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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原成 道经十六章 虚极静表

道德经原成 道经十六章 虚极静表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8-05 14:22 被阅读0次

    此文章为非儒家思想的道德经专研文章,强调专业性,不具备娱乐性,观者慎入!

    一、原文:

    至虚极也,守情表也。

    万物方作,居以颁复也。夫物员员,各复归于其根,曰静。情,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㠵,㠵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沕身不怠。

    二、译文:

    达到运动限度,坚持如实呈现外观形制。

    万物皆处在运动中,处于运动中是为了不断地呈现结果。每个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中,各自再次呈现它应有的变化结果,称之为静。如实地呈现应有的变化结果,就叫做兑现运动的结果。兑现运动的结果,就是自然的规律。知晓自然的规律,就是审察事非。不知晓自然的规律,茫然,行为茫然轻举必有凶灾。

    知晓自然的规律就是衍生万物,衍生万物才能约束万物,约束万物才能名形齐备,名形齐备才能无不周遍,无不周遍才能称为“道”,“道”才能长久。隐匿自身状态可以避免未知危险。

    三、字义:

    [字林]:至,到也。

    [说文注]:虚,大丘也。大则空旷,故引伸之为空虚,又引伸之为凡不实之称。[易·系辞传]:周流六虚。[注]:六虚,六位也。[疏]:位本无体,因爻始见,故称虚也。

    极,尽也。[易·系辞]: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说文注]:凡至高至远皆谓之极。

    [玉篇]:守,护也。[广韵]:守,主守也。

    静,安也。[诗·邶风]:静言思之。[说文注]:静,宷也。一言一事必求理义之必然。则虽緐劳之极而无纷乱。亦曰静。

    情,实也。[论语]: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周礼·天官疏]:情,谓情实。

    [玉篇]:表,衣外也。外也。[书·立政]: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

    [说文]:万,虫也。[埤雅]:蜂一名万。盖蜂类众多,动以万计。

    [玉篇]:物,凡生天地之闲,皆谓物也。

    [集韵]:方,音旁。四方之义。[玉篇]:旁,犹侧也,非一方也。[书·太甲上]:旁求俊彦。[传]:旁,非一方。

    [正韵]:作,兴起也。动也。

    [说文]:居,处也。

    [正韵]:以,为也。

    [正韵]:颁,音班。[广韵]:颁,布也,赐也。[礼·明堂位]: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玉篇]:布,陈列也。[左传·昭十六年]:侨若献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注]:布,也。[广雅]:布,散也。[左传·襄三十年]:皆自朝布路而罢。[注]:布路,分散。

    [韵会]:复,答也。[书·说命]:说复于王。复,履行,实践。复言(实践诺言);复践(履行约定之事)。

    夫,有所指之辞(文言文中指示形容词。相当于此、彼)。[论语]:夫二三子也。

    [释文]:员,毛音圆,郑音云,二音皆可读。云,运也。[管子·戒篇]:天不动,四时云下,而万物化。注:云:运动貌。

    [集韵]:复,又也。[增韵]:复,再也。

    [广雅]:归,返也。还所取之物亦曰归。[春秋·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

    [说文]:命,使也。[朱骏声按]:在事为令,在言为命,散文则通,对文则别。令当训使也,命当训发号也。又,论语:为命裨谌草创之。疏:命,谓政令盟会之辞也。

    复命,类似于复言,即兑现承诺。

    [玉篇]:常,恒也。[系辞]:动静有常。

    [玉篇]:知,识也,觉也。

    明,[礼·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疏]:明者,辨说是非也。

    [集韵]:㠵,音茫,义同。茫,模糊不清,对事理全无所知。[庄子·天下]:茫乎昧乎,未之尽者。

    [说文]:容,盛也。[徐铉曰]:屋与谷,皆所以盛受也。

    乃,承上起下之辞。[尔雅·序疏]:若乃者,因上起下语。

    公,[礼·礼运]: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注]:公犹共也。[广韵]:共,皆也。[礼记·内则]:共帅时。[注]:犹皆也。[庄子·庚桑楚]:共其德也。[崔注]:壹也。

    [说文]:全,完也。[玉篇]:全,具也。

    天,[庄子]:夫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处世真言]:天之大,无所不容;地之宽,无所不载!

