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随行

作者: 蛋蛋的话话世界 | 来源:发表于2019-09-16 23:04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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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蝶往四姑娘山出发的时候,距离开沙城,已经有一年多。

    在这一年多里,她断绝了和所有人的联络。一年之后重新使用手机,一时觉得这从前分分钟都必不可少的东西,竟那么的陌生了。

    千蝶在路上结伴了几个登山爱好者,途中又承蒙了不少的照顾。

    这一次她只想放空自己,去赴一场蜀地深处的雪山之约。因了这跋涉的艰难,才得以对旅途中的繁盛万物恋恋不忘,生命也因此而变得宽阔厚重。不论阴晴雷雨、道险且阻,她都答应,并甘之如饴。

    此次的雪山之行,不论是四姑娘的风姿绰约,还是沿途的十色风光,只要一探头,就在目下,让人称奇叫绝。而卧龙山的深邃与悠邈,更是能让人放慢脚步,情不自禁要置身山林。那里叠唱的声泉,不倦地呼唤着山不语、天不语的千古静谧。不论是在鸟声如洗的清晨,还是暮雨如织的黄昏;也不管是置身逶迤群山,还是在那些静寂的村舍,都给人一种漫漫岁日的萧索感。

    那一刻千蝶确定,这就是她这么多年以来魂牵梦萦的所在地,近乎一种命途的召唤,灵魂的洗礼。

    四姑娘山罕有人至,她们犹如四位不食人间烟火、深闺待嫁的姑娘,正等待着人们前去一一吻醒。广阔的草地便是女子还羞遮体的嫁衣,而草地上灿烂张扬着的各色野花,成了她们衣裳上惊喜而圆满的点缀。千蝶在步步深入中认领这一份被天庭遗落的山水之情。

    站在四姑娘最高的幺山的山顶,满目皑皑白雪,一时动了容:春泽,我已到达蜀地深处。这一路上,我遇到温暖的人,不是血脉却能比至亲!他们让我不骄不躁,我也懂得在诸事无常中小心翼翼的流浪,流浪故土他乡……只是,我是如此的思念着你。此情此景,如能与你同行,形影相近,再执手听风吟,步步经营,便不复他求。

    从四姑娘山下来,继续西行,又历经了数月,途经西宁、酒泉,穿过嘉峪关,便是最后一站,她漠北的家乡。只是从西宁开始,她的旅途便不再是一个人,同行的,还有春泽。

    千蝶永远无法忘记在前往西宁的路上,途经泽库时,因为持续的奔波和疲劳,上了大巴后戴上耳机就开始昏昏入睡。而后又在一阵阵剧烈的晃动和惊惧的尖叫中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车已经被压在山坡下,千蝶身体倒置,已经麻木,无法动弹,只看到鲜红的血液从身体里潺潺外流,却怎么也感觉不到疼痛。

    随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救援部队到达,全车57个人,无一不负伤,六条生命被毫无征兆地留在了那个静悄悄的山谷。

    千蝶身负重伤,从车底被部队搜救出来的那一刻,看到坐在自己身后的那一家人趴在死者身上撕心裂肺的哭喊,也看到共同历经死亡后的情侣,热烈拥吻后再抱头痛哭。每一个人,不论生死,始终有其他的人相伴左右。而唯一与千蝶不离不弃的,却只有同样孤单的她的影子。千蝶寒冷而疲倦地缓缓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一滴滴掉落。

    千蝶醒来后已经在西宁的医院,睁开眼睛看到自己阔别了一年多的春泽。

    千蝶努力回想着发生的事,这个一年多以来只出现在我梦里的男子,何以切切实实的来到了我的面前?

    “你总算醒了!”春泽用力握紧千蝶的手,喜极而泣,“救援部队在你手机里找到你最近的通话记录,打给了我。我没让他们通知你妈。我连夜赶过来,你一直在昏迷,已经十多天了,从泽库转到了西宁。蝶儿,平安就好……”

    千蝶决然出走后,不论多大的起伏和波动,都不曾动摇的心,这一刻,在春泽的告慰下,长时间故作坚强的内心顿时溃不成军。她别过头去,不说一句话。窗外格外炽热的阳光中,躲藏着人们看不见的伤。

    “蝶儿,身体很快就会好起来。”春泽露出洁白的牙齿,朝她一如既往的微笑,“我找过你,但我怎么也找不到你。这一年多,你似乎就那样凭空消失了。对不起,他们把你的物品都交到我手里时,我看了手机,你密密麻麻拨过我那么多电话,却始终没让我的电话响起来。你可知道,我一直一直都在盼望着你的消息?”

