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懒”成极致了。能容忍自己所有的习惯、行为,大咧咧地,一点不自疚,且无限包容。
心情也如钢琴上的"键盘“随意弹动,不知摁下去的下一键是高音还是低音了。
总算把桌上的一些事件理了个大概了,稍轻松些了。
人与人能比较和谐适宜的相处,绝对也是需要双向奔赴的,不管奔赴的力度、速度和投入度有多少。
今天和一好久未见的朋友聊起,TA说你们来的人可惜不喝酒。我回答:嗯,咱们的人是不好酒噢。但不知好色吗?哈哈。很自然的聊关于“好色”的主题,我说,如果让我挑选男朋友,那我更喜欢你。比起一本正经、佯装的君子,更喜欢有趣有料性情的人,至少是真实灵动,有目光可追逐的点和惺惺相惜的情愫。又一个哈哈!
嘴唇似拍在沙滩上鲶鱼的,开阖着只有斑驳。以为是昨天的缘故,原来最终还有身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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