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传习录》第880天
内容:《传习录》中卷 《 答欧阳崇一》 第167条
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
志愿:
立志成为一名自省、感恩、利他、致良知的印证者、践行者。陪伴好身边人,践行做好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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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功课
读原文:
1,明隆庆六年初刻版《传习录》第 167条
2,《王阳明大传》上卷:阳明中举、两次会试失败 P123-134
3,《王阳明全集》卷四P147《寄诸用明》
1511年阳明先生40岁,在《寄诸用明》可以看出阳明先生将修习圣学看作是参加科举考试的目的。他不排斥科举,但要注重身心修行。(《王阳明大传》上卷P131)
4,《王阳明全集》卷四P165-166《寄闻人英邦正》
圣学与生活并不矛盾,因为过于贫困,而不能尽到孝养之责,这时就应该参加科举考试,改变自己的处境,以使自己有能力侍奉双亲。所以说是否参加科举考试并不是仅靠主观意识就能决定的,有时候还会受到现实情况的影响。(《王阳明大传》上卷P133)
5,《王阳明全集》卷十九P589-590《太白楼赋》
1496年阳明先生25岁再次落弟,归乡余中顺道浏览了山东任城(济宁)。他登上李白住过的太白楼写下《太白楼赋》。对李白的遭遇同情但并不像屈原那样愤懑之气,却像李白那样豪放磊落。(《王阳明大传》上卷P134)
6,《王阳明全集》卷二十二P739-740《重刊文章轨范序》
1508年阳明先生37岁,在写《重刊文章轨范序》阐述了参加科举考试的必要性,如果不参加科举考试,不获取功名,就不能出仕为官,也就不能实现圣人之学经世致用。(《王阳明大传》上卷P133)
读书践行心得:
《传习录》第 167条(7月2日-7月8日)学习笔记:
欧阳崇一:
欧阳德(1496—1554) ,字崇一,号南野,泰和(今江西省泰和县)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江右王门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他比阳明先生小24岁,弘治五年(1492年)21岁的王阳明参加 浙江省乡试,得中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阳明先生25岁,在京师第二次参加会试,被忌妒者阻挠,再次落弟。当时同僚中有人因为落第而感到羞愧,阳明先生却安慰他说:“世以不得第为耻,吾以不得第动心为耻”。
圣人之学是“为已之学”,王阳明认为,在有志于圣学的基础上,再来修习举业,这样参加科举才会有意义。修习举业是古之圣贤建功立业的重要一步,参加科举也是必要的。王阳明把修习圣学看作是参加科举考试的目的。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我们学习圣学与生活同样也并不冲突,只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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