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管理人违约
1.1 风险描述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 计划管理人如出现严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专项计划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计划管理人可能会被取消资格,从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1.2 控制|缓释措施
若计划管理人出现被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情形的,在依照本计划说明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任符合要求的计划管理人之前, 将由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临时管理人。如若计划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承诺及时办理档案和职责移交手续: 在完成移交手续之前,将妥善保管专项计划文件和资料, 维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跟踪监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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