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医黑和西医黑都犯了一个错误。
中医黑粉所有西医,黑所有中医;西医黑粉所有中医黑所有西医。
其实,他们都黑错了,黑的应该是两者中的庸医伪医,粉的应该是两者中的良医。
他们忽略了医之良庸,却针对某个领域盲目打击或盲目支持。
(二)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漏洞就是主次不分,忽略了法,只看结果未成年——只要是未成年人便盲目保护,不考虑是合法保护还是非法保护。
我觉得,保护守法未成年人才是合法保护,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举动;保护犯法未成年人就是非法保护,是包庇,是纵容,是同伙!
(三)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守法未成年人不受欺凌方面常常苍白无力,如同虚设,如同事后诸葛亮;但在保护违法害人的未成年凶犯时却总是能做到铜墙铁壁、密不透风,及时有效。
在此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改个名字,叫《未成年犯罪分子保护伞》更贴切些。
(四)
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改成《未成年人法典》,并分两册,一册叫《保护合法未成年人法典》;一册叫《惩治违法未成年人法典》。
赏罚严明,以维护法制的神圣。
稀里糊涂,易使法律成为笑柄。
(五)
保护法如口渴,未成年人如水。
水有饮用水、污染水;未成年人分正常人、恶魔。
执行保护法如人喝水,不分辨正常未成年、恶魔未成年便盲目保护,如同喝水不分饮用水、污染水,一律盲目喝下……
喝饮用水可以解渴,喝污染水可以死亡。
同理,保护正常未成年可使社会兴旺发达、秩序井然;保护恶魔未成年必使社会中毒!
(六)
恶魔是由社会恶魔风气催化出来的,正常人也是由社会正常风气养成的。
当社会上恶魔风气刮到失控的地步,社会正常风气就虚弱无力了,正常人也就成了恶魔屠戮的对象;如果还不及时纠正,恶魔必侵入各行各业,为害人间,危害社会。
恶魔侵入医界,则医界骗子横行,中西医中的庸医恶魔便挑起中西医争端,残害、排挤、打压、消灭医界优秀的中西医;恶魔侵入商界,则商界骗子明抢暗夺,敲骨吸髓成风;恶魔侵入政界,则(特暗)污(佛污)败横行,挖墙刨基,摧房拔户,无恶不作!恶魔侵入法界,则包拯景区哭倒闭;恶魔进入学校,则残害无辜……
(七)
上梁不正下梁歪。
三个小恶魔,正是由那些逍遥法外、杀人不见血的大恶魔扔下的种子发芽生长而来!
欲使恶魔绝患,必须铲尽大小恶魔。
古人说的好:斩草要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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