    [广韵]:沕,音密。潜藏也。一曰尘浊谓之沕。[贾谊·吊屈原赋]:沕深潜以自珍。[邓展曰]:沕音昧。

    怠,通作殆。[说文]:殆,危也。

    四、说明:

    看道德经的人都知道,老子倡导“守静”。先贤的解释多有歧义,不符合老子一以贯之的“变”。老子在本章与道经十五章阐述了老子守的“静”是什么。

    老子“静”的定义是:

    原文:夫物员员,各复归于其根,曰静。情,是谓复命。

    译文:每个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中,各自再次呈现它应有的变化结果,称之为静。如实地呈现应有的变化结果,就叫做兑现运动的结果。

    从此句的译文可以总结出三点:一是老子认为人类五官所能感受到的事物结果,就可以称为“静”。无论是抽象的状态还是具体的形态,人类可以用语言描述的事物结果,就是“静”。二是老子认为“静”是对运动结果的呈现,没有运动就没有“静”的存在。反之亦然,没有“静”的呈现,就没有运动。三是“静”就是道经一章中老子所言的“有”的运动。

    运用上面老子对“静”的定义,就可以推出“至虚极也,守静表也”的意思了。当运动达到一定的烈度,并突破此烈度,那么必然会有结果表现出来。运动突破烈度的过程,老子称之为“至虚极也”。突破烈度的运动所带来的结果,老子称之为“守静表也”。

    简单些说,“静”是“动”的结果。通过“静”,我们就可以从一系列结果来推断出“动”的方式、“动”的烈度、“动”的发展趋势。凡事若能知晓它的发展方式、发展烈度、发展趋势,我们就能相应地进行控制,让事情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变化。

    从上面的解释可以看出,“至虚极也,守静表也”并不是什么修心养性的,也不是儒家所认可的对人的形容。所以说,在看道德经时,要摒弃佛道儒家的思想,遵循老子在道经一章中提出的“有无观”来理解道德经。唯有如此,你才能从先贤对道德经以“玄学”解释的泥潭中走出来。

    老子单独整理这一章来讨论“静”,可见“静”的重要程度。我们知道自然的规律就是“运动”,可是老子在道经十四章告诉我们,“浑沦一体之物”的“道”,它的运动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是无法感知的。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们如何去认知自然的规律。

    “静”是对运动结果的呈现,如果说运动是自然的规律的话,那么反过来讲,我们对呈现运动结果的“静”进行考察,就可以反推运动的状态。换言之,我们对自然规律的认知,就是从“静”开始的。所以老子说“复命,常也。知常,明也”。

    从上面论述我们可以感知老子倡导“静”的用心了。但想要知道老子“守静”的含义,应该从“沕身不怠”的理解入手。

    如果我们很好地理解了道经十五章的“币而不成”,就能感觉出“币而不成”是“善为士者”的行为,而“沕身不怠”是“币而不成”的结果。换言之,“善为士者”之所以要“微弱玄达”就是要达到“沕身不怠”的结果。

    另外,“沕身不怠”是建立在“至虚极也,守静表也”的理论之上的,也就是说“静”是“沕身不怠”实现的根本。所以老子的“守静”,就是通过“蔽而不成”的手段,达到“沕身不怠”的目的。而这一切一切的基础,就是“静”。“守静”才可以做到“知常,明也。”“守静”才可以避免“㠵作凶”的灾殃。

    如果做不到“守静”,我们的“静”就可能会被对方掌握控制了,那么我们离祸害也就不远了。所以,我们就需要呈现自身不变的“静”,来掩藏我们自身真实变化的“静”,来模糊对方对我们的判断。

    所以说,老子的“守静”有两层含义,一是要守住对立面变化的“静”,二是要守住自已不变的“静”。唯有如此,才能终身避免未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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