    千蝶忘却疼痛,身体缩成一团,从被窝里发出近乎哽咽的声音:“春泽,抱抱我……好么?”

    春泽感慨落泪,伸出双手,从身后紧紧地圈住她的被:“不要害怕,有我在。”

    一个月后千蝶大体康复,与春泽共同深入新陇交接的沙漠腹地。

    同行中千蝶得知春泽已经彻底脱离了沙台的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到了自己的音乐当中,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大大小小的巡演。这次临走之前,他把一切事物都扔给了无痕。有无痕的支撑,乐队不用他有多余的操心,也就能安心的留在千蝶的身边。

    时隔十七年,再次面临记忆中浩瀚的黄沙,千蝶涌起了比初次见到大海时还要多的感慨。

    千蝶和春泽租了一辆大皮卡,带上帐篷和睡袋往沙漠出发。跟随着地图和指南针,来到当年一衣带水的绿洲小镇时,儿时的场景与事物早已经无迹可寻,代而取之的是茫茫戈壁。千蝶十六年以来日日夜夜盼望着回归的土地,这一刻以面目全非的冷酷和无情,把她那颗游子盼归的心,彻底拒之门外。她不辞辛苦、孤身前来相见,连性命都可以置之度外。而上苍回答给她的,就是这一堆堆寂静不语的累累沙尘。

    千蝶不敢相信,和春泽驱车在黄沙中来来回回几个日夜,最终用尽了车上的食物和水,确认那些沙丘与沟壑就是当年自己赖以为生的家乡时,才心灰意冷的想到,事到如今,是不是冥冥之中指引着她,不得不放弃那些盲目的坚持?

    然而就在要离开沙漠的时候,他们遇到一个地质科考队。

    千蝶喜出望外,过去探询后,果然得到了有利的信息。科考队成员告诉他们,这里属于流动沙漠,每年以100多米的速度向西移动,这里曾有一个鲜为人知的镇子,镇上住着一个从塔吉克族里分支下来的部落。但是十几年前这里的河水断流,镇民们都无以为生,随后纷纷外逃,听说大多都往新疆西北的赫勒沟迁徙了。后来这个镇子就被黄沙掩盖,成了现在人们看到的景象。

    2

    千蝶与春泽朝着科考队提供的迁徙路线,深入新疆。

    千蝶不敢落下途中任何一个地点,生怕一不小心就错失了和家人团聚的可能。一路上春泽对千蝶无微不至的照顾,两人彼此温暖,相互依靠,再无贪求。

    一路上走走停停,四处询问,每一次满怀希望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失望。然而,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在途中会遇到热依罕,那个神秘而绝美的女子。

    深冬季节,北疆真冷,冷到人的骨子里去了。千蝶和春泽不得不全副武装,全身裹上厚厚的棉袄。那棉袄厚啊,往墙角一放,便能站得稳稳当当的。

    在山区是没有公路和汽车的。春泽在当地的村民那里打听到,冬天的时候,可以直接从冰冻的河面上横过去,这样到达下个小镇的时候,就可以少去三分之二的路程。

    傍晚时分,天又开始刮风下雪,灰蒙蒙的。春泽拉着千蝶顶风冒雪横渡河面。天马上就要黑了,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往下一个小镇,不然就得露宿山林,而野外北风呼啸,天寒地冻,路边偶尔有被冻死的小动物。就在两人忘情地朝前大步行走时,突然脚下一空,只听到冰面破碎的“咔咔”声,春泽心知不妙,只听千蝶一声尖叫,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

    紧接着春泽也跟着往下沉,脚怎么也找不到底,两人咕隆咕隆在河底喝了几口冰水。千蝶不知水性,河水深不见底,又冰冷刺骨。春泽奋力拉着千蝶网上窜,露出头来呼气,本能的连声呼叫“救命”。结果寂静的河谷无人应答。

    就这样春泽在水中托着千蝶,又挣扎良久,都无济于事.而冰窟越开越大已经失去着力点,两人手脚都冻僵,面色全紫,呵气成霜。

    千蝶知道再这样耗下去,两人都将把命丢在这大河里。而如果春泽放下她,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她誓死请求春泽放手。

    春泽只是朝她意味深长的笑,死死拽着千蝶不放松:“蝶儿,如若这是上天的安排,我能因此弥补对你的罪过,陪着你共同赴死,未尝不是我心所愿。”

    千蝶傻傻的看着眼前这个要和自己共同赴死的男子,一次又一次的深掘着他话里的意义。感动落泪之余,有有着千丝万缕的疑惑:春泽,从始到末,你对我悉心照料,而今远赴千山万水来陪伴,你为我做的足以让一切都黯然失色。你究竟自觉对我还有何种亏欠,需要以死相抵?

