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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能让你痛苦的除了生活就是感情。
十几岁的年纪,我们并没有因为生活而感到未来不可期。这个年纪,是花开正艳的时候,除了好好读书,大概就是心里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七微在《南风知我意》里写道:十几岁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人,我什么都没想,我只想爱她。
那么喜欢一个人,是藏在温柔里的默默守护还是去告诉她呢?
这个年纪的喜欢,没有权衡利弊,也没有什么房子车子,可能只是那天阳光正好,而你穿了一件我爱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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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小张提起茜茜总是眼角带着笑,这个喜欢穿白色连衣裙,干净的小白鞋,淡淡的眼影,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就这样像是印记一样刻在室友小张的心中。茜茜是小张的学姐,两人在联谊会上认识。从那以后,小张眼角眉心都是茜茜。室友喜欢了茜茜两年,可是却没有表过白。因为茜茜那时候已经面临考研,室友默默配学姐考研,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睡觉都是嘴角上扬的。正应了那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很高兴认识你 ,但是不一定要拥有。爱情这个东西,需要两情相悦,才不枉相识一场,如果你的喜欢没有得到回应,就应该适可而止。喜欢一个人的最大境界应该是给她足够的空间和舒适感,而不是紧迫她的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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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是为她做尽温柔的事。当年蒋介石在南京种满了法国梧桐,只是因为这是宋美龄最喜欢的树。周幽王曾烽火戏诸侯只为博褒姒的一笑,因为喜欢,所以我愿意为你去做任何事情。喜欢不一定是拥有,纪梵希曾在送赫本回去的私人飞机上撒满了玫瑰,只因为赫本喜欢,纪梵希终身未娶。可能喜欢一个人的最大境界就是成全。
张爱玲曾写过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喜欢上一个人的第一感觉一定是自卑,来自各方面。以前很流行一段话:贫穷对于我来说,只是晚上吃泡面和吃牛排的区别,可是当我有了喜欢的女孩子的话,我才真正知道,贫穷对我来说有多可怕。初衷可能是为了她去变得更好更优秀,当你有一天,真的在喜欢她的这个过程中,因为自卑变得更加优秀,闪闪发光,这个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你并没有那么热烈的喜欢,可能只是她身上的某一个点吸引你。所以不要着急去表白,等时间沉淀,再去审视这段感情,是对对方和自己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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