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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有多少自主选择的可能

社会资本有多少自主选择的可能

作者: 草斋微言 | 来源:发表于2018-03-24 07:24 被阅读0次

    医药经济报

    ■贺昊

      卫生部日前下发了《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明确社会资本可以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一通知的出台,既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如何实施的细化措施,同时从明面上,也使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摆脱了身份限制,民营医院似乎和公立医院站在了同一平台之上。

      然而,在一些基本面尚无力改变的情况下,让社会资本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有些“看上去很美”的意味。

      从医院经营范围上来说,哪些医疗服务属于公共卫生及福利性基本医疗的范畴至今还不明确,也就是所谓的“公益性”医疗服务需求与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如何区分的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这就使得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区分有些不伦不类。非营利性医院在收入分配上是没有上限的,因此,经营收益虽说不准向股东分配,但可以增加医护技师们的收入。现实是,公立的非营利性医院医生的平均收入,往往比营利性医院医生的平均收入要高。因为非营利性医院的性质而给予的免税优惠政策,到底是补贴了患者还是医生?这是否符合非营利性医院的开办宗旨?这些都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诸多的不确定其实是挤压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生存空间。社会资本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热衷正来源于此。

      可社会资本选择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一经营性质后,就能够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吗?

      答案或许仍是“不能”。

      医疗机构是知识密集型组织,决定了人才是医院经营好坏的关键。

      然而,公立医院事业编制这一“金钟罩”,既弱化了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奖优罚劣的激励效果,人才的发展会经常出现“逆向选择”,同时也降低了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吸引力。不仅于此,在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定上,民营医院的劣势就更加明显,虽说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民营医疗机构人员也参与评聘高级职称,但在名额有限、相关经历不被承认或验证手续相对繁琐的前提下,这些政策又有多少能得到落实呢?一些可以提高行业知名度、专业声望的学术会议也很少会邀请民营医院的技术人员。民营非营利性医院吸引不到所需的人才或者说引才成本高,都使得民营非营利医院的经营前景不容乐观。那么,政府财政会对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补贴吗?就目前来看,可能性并不大。

      因此,虽然社会资本可以在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上进行自主选择,但选择之后面临的是一场盛宴还是鸿门宴,就不是社会资本自己能说了算的,要视政府在相关机制上如何进一步变革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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