    河里水势渐强,两人随着水势急转直下。已经别无他法,他们也深知挣扎的徒然。就在两人都放弃最后的希望的时候,一条麻绳从天而降,没入水中,春泽喜出望外,急忙拉住绳索,捆绑在已经奄奄一息的千蝶身上,春泽见绳索力道浑厚,直往岸边靠拢,急忙借势把千蝶托出冰面,一面自己也毫不迟疑的拉上绳索。

    他只感觉一股劲道哗然一抖,千蝶已脱离了水中,再完好的躺在了冰面上。紧接着自己也被同样的方式拉出水里的漩涡。他暗暗自心惊:是什么样的人拥有这样的神勇,可以如此毫不费力的把两个人从这凶险的水势里解救出来?

    而当春泽定睛一看时,顿时目瞪口呆。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他想象中威猛雄壮的汉子,而是一个形影单薄的少女,她色泽亮丽的衣裳在这萧索暗沉的冬天里,让人过目不忘;花环下一瀑乌黑发亮的秀发,在空中随着北风飞舞;脸上那一层薄薄的面纱,使得无法分辨她面容,她整个人就犹如一道浑然天成的谜题,把面见过她的人通通都扔进无尽的猜测与向往里。

    只见少女纤手轻摆,在空中飞舞生姿,岸上的一头猛兽一声嘶叫,把嘴里叼着的麻绳放下,再俯首帖耳的走将过来。少女莞尔转身,迎上猛兽,轻如灵燕,一个跃身,便坐上了猛兽的向背。

    千蝶和春泽看后怔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她到底是何方神圣,怎能获得大自然如此的馈赠?在这万物萧索的冬季她能头戴色彩缤纷的花环;在无人问津的深林,她一个年轻女子无所畏惧地自由出没;虎虎生威的猛兽,居然像是她的孩子一样对她温顺服从、言听计从。

    春泽一直以为除了千蝶,再无人能享有遗世独立的美,而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奇异的女子,她拥有着这世间最神奇的力量,以及这西域大地上无双的民族风味。

    少女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轻拍猛兽的额头,示意离开。

    “羚儿!”千蝶这才缓过神来,忍受着刺骨的寒冷,迎着少女飞奔而去,因为冰面光滑,连续几次摔倒在地。春泽急忙跟上去,紧紧的扶住她。

    于此同时,春泽心惊:蝶儿,唤那少女什么?!羚……羚儿?

    两人在少女面前停下,但又因为对那猛兽心生畏惧,所以不敢靠得太近。

    千蝶痴痴的望着少女灵动的双眼,双手扪心,急切地:“我叫千蝶,我是塔吉木的女儿,我是千蝶……”千蝶泪眼汪汪,无数期待与希冀在她心中燃烧。

    少女回过头,没人看清她面纱底下的神情,她始终不说话。

    千蝶心急如焚:“羚儿,虽然时隔多年,但姐姐还是能够一眼认出你来,你的神情、你身上独有的味道、还有从小能接近各种动物的天分……羚儿……我知道是你,羚儿……”

    少女依旧僵默,无声无息。

    千蝶见她不说话,也不做任何回应,竟喜极而泣:“也对,也对,羚儿不会说话,也听不见……你真的是羚儿……是羚儿!”千蝶慌忙从春泽的背包里翻找,拿出湿漉漉的笔和纸。却被一个风铃般的声音打断——

    “我叫热依罕.”热依罕悦耳的声音里没有丝毫热度,“不是你找的人。”

    千蝶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震惊得哑口,她看到自己刚生长起来的希望之麦瞬间被狂风暴雨洗劫,满目的荒烟蔓草。她到底是不是百羚?如果不是,她们之间怎么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如果是,天生聋哑的百羚,怎么能变得如此健全无恙?

