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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校的建议(47)探究“尊严”教育与教育尊严

给学校的建议(47)探究“尊严”教育与教育尊严

作者: 郭晓滨 | 来源:发表于2019-02-20 09:20 被阅读32次

    对于个人有人格尊严,对于祖国有国家尊严,对于公平、公正有法律尊严。每个人都是主客观的统一体。不可能是纯粹主观人,也不可能是纯粹客观人。站在祖国的利益上有国家尊严。这就要求我们对孩子从小进行“尊严”教育,懂得必须维护自己、集体和国家的尊严,为捍卫这些尊严而努力。

    一、什么叫尊严?尊严就是权利和人格被尊重。尊重是尊严的底线。没有尊重就没有尊严,有尊严必然有尊重。对于教育孩子更多的应该是权利、义务、地位、人格方面的保障和尊重,而不是随意的利用教师的特权,父母的特权,随意的违背法律、规律地约束孩子的思想和行为。既要尊重自己,又要尊重他人,更要维护国家的尊严,不损害国家利益。

    有了尊严,就有了“尊严”教育和教育尊严。

    “尊严”教育,是对受教育者而言。要有正确的教育内容、方法和目标。教育者要对受教育者进行“尊严”这方面的教育,不可以进行失去“尊严”的教育。失去“尊严”的教育将偏离正确的教育目标和方向,是与党的教育方针相悖的。“尊严”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涉及到生活和学习,交往和处世,个人利益和集体、国家利益等。

    做人要有骨气,不可有傲气。现在的学生中有的个别现象已经出现不崇尚有尊严的人和事,相反的欣赏和追求没有骨气,丧失人格的人和事,觉得只要能挣钱不用出力干什么都行。傲气十足,目中无人,甚至有人把刚愎自用当做自己应有的自信自强。把自己的自吹自擂,弄虚作假的成绩,当做自己的真才实学。说假话不负责任,说大话不觉得害羞。

    教育尊严,是对施教者而言的。施教者的教育语言和行为要有一定的规范和准则。要符合受教育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所明确的培养目标。不可以凭着自己主观意愿和情感倾向随意教授思想、观点和相关的文化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和良好行为习惯。施教者的言和行,以及施教的场所和时间都要规范,这是教育尊严的基础。教师也应该自己有尊严的生活和工作,这是做好教育尊严的前提。

    作为学生,要有师道尊严,以尊重老师为前提,但不要迷信老师。作为教师没有尊严,怎能很好达成教育目标。亲其师,信其道,连老师都没有尊严了,怎么能叫学生不尊重呢,老师传授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又怎么能够在学生身上发挥作用呢。尊重老师要从政府做起,从社会做起,从家长做起。尊重老师,就是尊重知识,尊重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谁都可以为学生讲一讲问题,说一说道理,但是不是谁都能做教师的。这需要有高尚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

    教育者有尊严,才能很好地施行“尊严”教育。这两者是统一的。教育是科学,教育是艺术,教育不是谁都能做好的,但办好教育人人有责,教育未成年人人人要尽力。

    二、丢失尊严要想办法捡起来,从而树立尊严意识逐渐拥有尊严。对于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并不真正理解尊严的含义,更不了解尊严对于人的重要作用。这就需要父母、老师给予及时指导和教育。在丢失中尽快找回尊严。

    现实中,丢失“尊严”教育的现象太多了。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班级竞选班干部之前,父母暗中做手脚,丢失了教育孩子公平竞争的机会,失去公平的“尊严”。班级组织参加夏令营活动,父母怕孩子吃苦,给孩子请了病假,丢失了孩子真诚做人的机会,丢失了诚实的尊严。孩子损坏了学校的物品,父母找到学校又打又闹,为自己的孩子的错误开脱,丢失了勇于担当的教育机会,丢失了担当的尊严,等等。

    现实中,丢失教育尊严的父母也大有人在。有的父母对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不够尊重简单粗暴地打骂孩子,有的父母觉得读书无用过早叫孩子辍学,有的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的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等。这些都是对孩子人格不够尊重,严重者将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

    曾经在《母亲的榜样》一书中读到一则故事,大意是:

    有个人36岁时,已经是某所名牌高校的博士生导师。他说:

    我母亲是我7岁那年去世的,继母来到我家的那一年我11岁了。刚开始,我不喜欢她,大概有两年的时间我没有叫她“妈”。为此,父亲还打过我。然而,第一次喊她“妈”,却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挨她打的一天。这天中午,我偷人家院子里的葡萄时被主人给逮住了。主人的外号叫王胡子,我平时就特别畏惧他,如今在他的跟前犯了错,我吓得浑身直哆嗦。王胡子说,今天我也不打你不骂你,你只给我跪在这里,一直跪到你父母来领人。听说要我跪下,我心里确实很不情愿。王胡子见我没反应,便大吼一声:“还不给我跪下!”迫于他的威慑,我战战兢兢地跪了下来。

