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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管理层间如何博弈,适用那种文化、符合什么规则呢?

股东和管理层间如何博弈,适用那种文化、符合什么规则呢?

作者: 一个心理咨询师 | 来源:发表于2019-05-16 17:24 被阅读11次

    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

    上篇说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理大权在握,但并不真正拥有公司;股东虽然拥有公司,却没积极性照看公司日常运营,怎么解决?

    有不同流派和方法来尝试解决,其中一派认为经理层不拥有公司,却能发号施令,甚至为所欲为,不公道。在内部实施真正的民主治理才能真正解决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内,每个股东的股数不同,入股时间不同,对公司的贡献和关心程度不同。公司很大,但控制权在少数经营者和大股东手中、早期股东,是前期栽树的人。

    而后来加入的往往是搭前人的顺风车,见好就上。对少数经营者和股东决策公司事务,有人认为不公平。既然是股份制,都有股票,那每股都应该有同样权利,同股同权。

    为了抑制少数股份少的股东,对决定权有不成比例的增长现象,有人提出一股一票或一人一票制度。这有点极端,好像治理国家,但在商业领域并不流行。因为会削弱大股东和专用团队的领导作用。

    另一种解决方法是,像选拔政府官员一样选拔大企业领导班子。这个班子不仅对股东负责,而且对整个社会不同的人负责。这时世界流行两种文化,一种股东文化,一种利益相关者文化。

    股东文化是说,经营班子只向股东利益负责。股东想要多赚钱,经营管理者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替股东多赚钱,其他不想。

    利益相关者文化是说,经营管理团队不仅向股东负责,还想利益相关者负责,首先股东、员工、员工家属、上下游企业、消费者、社区、社会、所有人。二者区别非常明显,美国奉行股东文化,欧洲、日本奉行利益相关者文化。

    两种文化哪个比较好呢?答案取决于你是谁。如果你是利益相关者,社区、员工家属、上下游企业,那肯定利益相关者文化好。如果你是股东,当然股东文化更好。

    对于那些奉行利益相关者文化的公司来说,他们在为谁服务?不清楚,有时为了股东利益;有时为了员工利益;有时为了员工家属利益;为了上下游;为了社会。你不知道。

    假如你是股东对这样的团队,就不愿意把钱投给他们。很多投资者不是腰缠万贯,是普通中产阶级,好不容易赞一点钱,放到股市,取得他们的信任很难。

    奉行利益相关者文化的人还提出,大企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应该担负起社会责任。可怎么算社会责任?在具体问题中,怎样变成行动指南呢?

    弗里德曼就曾经专门写文章批评过这种做法,要求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实际上要求他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一个是违约者、偷窃者,把股东的钱利益,拿去分给社会上的其他人;另一个是充当政府官员,进行财富再分配,决定从股东那里得到的钱,分给谁,谁更需要。

    经营者没有权利向股东征税,也没有权利决定如何使用。经营管理者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遵守职业规则,从事那些能增加收益,且在公开合法、没有欺诈阴谋的情况下,追求最大的利润,这是经理唯一应该做的。

    问题:美国许多公司,由大量的中小股东组成,在欧洲、日本公司股东构成相对单一,一般是大家族、银行、大企业甚至政府,你能不能从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解释一下?

    欧洲高福利和日本社会追求稳定的需求,要求给予利益相关者更多福利,但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伤害了股东的利益。而在美国对福利没有那么高要求,公司只为股东利益考虑,所以中小投资者的热情会更高。

    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

    上文说到了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二者的利弊。这里深入分析英美股份制公司里,两个治理原则:一个是信托原则;另一个是商业判断原则。经营者和所有者间微妙的关系,可以根据这两个原则来协调处理。

    经理会为所欲为,为了自己利益忽视股东利益,股东要监督他们,就建立了董事会,董事会和经理之间,和和气气好,还是比较对立好呢? 

    好像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太和气起不到监管的作用;太对立,经理团队不能轻装上阵。这时人们提出两种结局方案,分别是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

    信托原则是指,那些经理、管理层凡事都要替股东的利益着想,人委托什么,你完成什么,不能欺骗、违约。经营者要时刻把自己想象成企业的所有者,那样行动、做决策。

    代入到企业所有者的身份、立场和利益来思考和决策。如果做不到就违反了企业的信托原则,受到企业所有人的挑战,甚至诉。用中国话说,是“一仆不侍二主”。信托原则是专门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而言的。

    与信托原则相对的是商业判断原则,企业所有人既然请来了专业团队,就要相信人家,别给人家设不必要的障碍,要大胆让人家放手干。

    如果事事过问、样样指手画脚,人家没法发挥专长,没法做长远规划。如果经营团队在所有者面前畏手畏脚,那他最终会一事无成。

    实际上这是给经营团队的一个安全网,让他们发挥所长,鼓励冒险。用俗话说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好像这两个原则有矛盾,怎么拿捏呢?好难。

    前文说到了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在二者之中,哪个文化里股东和经理间关系更融洽、互信呢?答案是股东文化中,大部分经理把替股东服务作为一种默认、自然、不用争议的状态,反而股东对经理的所作所为就特别放心。

    而在利益相关者文化中,股东反而对经理特别小心,因为实在不知道经理到底为谁服务的。一仆伺候多个主人,导致由股东发起控告经理,违反信托原则的案件,更多更常见。

    这是不是好事?不是,因为法官那里,得到的是更差的解决方案。因为股东经理都闹不清的事,法官更弄不清。第一他不是商人,没有相关经验;第二不因为正确的商业判断提高收入,也不因错误减少,对商业判断是否合理就不太关心。

    这类案件越多,二者关系越差,企业业绩更差。这种微妙的关系,不能通过文字、规则、语言来判断,只能通过公司的冒险精神、创业精神、长期业绩来体现。

    这有个有趣的现象,炼钢厂股东挺多,管理者通常不是股东,是专业人士。制药厂股东很少,经营者通常是股东。为啥二者的融资和管理结构,这么大差别?

    经营者和所有者间关系微妙,钢厂即使倒闭了,它值多少钱,原材料、炼钢炉、钢材,肉眼可见,容易估值,不容易骗人,又能吸引投资,就能放心聘用专业人士。

    而制药厂信息不对称程度极高,研究新药平均要十年以上,花费数以亿计,假如倒闭了呢?里面的东西无法估价,很难拍卖,是一些老鼠、仪器,还有实验数据。

    很难看懂,就只能吸引较少股东,一旦吸引后,股东往往也参与经营、研发。这时谁能在边际上更妥善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问题,对发展行业至关重要。

    花那么多钱,用那么长时间,才研制出了新药,其中不确定性极高。只有世上最好的体制,能够最妥善地解决投资者与管理者间微妙关系的制度,才能做到。

    问题:经理人要对那些给钱的人负责,背后有个默认的判断,是钱比经营管理知识重要。请问现实中真的永远这样吗?企业家精神难道不比钱更重要、更值钱吗?为什么?

    究竟哪个重要,没有一成不变的答案,公司治理的方式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企业不断创新、不断尝试。比如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说明它虽然是上市公司,但重大决策掌握在合伙人手上,也就是更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阶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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