    热依罕娇喝一声,猛兽便瞬间迈开四肢。

    “等等。让我看看你脖子后面的胎记……”千蝶失心般追上去。不想猛兽蓦然一个回头,朝着千蝶呲牙舞爪,势要把她一口吞将下去。还好热依罕及时喝住,千蝶才免于口肉。

    千蝶被猛兽吓得倒翻在地,手掌擦出斑斑血迹。

    热依罕原本平静如水的眼神开始变得冰冷刺骨,像一根直指人心脾的针,毫不容情地刺向千蝶,山谷泉音般深幽的声音再次响起:“阿毛是这一带最凶猛的雪豹,你再跟上来,它是不会留情的。”热依罕说完,扬长而去!

    春泽紧紧抱着茫然若失、又因寒冷而瑟瑟发抖的千蝶。他被这瞬时之间的发生也震惊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无声叹息,在回头之际看到掉下去的地方还冒着热汽。这次啊才明白刚才的冰洞是镇上一个油田的放水口,由于气候太冷,上面结了一层溥溥的冰层,大雪一盖,也就让人无法分辨,他们在河道上走偏了方向,才遇险。要不是刚才热依罕出手相救,自己和千蝶哪里还有活命的机会。想想,刚刚连谢谢都没来得及说一声。

    3

    到达新疆赫勒沟的时候,已经是夏季。

    赫勒沟有着最清澈见底的河流、最苍郁茂密的森林、最平坦广阔的草原,还有草原上那一群群雪白的羚羊。春天随着一场大雨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初夏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青草和红的白的紫的野花,被高悬在天空的一轮火热的太阳照耀着,空气里充满了甜醉的气息。

    千蝶和春泽在赫勒沟的一个牧民家暂时住下,这是赫勒沟的交通要塞,往来人口频繁,来自各个草场的牧民都有,无疑是这个地区信息传递的窗口。

    这一天,春泽与千蝶踏上草原,在千蝶骑上马背的那一刻,又一次接到了思潮打来的电话。

    “小蝶,我告别了上海,已回沙城。”

    千蝶随着思潮的这一开声,思绪禁不住飘回往事当中,开始心乱如麻。此时,她距离开沙城已经两年半,而与春泽在库泽重聚也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有一件事,阿姨要我千万不要对你说,但是,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千蝶下马:“思潮,发生什么事了?”

    “秋明叔去年在一次户外冬泳中不幸溺水身亡,这对阿姨的打击非常大,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她还是走不出来。”

    千蝶耳畔如有雷鸣。

    “你妈现在越来越习惯独处,越来越孤独,最近身体也不好。徐姨也进入年迈之年,很多事情自己都顾不上来,更不用说照顾别人,我听你妈说,徐姨最近总是念叨着故乡,说那里还有自己未了的一桩心事,执意要回去,你妈与她这么多年情同姐妹,自是知道她有非回去不可的理由,便给她买了机票,结算了所有的工资,让她回到家乡去了。我现在住进了你们城郊的院子,住在了你的房间,窗外果树已经花落结果,只是,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千蝶握紧手机,伫立在风中。

    “小蝶,我现在才能切身体会到身为人母的心情。虽然这一路,我已经把蓉姨当做自己的亲身母亲,但在每一个妈妈的眼中,自己血脉相连的骨肉才是不可替代的!你可知道?”

    千蝶又一次想到临走前叶蓉那一夜之间的苍老,想起栅栏边她破碎的心肠。秋明,那个腰杆笔直的男子,临走前答应自己要好好照顾好我的母亲,想不到,磐石如你,两年之后你会在我面前以死为证、磊磊食言!而我的叶蓉,在你独木难撑的时候,我却没能在你身边,你往后风烛残年的日子,又由谁来陪伴温暖?千蝶想到这里,眼泪一倾而下。

    千蝶良久才仰起头来,极力岔开话题:“思潮,你已生子?”

    思潮抚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望向湛蓝的天空:“小蝶,我再等你四个月。四个月后,宝宝就要出生,我和信楠的婚礼,你和春泽,可一定要到。”

    千蝶陷入困境。一方面,她突然意识到,时光荏苒,他们这两个曾在校园里边走边笑的“丑小鸭”已经长大并羽翼渐丰,已极为自然地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她真心为思潮感到高兴,又隐隐感到一股巨大的失落,这两种情感在心里冲突起来,足可以让她泪眼盈眶。另一方面,思潮的婚礼时一定要参加的,可一旦离开这里,是否就意味着那是对曾经自己那贞贞誓约的不忠?她说过,没有找到百羚就决不回沙城啊!千蝶极为苦恼地咬紧下唇。

    思潮哪里不懂得她的沉默,便道:“千蝶,实在找不到,你就放过自己。整整三年,不分日夜,你生死俱历,这样仁至义尽,于人于己,难道还不够?”

