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讲,人有两种个性,即创造性的个性和破坏性的个性。
创造性的个性主要指那种善于独立工作的人,积极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这类人比较有主见,盲目性少,不随声附和。对社会问题的看法,一般先搞清情况,再发表态度。这种个性同社会性是完全一致、完全统一的,对社会往往具有推动和进步作用。
破坏性的个性更加倾向个人主义,从创造性个性具有一定对立面,一般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喜欢搞所谓的标新立异,特别是那种超出社会正常运行轨道的标新立异。
从辩证法来看,人的这两种个性其实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个社会中,两种个性的人是普遍存在的。
作为一个社会人,要学会接纳不同个性的人。就像太阳系有九大行星,他们各自循着自己的轨道,按照一定的次序运行,形成了统一协调的共同体。
当然,天上的星星也有闹独立性的,有时我们晚上抬头看天空会发现有的星星跑了。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人的个性,特别是不能否认人的个人主义倾向,但是我们应该求大同,寻找整个社会的最大公约数。
(读《毛泽东文集》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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