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
吴澄:致,至之而至其极处也,。虚谓无物,外物不入乎内也。极,穷尽其处也。守,固内御外,如守城之守。静谓不动,内心不出乎外也。笃,力不倦也。
原成:至虚极也,守情表也。
原成:此章老子言运动。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的,“无”运动的烈度超出限度,通知并请求“有”运动如实地将“无”运动产生的结果呈现出来。
“无”运动烈度超出限度,称之为“至虚极也”。“有”运动如实地呈现结果,称之为“守情表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吴澄:作,动也,植物之生长,动物之知觉,皆动也。复,反还也,物生由静而动,故反还其初之静为复。植物之生气下藏,动物之定心内寂也。
原成:万物方作,居以颁复也。
原成:此章老子言运动。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复,犹结果也。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运动必然产生结果。所以万物生长,可以直观地察看运动的结果。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吴澄:芸芸,生长而动之貌。凡植木,春夏则生气自根而上达于枝叶,是曰动,秋冬则生气自上反还而下藏于根,是曰静。天以此气生而为物者曰命,复于其初生之处,故曰复命。
原成:夫物员员,各复归于其槿,曰静。情,是谓复命。
原成: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故曰夫物员员。运动必然产生结果,故曰复归于其槿曰静。“有”运动如实地将“无”运动产生的结果呈现出来,称之为复命。
老子的这段话,很重要。就是从这段话,可以知晓“无”与“有”运动的如何协作完成的。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吴澄:常者久而不变之谓,能知此者谓之明。昧者不知此,则不能守静而妄动,以害其生,故曰凶。容谓形着而见于外,内有养者,其外貌自与人不同也。公者,一国之主,言能保其一身之所有也。王者,天下之主,言能兼有天地之所有也。天谓与天为一也,与天为一则道在我矣,道在我则与道同其久。没犹终也,殆谓损寿而危其身也。按殆字从歹训危、训将、训近,凡字从歹者,多是死之义,殆者盖危而将近于死也。死者气尽而终,盖有穷匮竟尽之意,没身不殆,终此身而生长可保也。
原成: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㠵,㠵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沕身不怠。
原成:此章老子言运动。凡涉及运动,吴氏及先贤注释皆不取。
运动必然产生结果,这是自然规律。知晓这个自然规律,就可以无知狂妄所带来的未知危害。故曰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㠵,㠵作凶。
为什么知晓自然规律就能避免未知的危害。因为“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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