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四川泸县福集镇,两名小偷入室行窃被民众发现。众居民抄起棍棒追赶,并大喊“逮小偷”。在民众合力追赶下,一小偷慌不择路,跳下了河里,引起近百人围观。然而,他在水中挣扎近十分钟却无人施救,最后不幸溺亡。
看到这一则新闻,犹如暖春时节的一夜倒春寒,给我的冲击并不是偷盗者有多么可恨,而是群众对于溺水者不作为这件事有多么可怕!我竟然全然不知,这个社会是从那一刻开始变得这么冷漠!
一、虽然他是小偷,但是在我眼中他和每一个落水者没有区别,他们需要的都是一双温暖的手,而不是旁观的冷眼!
不错,他是因为偷盗行为被村民集体追赶,不错,他确实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制裁。但是,当他失足落水的那一刻,他变成了一个受到惊吓的弱视群体,他需要的是一双温暖的援助之手!
而隔岸观火的那些村民,那些拍照录像的网友们,当一条鲜活的生命在水中挣扎的那一刻,有没有一颗恻隐之心曾经有那么一刻撼动过你们!
在我看来,当小偷落水的那一刻开始,他和普通的群众失足落水的性质没什么区别,而隔岸观火的那些人的不作为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无论出于各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他们不作为的理由!
二、网上的负面评论,你们的言行要慎重!
比起隔岸观火的那些人,更让人脊背发寒的是网上的负面评论的高涨,和这些负面后面一个一个的赞!
下面,我列举几条负面评论
1.自作孽不可活!
2.出于人道主义,看一下就行了,没必要救,别给我说什么生命可贵。小偷多半都跟毒和赌有关。
3.发现有些人也是圣母光辉普照大地了,小偷偷了你家值钱的东西,你还要冒着生命危险下水去救,不救好像犯了罪一样,站着说话不腰疼!
4.小偷多为黄赌毒,社会毒瘤你说清不清?善恶终有报 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 苍天饶过谁 反正我不会救 谁爱救谁救!
当我亲眼看到这些评论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为什么太多的人会把不同的事捏在一起,然后大义凛然的硬性安排一个站不住脚的逻辑关系在里面,就如上面所说的第一条和第四条,小偷的行为以及结果和他失足落水的结果两件事并没有直接关系。而很多网友总会以“因为是小偷,所以落水也应该死!”的言论来蛊惑网友!
有一种行为方式叫做对事不对人,小偷的偷盗行为有着行为结果的导向,溺水事件有着溺水事件的社会评价,两者两码事,而不光光是网友会把两件事捏在一起,就连无良的媒体,也会和着网友的胃口,故意把冲突凸显!因为这和人类从古至今形成的顽固的同态复仇的心理状态有极大的关系。实际上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同态复仇的形式早已经不能成为逻辑存在了,为何媒体和负面网友还要大肆制造这种言论呢?
单单从溺水者的角度看,小偷应该第一时间想办法被救上来!至于他偷到的行为,不应该和他失足落水混为一谈,更不能成为隔岸观火的理由!
试想一下,如果这个人不是小偷,岸上那么多人,我相信肯定有很多人会急切的伸出援手,可以,他偏偏是小偷,可是他偷的不是冷漠,却因冷漠而死!这种风气真的不应该提倡,如果有一天这种冷漠蔓延到社会的每一个群体当中,这个人是不是小偷,就不再重要了!因为冷漠的心是不会被偷走了,而偷盗行为最终也作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被冷漠践踏到十八层地狱了!
三、对于那些无能为力的群众和网友,我可以理解,我也相信,他们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程度!
有的一部分网友表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回救人,但是,基于自己的能力,只能尽力!
当我看到这一部分人的评论的时候,我仍然相信,有一批网友仍然理性的活在这个社会当中!
或许他们有心,但是基于自己的游泳能力,或者在施救过程中担心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类似于这样的评论,是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能够对事不对人,并且对事拥有正能量,不偏激。另一方面,能够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不盲目的让自己犯险,这是我看到的比较正确的对这件事的看法!
每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突破个人的能力去帮助处于困境的弱势群体,最后对自己构成威胁,这是不理智的,而对于社会的道德准则,我们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弘扬,但并不是无下限的!
四、我不相信鸡汤,更不相信负能量,我唯一可以相信的事件的本身和对事件应该有的态度!
我相信,这件事给民众的反思不应该仅停留在救或者不救,也不应该仅停留在偷盗者该死与不该死!
不仅仅是这件事,社会上的很多热点周围都充斥着各种鸡汤,也充斥着各种批评的呼声,而我们的社会,恰恰有很多人太过倚重正能量的鸡汤,或者太过相信负能量,最终导致了对事件本身的忽略!
而鸡汤喝的越多,机体内消化鸡汤的本领越薄弱,负能量的东西吸收太多,一些负能量所引发的暴力就很容易显现。因此,关注事件本身要比关注评论重要,对事件客观的分析和明确的态度要比流言蜚语重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