办了户口,取名梁璐。

也许是因为年幼时窘迫的生活,又或许是懂事时被领养带来的寄人篱下的感觉,小梁璐非常内向安静。

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梁俊和哥哥两家人都非常心疼,对她更加尊重和理解。在养父母一家的关怀下,梁璐心里的坚冰逐渐融化,发自内心地融入了新的家庭里。

所以当郭春燕找到梁璐,想要认回这个妹妹时,后者的内心其实是拒绝的。她害怕认亲会伤害到养父母的感情。

可是养父梁俊却很大度,他叮嘱女儿:“你已经这么大了,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爸爸都支持你。但是我还是建议你,不要掺合这件事。”

8.

在梁俊心里,郭明是整个郭家最命苦的人,不管是他的大哥,还是姐妹,本应该更加照顾和帮助这个可怜的弟弟,而不是跟他争夺这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

得到养父的支持后,梁璐放下了心中的顾虑,主动邀请姐姐郭春燕一起吃饭,而且还明确告诉姐姐,这个房子她不会跟姐姐争,但她愿意认回自己的姐姐。

在确定梁璐不符合继承人条件以后,郭春燕成了郭明唯一的继承人,案子得以继续下去。

在综合考虑了各方的证据以后,法院终于给出判决,要求郭兰和朱勤皓在结果出来后七天内,把房子还给郭春燕。

结果出来以后,郭春燕心里并没有多少喜悦之情。为了一个房子,原本亲近的兄弟姊妹之间出现了无法消除的隔阂,父亲也因病去世了,值得吗?

好在这件事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她认回了自己的亲妹妹,在父亲去世后,她在这个世上又多了一个亲人。

这个事情结束后,传说中的拆迁并没有到来,郭春燕并没有因此感到失望。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也许会发生,可是人如果想过上好日子,还是要踏踏实实地努力工作,靠自己双手挣来的财富才用得心安理得。

郭春燕离开老家回南方打工那天,小姑妈郭英把侄女送到村口。载着郭春燕的车子开走以后,大姑妈郭兰悄悄来到妹妹身边,两姐妹在村口默默无言地矗立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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