    “思潮,婚礼我一定会参加。这是我答应你的。”千蝶沉重的声地里隐含着欲言又止的放弃,充满了无奈和伤感。

    “小蝶,昨晚在我的一再追问之下,蓉姨把徐姨的情况跟我说了。我这才知道她原来也有一个女儿,只是这么些年,她一直默默忍受着骨肉失散的痛苦,我很想去一趟长白山。”

    “思潮,你已有了身孕,不宜舟车劳顿,该去长白山的是柳烟烟。”

    “你也怀疑她就是徐姨的女儿?”

    早些年叶蓉事业刚开始壮大,整天整日的忙在外头,整个家以及那个阔大的院子全交给了徐艺。徐艺憨厚、忠实、人情世故上周到得体,还略懂疗理,她用长白山下的土药方,日复一日地坚持,用整整两年的时间治好了叶蓉最苦恼的风湿顽疾。她不但在分内的工作上面面俱到,在情感上,也给了千蝶母女两莫大的支撑。她们表面上有着雇佣关系,但其实大家早已经亲如一家。

    千蝶只知道徐艺命途坎坷,却不知道其中原委。如今既然冥冥之中如此安排,似要对这年过半百的女人有所偿还,千蝶自是为徐艺感到安慰,一时哽咽起来,她含泪道:“思潮,我但愿!”

    姐妹两之间忘情地地谈论,却都聪明地对罗毅绝口不提。时隔多年,三人之间是纷繁纠葛已成云烟,犹如一颗微细的沙城落在了沙漠之中,无影无踪。两人只是放不下处在低谷中的朋友。罗毅,这个曾优秀、俊美、俘获过两姐妹真心并在她们的世界淋漓尽致演绎过的男子,现在是否战胜了心魔,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千蝶挂掉电话,看着茫茫大草原,一时感慨万千。下了马背,与春泽平躺在柔软而嫩绿的草地上,与草原的广阔相比,卑微之心油然而生。

    “春泽,这是这一路寻找的最后一个地点,如果再找不到羚儿,我不知我该何去何从。”千蝶突然忧伤得像是一只身负重伤的羊羔。

    春泽只是紧紧拥抱着她。

    千蝶转念一笑,接道:“春泽,思潮和信楠,就要结婚。”

    “我知道。”

    “你知道?”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事情,让你瞬间心生快乐。”

    “那……我们是什么时候?”千蝶试探着看向春泽分明的侧脸。她第一次,克服了自己在这段感情里的被动,放下骄傲,只为他的爱与不爱。

    春泽陷入沉默。

    千蝶缓缓闭上眼睛。

    时间一天天流失,半个月的时间,千蝶和春泽把整个赫勒沟打听了个遍,始终没有家人的消息。千蝶的寻找一步一陷,再无从着手。

    正在千蝶一筹莫展的时候,一直平和安静的赫勒沟因为一年一度的“叼羊节”而变得热闹非凡。这里年轻力壮的男子们每天在草原上不断练习,只为了一周之后,能在隆重叼羊节上一展身手,以得到这里最美丽的女子的青睐。

    而当千蝶得知,在叼羊节那天要到赫勒来的那位最美丽的姑娘,就是救过自己和春泽、并酷似羚儿的热依罕的时候,她的心再不能平静。

    叼羊,是骑手在马背上的激烈对抗和较量,参加这一活动的都是一些剽悍强壮的骑手。这是一项须经过反复争夺才分胜负的运动,是一场力量和马术的较量,胆量和智慧的竞争。

    叼羊节在人们的热烈的期盼中如期而至。这一天,赫勒沟最健壮的男子们一人一骑,如出征的战士、一排排威风凛凛、甚是庄严。而赫勒沟里不论男女老少,无一不落地来到这里围观、祈福。响午时分,众人已尽数到齐。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森林的方向,大家都在翘首盼望:热依罕还没有到来。

    在牧民们的解说下,千蝶和春泽才知晓,这里的居民之所以这么热爱热依罕,不仅因为她她淳朴和善良,更是因为她身上与生俱来富有一种神秘而强大的力量。

    去年赫勒沟里鼠疫成灾,人们谷粮尽失。更甚者,小孩晚上睡在床上,都会被猖獗的老鼠把脚趾头咬掉。当时正好热依罕路过这里,她得知消息后,从森林里请来了漫天的山鹰,几日之内就把这里的鼠患消除。从此赫勒沟的人们便对热依罕感激、敬重,把她当女神来爱戴。

