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个什么玩意儿?

作者: 老卢庸观 | 来源:发表于2018-12-03 18:46 被阅读49次

    分配给两只猴子的香蕉不一般多,会引发猴子的争斗。人也大致如此。小孩子常为谁多吃糖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成年人为“同工不同酬”“同地不同权”据理力争,不都是觉得不公平,想要得到公平吗?

    公平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朴素地看,公平就是要兼顾各方,把利益分配好。这也许是大多数人所在意的公平了。

    一般而言,利益分配各方满意,矛盾就会少,社会公平就会多一些;反之亦反。可惜,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从来没有绝对的公平。尤其当国家机器这个源于社会却又超越社会甚至想脱离社会的“怪物”出现后,“公平”本身就已发生深刻变化,由朴素走向了世俗。

    以国家暴力机构为后盾的国家权力,凭借其“秩序守护者”的超然地位,借助法律政策等合法工具逐步掌控“公平”的裁决大权。天然资源土地、盐铁矿产以及人们收入分配等都在国家权力裁决范围之内。

    权力所确定,即为“公平”之标准。

    是的,无论你同意或是不同意,这就是事实。法官、法院这些代表一个国家最终公平的安排,不都是国家权力确定的吗?

    不仅如此,历史地看,伴随王朝更迭,尤其是社会进步带来的社会形态跃迁,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一路走来,国家的权力也在逐步发生深刻变化,改善着“公平”的内涵与质量。

    比如,伴随奴隶制度、封建制度消亡,一个人随意剥夺另一个人生命权的时代、言出法随的皇帝时代,宣告结束,人类开始步入民主法治为核心的制度与程序时代。

    比如,我国宪法增加私有财产保护条款,美国宪法修正案废除奴隶制度,逐步克服种族歧视。

    历史地看,“公平”范围在扩大、质量在提高,并非一成不变。当然,这种变化却也绝非坐等而来,大多离不开博弈、变革、革命甚至流血牺牲。

    尽管这一过程十分漫长,且大多时候还充斥着暴力革命、腥风血雨,但从结果看,在民主、自由、平等、宪政等理念导引下,总体上还是逐步扩大了权力所确定的“公平”范围,让人活得越来越像个人了。

    所以,当你觉得不公平,一定要讲出来。你不讲,没人知晓这是个什么样的不公平,是不是具有普遍性,也就无从解决了。只有讲出来,大家讨论一番,搞清楚是不是不公平、这个不公平属于制度不公还是执行不公、不公产生的影响大小、当下有哪些合理合法的解决渠道等等,你才能赢得支持,找到和平的解决办法,赢得“公平”。

    作闷葫芦,不可取。

    事实上,敢于让大家把“不公平”讲出来,寻求帮助、救济,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与闷葫芦憋久了不想再憋所产生的激情犯罪、暴力革命后果相比较,讲出来,形成一种风气、一种制度安排,予以解决,从社会总体变革角度看,无疑成本更低廉、效果更佳。信访、不管办(其他部门不管的都归这个部门管)等,就是支持把“不公平”讲出来的典型制度。为了减少暴力革命对主权民族国家发展进步的重创,国家权力漫步于历史时间长河中,悠悠走来,日渐理性、开明。

    不过,社会大众没那么多的时间去等待权力的自我觉醒,因为他们的公民权利在全球化、互联网、民主法治、市场经济和教育发展等多重因素叠加刺激下,已开始慢慢觉醒了。这种觉醒,除了情绪激动、言语不逊甚至行为激烈等本能外,主要表现为他们对自己个人权利的敏感与主动理性保护,即,一旦权利受到侵害,出现了不公平,他们就会借助规则比如信访、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平台、新闻媒体等去反映问题,讲出“不公平”;而涉及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纠纷矛盾,他们也敢于走进司法机构,玩一把“民告官”,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途径,寻求司法救济。

    想要公平,普罗大众没那么丰富的文字去表达,不仅敢于讲出来,也敢于通过既定的规则和救济渠道与国家权力和拥有部分国家权力的人进行博弈、抗争。

    讲出“不公平”,并敢于利用现有规则与权力进行博弈、抗争,已成为获得“公平”的普遍做法。公民权利已然觉醒,并走在了推动国家建构“公平”机制的大道上。

    当然,我并不是说让大家去搞群体性事件,而是重点指利用既定的规则比如法律法规、政策等“依法博弈和抗争”,以获得框架范围内的“公平”。对于那些有违宪法及其精神的、侵害到大众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目前国家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方向。如果未来“违宪审查”制度也落到实处,既定规则的“人民性”将得到更好体现,利用既定规则与权力博弈、抗争,也将会收获更多“公平”。

    不过,现实中,敢于讲出来“不公平”,并会利用既定规则参与博弈的,大多是人多势众的机构单位,比如大型国有、私营企业等。

    对个体而言,有时并非如此简单。

    因为,国家权力往往与个体直接发生联系,对个体情况了若指掌,一旦其代言人有了不好的心思,将很容易伤害到个体。与即便日趋理性的国家权力相比,个体依然弱不禁风,处于绝对弱势。所以,大多数个体是“怕官”的,大多数与公权力的冲突都秉承“能忍则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阿Q态度自我消化掉了。

    如果经常与公权力发生摩擦,个体在利益正当情况下得不到必要及时力量支持时,花钱购买政治影响力,比如拉拢、贿赂权力人物,寻找庇护(花小钱寻求小的权力庇护,花大钱寻求大的权力庇护。);花钱购买社会影响力,比如参与慈善事业,获得公众支持;等将不可避免,并在天长日久中形成人生套路,嵌入社会肌体,成为不堪却又难以剔除的治理难题。

    其实,如果大家都可以如此,倒也算是种办法,关键是对于大多数收入不高的普罗大众而言,他们实在没那么多的钱去购买权力庇护、花大笔钱去搞慈善事业。

    一旦遭遇不公,他们该怎么办呢?

    乐观点看,他们一定会(即使当下不会,也会慢慢学会)利用法律、政策等既定规则体系去博弈,同时,国家权力也会响应,比如适度发展社会自治组织,提高社会成员的个体博弈能力。

    而,公平这个永远聊不完的玩意儿,也终将迎来新进化,在更宽广领域范围内让人们过上心里头舒坦的生活。

    公平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虽然没法子很精准地表述出来,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遭遇不公平后,不敢讲出来,不敢利用既定规则参与博弈,都忍到肚子里,肯定得不来。“公平”注定是博弈、抗争的结果。正是无数人、无数组织机构、无数国家和民族在历史上的不断博弈、抗争,才有我们今日之“公平”及未来更高质量“公平”的可能。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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