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看到这样熟悉的场景,感受到这样似曾相识的意境,应该是李寻欢回来了。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苦心孤诣的锤炼这样的出场,让我现在都还觉得,天涯不远,你终于回来了。

回来的路上,李寻欢一边大声咳嗽,又一边大口喝酒。酒入愁肠,灼烧的不仅仅是他的胃,同时也在焚烧他的生命。古龙的现实世界和武侠时间里,始终有两样东西比自己的性命都还重要,一个是侠义,另一个就是美酒。古龙生前三番两次因酒而住院,但是酒和命比起来,他却依然照喝不误。人在江湖也只有喝酒能够由己!
李寻欢的酒瓶空了,他拔出了腰间的飞刀,江湖上都说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说明这把刀非常的快,但是也快不过这指尖无情的岁月。故园一别至今整整十年,十年里的每一天,李寻欢都会像今天这样,用刀雕刻着一个女人的木像。十年来刀锋下的线条和轮廓还是那么柔和和优美,这就像他对林诗音的爱,一直都没有变过。

少时初读李寻欢的时候,我惊艳的是他探花的文才,是他飞刀夺命的武艺。这样文武双全,潇洒风流的浪子是如此完美的男人。他那矛盾的性情更始让我折服,武功高强却与世无争,为情所困却只为义所活。李寻欢口中的“义”,以及他为“义”的所做所谓,让我始终无法理解。一边是为伊消的形销骨立的挚友,一边又是对他用情至深的表妹。当时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世间真会有这样的人,舍情而取义!把林诗音当成“解药”去践行他的侠义。
表面上的探花名士,骨子里的多情浪子。李寻欢不知道“大恩既大仇”,你决然好心相让,现在为何还要回去呢?当年李寻欢践踏林诗音的爱,成全了龙啸云的幸福。从一开始,骨子里对爱情的优柔寡断,对侠义的弱点软肋,就注定李寻欢要为此,受那千刀万剐!

可是,如今的自己再读李寻欢,反而觉得自己和他一样的可怜。有人说是那个时代的环境绑架了李寻欢,但是回望自己,青春的爱恋又何尝不是被当时的无可奈何而绑架呢?我有过这样一个高中同学,虽然他的武功和李寻欢没法比,但那优柔寡断,多愁善感的性情,却是半点不差。如果当年在青春期有过为情所困的经历,都会理解那时绑架我们的是什么!
这个高中同学的前半生情感经历只剩下暗恋,他只会远远坐在她的后面,傻傻地盯着那束马尾辫,亦或是经过她的桌前,只敢用眼睛的余光去眷恋。除了这些,他经常排解愁绪的方法,就是到操场边的池塘畔独自黯然神伤!对爱情的优柔寡断达到了极致,和李寻欢“侠义”的借口比起来,他的原因是一样的性质吧。
飞刀与快剑,优柔寡断的飞刀和敢爱敢恨的快剑比起来,如今的我更倾向于后者。阿飞的爱虽然一直被林仙儿利用,但是这把快剑是果断勇敢的。我的那个高中同学和另外一个周同学比起来,当真让人胶着难耐。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中同学在墙壁上题的一首藏头诗。诗的内容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是四句诗的每句藏头的字,无论如何也是忘不了的。
这种“为解情愁墙题诗”的做法,起初我是赞赏的,后来因为周同学邀了那个她,到他屋里打牌的事情,这个骨子里像李寻欢悲情的男孩子,紧张的把那首诗给改掉了!我从一开始的赞赏变成了鄙夷,当时我就想替林诗音,狠狠地抽李寻欢一个耳光。现在的他,也找到了自己的孙小红,也冲破了年少时情感的雾霾,那段青春也永远的留在那个角落。角落里至今还回荡着那个周同学的一句笑话:“十年后,李寻欢把林诗音儿子的武功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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