    只是叼羊节之后,因为山鹰吃没了老鼠,便开始糟蹋起人们的作物和家禽。热依罕便又不得不带着山鹰回归了森林。

    临走之前,她说今年的叼羊节还会回到赫勒沟来。

    大家开始议论纷纷,有人在说:“或许热依罕今年不会来了,叼羊节的时候,只是随便一说,一年之后,或许她早已经忘记和我们的约定……”

    “不会的!”千蝶斩钉截铁的回给那位村民,“她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办到。她一定会来的。”

    果然,千蝶话音未落,森林的那一头,一位的少女骑着骏马,飞驰而来。

    “热依罕……是热依罕……”草原上原本焦躁不安的人群顿时狂欢沸腾,男子们高高举起今天的叼羊,不住的吆喝。

    千蝶知道热依罕是个不凡的女子,但是她没有想到她已经受欢迎到这种地步。

    只听一声轻“吁”,热依罕跃身下马,轻盈如叶。

    千蝶看到她被人拥挤、引领到早已经为她准备好的帐篷,并由这里辈分最小的孩子为她净手、敬茶,再和赫勒沟里年岁最大的老人共坐观看激烈的叼羊比赛,享有着这里最高的礼节。

    千蝶和春泽在人群中完全没有接近她的机会。

    千蝶只是远远注视着热依罕的一举一动,她始终相信,热依罕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生妹妹。只是,如果你真是我羚儿,为何你是孤单一个人出没于森林?我们阿爸又去了哪里?

    叼羊比赛正式开始了。叼羊场上的骑手越来越多,几十匹骏马围住叼羊人旋转,几十只马头搅在一起,几十双手伸向羔羊,争夺场面激烈而又惊险。

    千蝶却无心观战,牵着春泽的手,一步一步的靠近帐篷,靠近热依罕。

    就在叼羊进入尾声的时候,在观众的不断的喝采声中,一名一直在外围窥测动静的年轻干练的骑手突然打马而出,似狂风、如雷电、呼啸而至,只听他大喝一声,坐下的剽骑腾空跃起,随着马蹄落地,他已将羊羔抱在了马鞍桥上。骑手们被他这一突如其来的动作惊得目瞪口呆,一个个都勒马静静地观望。等到众骑手醒悟过来时,他已打马冲出了重围。如梦方醒的众骑手紧催坐骑,穷追不舍,但为时已晚,那位神鹰般矫健的骑手已将羊羔送到了热依罕和白胡子老者的毡房前。

    众人掌声如热浪,整个草原上立即成了欢乐的海洋。

    他们认为,这只经过你争我夺的羊羔丢到了谁家的毡房门口,就意味着给这谁送来了吉祥和幸福。所以热依罕不仅要给骑手和他的骏马披红挂彩,还要在晚上的篝火宴上给每一位参赛的骑手敬酒,并和最终的胜利者欢歌共舞。

    这天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燃起熊熊烈火,同吃那只羊羔肉,共享幸福与欢乐。他们在帐篷前弹唱对歌,歌舞升平、通宵达旦。

    千蝶举起羊角杯来到热依罕面前,热依罕还是穿着色泽鲜亮的名族服饰,头上是清新芬芳的花环,与上次不同的是,春季来临,天气已不再那么严寒,所以热依罕摘掉了脸上的面纱,身上的衣物也不再那么厚重,雪白如玉的肌肤犹如杯中杯丝滑鲜奶。皓齿明眸,修长的脖颈,偶来的笑声如天籁风吟。

    连女人都甘愿沉醉在她的一颦一笑里,更何况这世上的男子。

    热依罕见到千蝶和春泽的那一刻,显然也面露惊色。

    “好久不见。”千蝶盯着热依罕勃颈上略显陈旧的铃铛,暗笑。

    热依罕轻盈颔首,对千蝶的话不置与否。

    “上次还没来得及感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没想到竟然还能在此相遇。我和蝶儿一直很记挂姑娘。我先敬你一杯。”春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热依罕信手提起铁壶,给春泽的空杯斟满酒,看着千蝶,笑问他:“你妻子?”

