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刚过,路上没有什么人,王晓峰骑着摩托车,绕过被风刮倒的大树,想起娇娇出嫁那天,也是下这么大的雨。人们遮着伞,聚在她家的院坝,看着这个十七岁丰满的女孩上了婚车。她的父亲醉醺醺地从屋里出来,绊在门槛上摔了一跤,人们在噼噼啪啪的雨声中笑起来,那时王晓峰十四岁,他夹在人群里,伸着脖子想看清车里那个结过四次婚的秃头的男人。雨顺着脖子流过背脊,王晓峰只是看见娇娇弯下腰,用手捂住勒得溢出来的乳房坐到婚车里,后面的花童把婚纱举得很高,但边角还是沾了黄色泥巴。娇娇化着精致的妆,疲惫的脸上木然得就像在田间劳作。后来王晓峰从电器店辞职到车场打工,见到了那个男人几次,只是副驾上的女人每次都不一样。他倒是也见过一次娇娇,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比以前瘦,眼睛倒是更大了,也许很久没有晒过太阳,肤色明显白了许多,嘴角的痣点掉了,但眉间的那颗还在。晓峰身上沾满了机油,就没有打招呼,倒是娇娇喊了他,他们聊了几句,娇娇从包里掏出烟,发了一根给晓峰——这是六七年前,晓峰二十出头。后来他知道,那次娇娇和丈夫回家,是给她的父亲送葬,酒鬼终于以酒鬼的方式离开人世,他喝得烂醉,一头扎进茅厕里,第二天有人见到一双腿直直地立在粪上,像地里长出的庄稼。
洪水冲垮动物园的那一夜
路越来越难走,摩托车只能推着往前。王晓峰的鞋子上沾满了泥,午后的阳光洒在树上,落下米黄色的光斑,风从林子里钻出来,吹得哪里都是响的。太阳西斜,王晓峰又骑了一阵子车,停在坍塌的石群前。“怪不得走了这么久没遇到几个人。”他把车子停在路边,自言自语地说。树根从悬在半空的山皮里伸出来,上面还挂着几块似乎立马就要掉下来的土疙瘩。给姐姐打完电话之后,王晓峰点了一根烟,绕着石群走了几步,又探出身子往路边的崖子看了看——断层分明的崖子刻着洪水冲出来的沟壑,那条宽阔的溪流已经盈满了水,淹过曾经玩耍的卵石滩。王晓峰迟疑了一下,丢掉烟,走到石群边,往上爬了几步,又恹恹地下来。他忿忿地踢了一脚塌下来的山土,看见有一只黑色漆皮的鞋子露了出来。他转头看了看山下的村庄,骂了一句,骑上摩托车往回开了两里路,把摩托车藏进废弃的瓦窑洞,钻进林子。
天渐渐黑下来,王晓峰绕到一棵斜着生的黑松前,往南走了几步路,看到那条滑木头的小道。小道已经长满了杂草,王晓峰折了一根树枝,拿在手上当拐棍,侧着身子往下一点一点探。早前的伐木工从这里把木头滑到山下,再抬到车上运走。他小的时候经常来这儿玩,甚至敢坐在木头上,从山顶一路滑下去。到了半山腰,天全黑了,山下的灯一点一点亮起来。王晓峰歇了一会,丢掉棍子,鼓着一股气往下爬。到山底,他的衣服已经被荆棘刮得褴褛不堪。趟过溪流,王晓峰听见广播里播着一则寻人启事,他愣了一下,往娇娇家跑。跨过田埂和农田,他看见远处的水利桥上,一个人关掉电筒,跃了下去。水利桥下面,就是娇娇的屋子。
王晓峰捡了一个石块,喊了一声:“做什么呢!”风迎着面吹,那人没有听见。王晓峰丢掉石块,拔脚跑了起来。那人翻下桥,进到娇娇的屋子里。王晓峰跌了一跤,头磕在垫畦的石头上,血冒了出来。他翻过院坝,一脚踢开虚掩的门,看见地上有一把枪。厅子边上的卧房亮着灯,一个半秃的男人正弓着腰,趴在一丝不挂的娇娇身上。
王晓峰脑子嗡地响了一声,抄起手边的栓门的棍子,一棍打在那人的背上。那人闷声哼了一下转过脸,是醉鬼金碗。王晓峰丢下棍子揪住他的头发,一把从床上拽了下来,娇娇还闭着眼睛,好像睡死了过去。金碗拉上裤子转身想跑。王晓峰一脚踹在他的后背上。
“我操你妈的王晓峰,那就是个臭逼寡妇,你别把老子逼急了。”金碗踉跄地摔到地上,瞥了一眼地上的枪,咬着牙关,瞪大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晓峰。王晓峰转身去捡地上的棍子,就这一下,金碗已经把挂在墙上的柴刀攥在手里,他弓着腰冲上来,铆足了劲一刀劈下。刀砍在木门上嵌进去半寸,金碗去拔,王晓峰侧着身子跑出来,抡起地上的木质的衣锤,狠狠地打在金碗的后脑上。
