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法集资来的钱炒股,能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吗?之前一个非法集资案子,行为人拿到钱以后就投到股市上去炒股,你说他是集资诈骗吗?股票是高风险没错,大家炒股的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赔钱吧,大家肯定都是为了赚钱去的。实务中,某些地方比如重庆、浙江就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将集资款项用于股票等高风险行业的投资行为应当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这样真的合理吗?
律师认为,对于将资金用于炒股,不能仅凭资金的用途就判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应是结合行为人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利用集资款获利能力、后续行为以及经营模式综合进行判断,要看拿到钱以后的使用情况和归还的态度。不能仅仅因为其将资金投入高风险行业就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肆意挥霍集资款的行为,而是因市场风险等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较大数额的集资款不能返还,不能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但如果是对集资款随便挥霍,携款潜逃,这些行为基本上就是没有还钱的想法了。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行为,而且在炒股期间他还给你还钱了,那很难直接的说集资炒股就是集资诈骗,还得要结合其他的证据才能判断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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