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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完同学获得和解还可以继续上课

强奸完同学获得和解还可以继续上课

作者: 恺然 | 来源:发表于2018-09-22 06:59 被阅读64次

    对于现代的审判,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逃票被老虎吃了,动物园要罚款;爬树偷果子吃,摔死了,果园要赔钱;扶老人被敲诈了,好人要破财。

    今天又一则新闻,刷新了我的三观。

    鲁山一16岁初中生小赵强奸女生,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居然重返校园上课。

    现在的孩子不像笔者那个时候,普遍早熟。

    笔者18岁的时候,虽然读了大学,依然十分纯真。

    初中虽也慕好色,可是发乎情止乎礼,从来没想过喜欢一个女孩子就可以直接扑上去强奸的。

    文中居然说犯罪者对自己的犯罪存在模糊认识。

    娘希匹帝,现在这个社会,强奸是怎么回事、强奸是不是犯法,难道一个16岁的男生,会他娘的的不知道?

    这是要“以愚天下之黔首”么?

    我估计连毛片都偷偷看了不少了,要不然怎么能一扒裤子就进洞?

    要是模糊认识,十有八九进错洞。

    哪个强奸犯强奸女性不是一时冲动,当姓杨的奸杀完乐清女孩,你若是问他你是不是一时冲动,是不是后悔,他绝逼说是的。

    所以在我看来,他是有预谋的。

    保护法到底保护的是受害者呢还是快要成年的恶魔呢?

    总之,人民群众从霸凌、从校园恶事件里看到的,恐怕都是保护小恶魔的多。

    要是反抗把恶魔杀了,受欺负的就。。。。。

    强奸就该坐牢,让他知道做了坏事就要受惩罚。

    女孩子再长大些,回想起这件事,恐怕以后找对象心里都有阴云笼罩。

    可男的呢,给了8万块,就能把事情了了。

    尝到了甜头,再长大些,恐怕还要强奸高中生、大学生嘞。

    而机关竟然要调解,为了政绩好看?

    那一面强奸犯家属送的锦旗,真的是光荣啊。

    对于相关部门,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句实在话,这种人还读个奶子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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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玩乐人生:以后我叫我的孩子多强奸几个女的,太妈的太不公平,未成年完全可以随便犯法嘛!
        恺然:@玩乐人生 你是不是觉得钱多,想赔掉一点?
      • 饼干死掉了:原来未成年保护法在保护人渣啊
        卡密尔:@饼干死掉了 的确是 未成年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就有问题 杀人放火罪大恶极虽然未成年但是对他们的保护无异就是对罪恶的包庇
        饼干死掉了:@恺然 是的,作为一位学生,只种情况真的很普遍……
        恺然:@饼干死掉了 要不然你以为呢?现在的孩子都早熟得很
      • 随心的夏天:这个社会病了
        恺然:@随心的夏天 这两天好多号都在发这个,然后案件又重新在讨论了。要是没有媒体的力量,恐怕强奸犯就又可以逍遥了。
      • 苏门婆婆纳:有些不闷吃相太难看
        恺然:@苏门婆婆纳 部门,懂了
        恺然:@苏门婆婆纳 婆婆你在说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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