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险,保护的是“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导致被保人受伤、全残甚至身故的客观事件。外来的和非疾病的,意思是指除自身疾病之外的意外因素,而非本意的和突发的,则是指除故意策划之外的意外因素,认准这四个要素,就能清晰的把握意外险的定义。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意外事件导致的住院医疗,严格意义上属于医疗险的保障范围,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意外伤害险”的保障范围。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意外险都已经囊括了含门诊住院的意外医疗保障责任,但我们心里还是要认清这个区别,防止被一些无良保险经纪和产品所误导。
什么是定期寿险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短则1年,长则10年、20年,或者采取截止到某一年龄的方式,如到65岁或70岁。
定期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特征是,保险公司仅承担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险责任,责任期满则合同自然终止,保费概不退还。定期寿险是具有“低保费、高保障”优点的,是性价比比较高的一种保险。
买了意外险,为什么还需要买定期寿险?
寿险对于身故的保障范围更为全面
从保障责任上看,意外险和定期寿险都对于身故有保障责任,都是会跟“死亡”打交道的保险。即便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的保障责任存在部分重合,但如果从定义出发分析,可以看出寿险除了保障意外身故以外,还包括疾病身故,比如猝死、或者重大疾病身亡,甚至两年后的自杀身亡寿险都能保障。而意外险对于身故责任的保障,仅限于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责任。如果是疾病或是自然身故,意外险就不能赔付了
疾病身故的可能性比较高
保险最大的作用就是为了转移风险。买保险,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这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那如果我们从风险控制的角度上看,就不难得出:随着年龄增大,罹患疾病的可能性在增加,疾病身故的可能性在上升。在这里我们援引我国台湾地区的卫生统计数据来一探究竟。
我们不难发现,65岁以下死亡人口中,事故伤害是1-14岁及 15-24 岁死亡人口的首位死因。但如果在25-44 岁、45-64 岁及 65 岁以上的这三个人口群体,癌症才是死因首位。
于25-44岁这一人口群体,正是年富力强,消费能力较高,承担着家庭经济支柱,上养父母下抚子女的重要年纪。但偏偏就是这个群体中,各类疾病的致死率远远大于意外伤害的致死率。来自恶性肿瘤、心脏疾病、脑血管疾病和慢性肝病肝硬化的死亡人数就占据了总死亡人数43%。就算有意外险来保障一部分的意外身故责任,但现实中更多的来自自然和疾病身故风险会让没有配置寿险的家庭狠狠一击。
总结
保险产品对身故责任的保障作用,就是为了给不幸身故者的家庭留下一笔经济损失补偿。命运的轨迹我们无法预测,一旦悲剧降临到自己头上,起码还能有保险为家人留下一笔钱。有意外险保障日常的意外伤害导致的受伤、全残甚至身故责任,有定期寿险保障各类不同的意外、疾病、自然身故责任。相互搭配,用尽可能全面的保障范围去保护自己和家人,是一个明智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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