    这一幕,恰巧被我的继母给撞见了。她冲上前,一把将我提起来,然后对王胡子大骂道:“王胡子,你简直是一个王八蛋!”继母平时是一个没有多少言语的性格内向之人,突然如此震怒,让王胡子这样的人也不知所措。我也是第一次看到继母性情中另外的一面。

    回家后,继母用尺子狠狠地抽打了我的屁股,边打边说:“你偷摘葡萄我不会打你,哪有小孩不淘气的!但是,别人让你跪下,你就真的跪下?你知道吗?膝下有黄金,膝下有黄金啊!像你这样将来怎么成人?将来怎么成事?”继母说到这里,突然抽泣起来。我尽管只有13岁,但继母的话在我的心中还是引起了震撼。我猛地抱住继母的臂膀,哭喊道:“妈,我以后不这样了。”

    这个小故事似乎只是我情感中的一个细节,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它渐渐成了我生命的主题。“膝下有黄金”,继母的话一直深刻地影响着我。一个人只有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信念才不会缺失,人生的阵地才不会陷落。

    古语说得好:男人膝下有黄金。意思是下跪像黄金一样贵重。不是不可以下跪,不能随随便便地下跪。其实,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人人膝下有黄金。这里的黄金是指做人的尊严,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丢了国家和集体的尊严,为了私利,丢了人格,丢了自己做人的尊严。

    我们不用讨论这位母亲教育儿子的方法是否得当,但是她对儿子说的“膝下有黄金”的“尊严”教育是值得称道的。一个人无论男人、女人,连起码的尊严都不要了,剩下的只有卑躬屈膝了。

    三、在尊严面前,昂起头,挺起腰,与坦诚对待自己的错误是两种性质的态度。作为中小学生检验其是否丢失尊严的标准,我认为可以看是否捍卫入队和入团时的宣誓词,是否违背了中小学生守则。

    一个学生,是少先队员的,入队时都要宣誓:“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时刻准备着!”小学阶段,人人都是少先队员。少先队员做出违背誓词的事情,说的严重些就是不要了少先队员“尊严”的表现,发展下去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少先队员。

    一个学生,是共青团员,入团时都要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共青团员违背了誓词,就是不要共青团员“尊严”的表现,发展下去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共青团员。

    初中阶段有的学生还不是共青团员,他们可以用中小学生守则作为衡量“尊严”的标准,这个标准,当然对于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也适用。

    尊严是从小教育养成的。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尊严教育,不懂尊严,没有尊严,按照这个逻辑发展下去其结果不堪设想。一名不合格的少先队员或一名不合格的共青团员,其发展到一定年龄没有应有的“尊严”,这个人就是个不合格的公民。将来一旦入党了,不要了党员的“尊严”,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党员,甚至要走向犯罪。一旦出了国,不要了国家的“尊严”,将与共和国为敌。在工作岗位上,不能严格遵守纪律,丢失“尊严”将是一个失职的员工,不知将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作为一个公民一旦不要了尊严将不要了人格,甚至出卖国家机密。

    古有春秋时气节之士黔敖坚持不吃嗟来之食活活饿死,傲骨可嘉。东晋伟大的诗人、辞赋家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我国著名作家、诗人朱自清一身骨气,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尊严要成为个人的修养,就会处处维护自己、集体和国家的尊严。

    有一个人们熟知的故事:

    .有一次,周恩来总理去会见某外国元首。那个国家的元首,很看不起中国和中国人民。就在和周总理礼节性的握过手之后,他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手帕放回了兜里。这时,周总理不慌不忙的也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洁白的手帕扔进了垃圾箱!一生节俭的周总理,用一块洁白的手帕,捍卫了祖国的尊严。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小学生应该强化誓词教育。首先要有严肃性。国家领导人就职时,要对宪法宣誓,共产党员入党时要对着党旗宣誓。其次,体现了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要求。第三,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要按照组织要求履行职责。还应该强化国旗法和国歌法等法律法规教育。

    作为生活在现实社会里,缺少了尊严,很可能就是一个没有正气的社会环境。尊严和面子不同,两者不要混为一谈。面子是指体面和情面的意思。一级政府办事机构,缺少了尊严,只能是把尊严当面子,将是一个没有公平,没有执政能力的政府机构。一个国家的工作人员没有尊严,很可能造成这个国家在很多方面丢失尊严。

    尊严,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不仅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还要尊重他人的尊严。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而不考虑他人的感受,那不叫尊严简直是霸道。尊严,也应该成一个人的修养,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尊严,不能为了一点点个人的小事也看成是尊严,斤斤计较,大打出手。当尊严成为人的修养时,就会增强包容性、容忍度,加强团结、合作,就会尊重同学、老师和父母。尊严,是一种行动习惯,就会在学习和生活中,不仅自已有尊严,自己周围的其他人也会得到尊重,体会到尊严感觉。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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