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个好点子,跟几个朋友一起商量好股份后决定大干一场。经过一番拼搏,公司赚了不少钱。可是,有一天,有一位股东突然提出要离职,去开创新的项目。其他股东一片哗然,不是说好的一起干吗?你硬是要走,可以。但是把股权收回来。准备离职的这位朋友可不愿意,开始的时候可没有约定好交回股权呀?其他股东想想确实是这样,那应该怎么办?
你看,合伙容易,散伙难吧?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最开始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散伙的时候怎么办,所以,创业的时候先想好如何散伙,大家才能全心全意干。
再来说说公司治理结构,你以为创始人拥有绝对控制权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不。为了有效监督,保护其他股东利益,还要设立其他监督管理的组织来平衡大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形式呢?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还有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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