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古为殷商王朝首都京畿之地,古城牧野,见诸《尚书》、《诗经》,也是古代太行山、黄河之间的河内、山阳故地。山河交汇,新乡就处于这十字原点上,是河南省北部中心城市,北通京津,南达湖广,左接三晋,右连齐鲁,是中原咽喉之地。与省会郑州隔黄河相邻。辖辉县市、卫辉市两县级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河南省直管县)六县。另外还有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四个区以及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是清代以前新乡县的区域),和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阳县的区域),面积8249平方公里,总人口610.82万。
山拥河抱 河朔冲会
新乡地处太行山之南,黄河之北,是被太行山、黄河紧紧环抱的城市。中国地理上,太行山、黄河在新乡境内各自形成一次大幅度的转折。山河之间,两个转折点连起的主轴,就是新乡。太行山作为中国人文地理东西分界线,山东、山西由此得名,黄河作为南北分界线,河南、河北亦因此得名,新乡处在纵横两条轴线十字交叉点上。新乡行政格局的调整和变化,文明的崛起和变迁,地域特色文脉的传承和发展,都深深打着太行山、黄河的烙印。新乡中有卫河、共产忠义渠、南水北调渠依次排列,穿境而过,太行山为屏障,诸水为秀带。新乡左连山西,右接山东,北通京冀,南达湖广,依行山屏障,拥黄河天堑,处于中原山河地理咽喉位置。《宋史·地理志》称“南滨大河,西压上党”,《文献通考》称“左右山河,古称重镇”,《元一统志》称:“峯麓奇峻,地當衝要”。元代王恽在《汲郡图志引》、《重建卫辉路总管府帅正堂记》 称“河朔冲会”,“北通燕赵,南走京洛,太行峙其西,大河经其南,河山之间,盘盘焉一都会也”明万历《卫辉府志》引旧志:“东接齐鲁,西控三晋,南襟汴洛,北拱京畿,…两河之要地,中土之名区也。” 清乾隆年间《汲县志》和续志称“南通十省,北拱神京”、“东接齐鲁,西控三晋,南襟汴洛,北拱京畿”,“两河之要地,中土之名区也。” 清代地理大家顾祖禹 《读史方舆纪要》称“南滨大河,西控上党,称为冲要。这种承接东西,连接南北、山环水绕的地理位置,成就了新乡独特的战略地位,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
新乡市得名于辖区的新乡县,新乡市传统区划管理范围却是元明清三代卫辉府的衣钵。古黄河在新乡境内基本保持西南、东北流向,穿越辖区中心。以古黄河为主干,历史上大河将新乡分割为不同隶属归属的行政单元,黄河以北成为河内,黄河以南称为河外,是互不隶属的区域。黄河的变迁才将原阳、延津、封丘、长垣变成新乡的一部分。元世祖中统二年(1260年),置卫辉路总管府,路治汲县,属中书省。辖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淇州、汲县、新乡、获嘉、胙城(今河南省延津县胙城乡)二州四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卫辉路为卫辉府,府治汲县,下辖:汲县、胙城(今延津县胙城乡)、新乡、获嘉、淇县、辉县共6县。清初沿袭明制。雍正二年(1724年),延津县由开封府改属卫辉府;雍正三年(1725年),浚县、滑县由直隶省大名府改属卫辉府;雍正五年(1727年)胙城县并入延津县;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封丘县由开封府改隶卫辉府;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考城县由归德府改隶卫辉府,光绪元年(1875)考城县复属归德府。清朝末期卫辉府下辖:汲县、新乡、获嘉、淇县、辉县、延津、浚县、滑县、封丘共9县。
新乡市从卫辉府由元代再向上追溯溯源,在《尚书·禹贡》中,属九州之一的冀州之域。殷商时期,王朝国家范围“左孟门,右太行,大河经其南,常山跨其北”(《史记》),新乡是王朝的核心区域,帝都朝歌京畿之地。新乡古称牧野,就是以朝歌为坐标,《尔雅》中所说的“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渊源在此。周武王克殷,分其地为邶鄘卫三国,新乡属鄘国。西周三监叛乱,周公旦平叛,合邶鄘统一归之于卫国,卫康叔统领之,新乡属卫国(王都在濮阳等地)。《诗经》中,邶鄘卫三国国风诗篇中,有许多新乡的影子,新乡传统文化中有着浓浓的卫文化的血液。卫成候时(公元前371-前343年),卫国国势微弱,新乡归于三晋,战国时属魏,有南阳(因在太行山之南)或河内之称(因在黄河以北)。秦统一中国,新乡为东郡三川之地。汉为河内郡,三国为朝歌郡。晋称汲郡。隋唐时新乡或称为汲郡,或为卫州,名称变化不一。至宋又称为卫州,靖康初,新乡沦为金的属地,设卫州和平军节度。元以下至清,以卫辉府称之(元为卫辉路总管府)。民国初建,1913年废府存县,新乡成立豫北道,次年改为河北道,由原豫北三府——彰德府、卫辉府、怀庆府组成,辖24县。1927年(民国16年)废道,实行省县两级制,新乡直属河南省。1949年8月-1952年4月,设立平原省,新乡市为平原省省会。辖新乡、濮阳、安阳、聊城、湖西、菏泽6 个专区和新乡、安阳2个省辖市,即今天以太行山、黄河为主线,囊括山东西部、河北南部、山西东南部、河南北部四省交界区域,达到新乡行政管理的高峰。 1952年平原省解散后,新乡行政区划历有调整,但新乡作为省辖市行政中心的地位一直未变。新乡治所从古至今,先后有汲县(卫辉市)、淇县、胙城(今延津)、辉县、新乡县(今市区)等地。但总体来说,民国以前以设在卫辉市为主,民国和建国后以今新乡市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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