    春泽看看千蝶,千蝶默不作声。

    “你觉得呢?”春泽扑所迷离地对上热依罕的眼神。

    “那次在沙拉河遇难,我觉得你们像是同生共死的夫妻。”热依罕拿起酒杯轻轻碰了碰春泽和千蝶的酒杯,饮尽,抿嘴含笑,“但这次,你说是,我就不信。”

    千蝶和春泽屏住呼吸,待听热依罕的下文。

    “很显然,这一次,你开始心不在焉。而女孩,也因为你的心不在焉而心事重重。你们之间一定是错在了哪里。夫妻也分很多种,如果你们果真成了婚,那也是属于貌合神离的下品夫妻。”

    春泽不想自己被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看得这么分明,而千蝶的心事也无一例外被她看在眼里。

    千蝶却摇了摇头,走上前来,笑道:“既然你能洞明人心,那能不能帮忙给我算一算,我送给我亲妹妹的铃铛是如何戴在姑娘的脖子上的?”

    “这铃铛是这高原上比比皆是的物件,你又如何确认这是你妹妹的?”

    “这个铃铛,曾是我的心爱之物,后来送给了羚儿,我不会记错。”千蝶放下酒杯,“我自有分辨的办法,就看你能不能给我一个辨认的机会。”

    热依罕出乎意料的爽快答应,并伸过脖子,给千蝶前后检验。

    良久,千蝶才放开铃铛,神色变得黯淡,泪眼迷离。

    “可是令妹的物件?”热依罕笑问。

    千蝶颓然,一个人往空旷的草原走去。

    “等等!”热依罕叫住千蝶。

    千蝶止步。

    “你就放弃了?”热依罕面向黑夜,不让春泽趁机看到她清澈的眼眶里闪烁着晶莹的光亮,“你就没有其他亲人了么?”

    “从小我们一家人就分开,是我妈带着我过生活。”

    “那你妈呢?她怎么没有来?”

    “我离开沙城时,就没有妈了。”千蝶说的没有错,她在离开沙城的那一刻,就已经和叶蓉断绝了关系。如今即便千蝶想收回当年出走的决绝,但叶蓉不见得能原谅她所犯下的无知错误。想到这,心情更加沉重悲伤,她走出觥筹交错的帐篷,疲倦迈开步子,走向黑夜的边缘。

    春泽担心她走失,紧紧跟上去,“蝶儿,你怎么了?你之前的信心都去哪里了?一个小小的铃铛就能确定她是不是羚儿?”

    “铃铛不是真的。”千蝶哀伤的看着春泽。

    “蝶儿,时隔十六年,你怎么还能清楚记得一个铃铛的模样?”

    “我当然记不得。”千蝶竭力发声,“我是说,根本没有铃铛这回事。”

    “什么?!”春泽满脸诧异。

    千蝶苦笑一声:“我只是借口铃铛,去看热依罕的脖子,如果她是羚儿,我就能看到一个赤红色的胎记。可是热依罕的脖子上光滑如玉,连一颗小雀斑都没有。春泽,她不是羚儿,不是。”

    春泽目瞪口呆。

    千蝶疲倦的在草地上坐下,对春泽道:“转眼,已经离开沙城两年多了,你也陪伴我四五月。”

    春泽叹道:“是啊!时间过得真快。”

    “在这途中,我们彼此相守,患难与共,几经生死,你对我悉心照料,比亲人更亲。这人世间,似乎,再也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千蝶发自肺腑地。

    “蝶儿,上次在库泽的地震中,你身受重伤。我再不放心你一个人步步独自,所以一路上伴随你,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安心。”

    “当我越来越沉迷的时候,却发现你也越来越不快乐。春泽,是我做错了什么?”

    春泽听后全身一怔,良久,才叹了一口气,郑重地道:“蝶儿,你没有做错。是我亏欠了你。”

    千蝶突然想起掉入大河那天,在生死攸关的那一刻,春泽也曾向自己掷地有声的表达着他的亏欠。她怎么也割舍不下对他的眷恋,所以长时间犹疑不定,当做什么都不曾改变。而心事在心底慢慢堆积,渐渐腐烂,终于到了不得不面对的时候,单刀直入,剖开胸膛,只看到鲜血从里头滚滚流出,痛不堪言。

    千蝶勉强一笑:“我看到了关于紫鼠乐队的新闻,现在他们如日中天,无痕却突然怀有身孕,不能再驻唱,缺了你不行。我早该让你回到你的世界去。我四个月后,便回去找你。”