一声沉闷的响声后,血从金碗的嘴里里流出来。他摔在地上,蹬着腿起来,又很快地摔倒。王晓峰抡起木槌胡乱打了四五下,金碗张大嘴巴呼气,嘴唇抖得厉害,脸一下全白了。王晓峰的手在发抖,正要开口,金碗往后一躺,好像见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充了血的眼睛瞪得滚圆,两只手紧紧地攥着,身子开始抽搐。王晓峰丢下木槌,金碗打了一个长长的嗝,撒出一泡尿,就不再动了。
恐惧消散后的一段时间,王晓峰蹲在墙角,望着床上的娇娇,她身上还没有擦干的水氤湿一大块被单,淌着水的头发一撮一撮地粘在绯红的脸上,也许是因为麻醉针的缘故,她的上身随着呼吸剧烈地起伏。远处的村部又传来了那则寻人启事,王晓峰想到了什么,他站起来,背着金碗,摸着黑往山上去了。
路上一个人都没有,血从金碗的鼻子里流出来,淌到王晓峰的肩膀上,左摇右晃的脑袋时不时地甩在他的脖子上。王晓峰背了一阵,越来越觉得沉,他爬上田埂,趟过水,顺着崖子走出一段路,沿着从山上修下来的水渠往上爬到半山腰,丢下金碗的尸体,一股寒意从身体里涌出来,王晓峰打了一个哆嗦,沿着水渠,一路跑着下山了。经过家里的荞麦田,王晓峰远远地看见两个人提着电筒,嘴里喊着什么,电筒的光照过来,他顺势躺倒,一群野狗在不远的地方撕扯着什么,村部的广播站又开始播着那则寻人启事。
王晓峰看着满天的星光,想起大前年的那个冬天的夜晚。那时他从外头赶回来,帮着家里割荞子。天黑得早,姐姐在服装厂加班没有回来,他一个人闷着头割完,正要走,旁边的地里有人喊他,王晓峰记得,那是娇娇家的地。坊间早就传开了她的事:那个有钱的老公因为贪污被捕,房子和车都收走了。娇娇回到乡下,又变成了一个农妇。
王晓峰清楚地记得那晚的夜色,和娇娇穿着棉袄的样子,她对王晓峰说,能给我一根烟吗?王晓峰给她点了烟,两个人就在沉默地挨着在田埂上抽起烟,娇娇身后的荞子地刚刚开始割。王晓峰抽完烟,什么话也没有说,就拿着镰刀帮着割起来,一畦还没割完,娇娇就从后面抱住了他。
那两个人走了之后,王晓峰拔了一丛草,把身上的血迹草草地擦了一下,跑着去了村部,一进门,就看到姐姐和闺秀姐正在里面吵着什么。
王晓峰吞了一口口水,扯着嗓子喊起来,“金碗,金碗被老虎叼走了。”
最先崩溃的是闺秀姐,王晓峰回头望了一眼,国富叔似乎不信,他死死盯着自己,王晓峰心里慌了一下,正说着话,国富叔一下子打断他:“你不回家,跑娇娇那边去干吗?”
王晓峰又喊:“你就是信不过嘛,你们说,我骗你们,能得什么好处?”
国富从火炉边起来,往王晓峰的方向走,“你再跟我说一次,你亲眼看见老虎把金碗叼走了。”
晓峰辩了几句,转过头对着将信将疑的村民说,“你们要是不信,现在去娇娇家,院坝的血还没干呢!”
几个老一些的,打算去娇娇家看看。王晓峰暗暗松了一口气,国富阴着脸,不说去,也不说不去,只是兀自转头进入隔间打起电话。几个人还在商量着,闺秀姐喃喃地说了一句什么,一个人刚搭过腔,闺秀就像着了魔怔一样,从地上起来,骂了一句,跑倒枪架那儿,拿了一把枪和麻醉针。几个人要上去抢,王晓峰跟着姐姐,推开众人,站在闺秀的身边,国富这时候从里面出来,阴着脸看了晓峰一眼,扯起嗓子喊,“你们让她去!”
从村部出来,一阵风迎着面刮在王晓峰的脸上。他打了一个哆嗦,风里好像夹着隐隐的 血腥味。闺秀姐好像换了一个人,背着枪走路的样子像极了她的父亲,那个十里八乡公认的第一猎手。如果没有孙国富,也许那群警察永远也找不到躲在山林里的老榆头。姐姐跟在闺秀的身后一路小跑,经过娇娇家,王晓峰看见卧房的灯熄了,他惊了一下:娇娇醒了,要是那些人真的去问,保不齐自己不会露馅。他停下步子,对着姐姐的方向喊,“姐,我去娇娇那一下!”
晓琴停下来,对着他喊,“你个狗杂种,这儿人命关天,你还想着那个寡妇啊!”
“那个阳子,兴许是跑到外头去,他没事,你们放心!”
闺秀停下来问,“你见过他?你是不是见过他?”
王晓峰已经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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