    春泽无言,看不出神色。

    “春泽,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春泽不能阻碍她的自由,只得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夜凉,别太晚了。”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

    “这里手机收不到信号,打不通我电话时,你只要开亮着屏幕,在这边招手,我就会看到,马上过来接你。但记得千万不能太晚,你手机快没电了。”

    千蝶被他独有我细微之心感动,点头应允。

    春泽回到帐篷内,却被热依罕一把拉住。

    热依罕热切的向他请求:“告诉我,她的故事。”

    4

    接下来的几天里,赫勒沟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一个人在叼羊节那天晚上离奇失踪了。

    有人说看到她在草地上躺了没多久,就往森林的方向走去,当时以为她只是喝了闷酒,随意散散心,结果没想到那个女孩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再也没有回来。

    当地人都知道,这片森林古树参天,地形复杂,不是成群结队的话,谁都不敢踏进去半步。

    赫勒沟的人们都遍地寻找,但没有找到任何痕迹。春泽几度要冲进那片森林,却被村民一次次死死拉回来。他们告诉春泽,进去了的人,再没有能活着出来的,除了热依罕。

    在这个过程中,热依罕却整天整天的坐在河岸上发呆。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向善良的热依罕这次会对这个外乡女子这么冷漠,那片森林只有热依罕能出入自由,而她,这一次居然漠不关心了。

    这一天,赫勒沟里突然来了一辆大jeep越野车,从车上风风火火的走下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

    春泽见到叶蓉的那一刻,喜极:“您收到我的短信了?”

    原来春泽在千蝶失踪后的第二天,就给叶蓉发了短信。他原以为这边没有信号,发送不出去,不料叶蓉居然奇迹般收到了信息。

    叶蓉摘掉目镜,面容比两年前憔悴很多,她收到春泽的信息后,连夜坐了飞机感到乌鲁木齐,又在市里租了一辆越野,马不停蹄地赶过来。

    她一心只想着千蝶的安危,心急如焚。但岁月的历验又让她在事态中始终保持着独有的冷静。

    “都找过了么?”

    “是我不好,我没有照看好蝶儿……”春泽自责。

    叶蓉长叹:“春泽,这不能怪你。即便这孩子,果真留在了那片林子里,那也怨不得别人。或许她现在心里正得意着呢!为了这趟寻回,她终于功德圆满了。”

    春泽第一次被一个女人的干练和沉着所折服。

    “就再没有其他办法可想了么?”叶蓉环看四周地势。

    春泽面露难色,道:“办法倒是有。这里来了一位神奇的女子,叫热依罕,她极具灵性,可以和动物沟通,她是这里唯一可以找到蝶儿的人。我们去年冬天在河面遇险的时候,多亏了她带着一只雪豹把我们救起来。但是这一次,她却一反常态,任由我怎么去求,她都不答应去森林寻找……”

    “那位姑娘在哪里?”叶蓉打断春泽。

    “就是对面河岸大石板上坐着的女孩。”

    叶蓉转身上车,一脚油门踩下去,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山谷。不多时便来到热依罕的面前。

    热依罕婀娜静坐在石板上,衣衫在风中飘扬,水中倒影,有沉鱼之美。她的思绪被这山林里突然到来的大JEEP和面前这个陌生的女人打断。

    叶蓉缓缓走近热依罕,她能隐隐感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指引。叶蓉在见到热依罕的瞬间,仅仅只是背影,但她的心脏居然离奇的快速跳动起来。她暗自称奇,想起春泽刚刚说的话——难道这个女子果真是有着特意的灵性?

    “可是热依罕姑娘?”叶蓉谨慎地。

    “我知道你是谁!”热依罕风铃般的声音。

    “哦?”叶蓉着实被热依罕断定的开口吓了一跳。

    热依罕杨嘴一笑:“来求我救人的人。”

    “你怎么知道?”

    “这几天,没有人不跟我说这件事。”

    “那么,你为何见死不救?”

    热依罕反问:“我为何要救?”

    “就凭姑娘是善良的。”

    “所有人我都可以救,但是这个叫千蝶的,我不救。”

    “这千蝶可是哪里开罪过你?”

    “没有。”热依罕抚摸着手上的小绒兔,和它咿呀对语后,绒兔迅速脱离她手掌,箭一样穿过叶蓉的脚下,往森林里跑去。

    叶蓉震惊不已,她第一次亲眼看到原来真的有人能够和动物沟通对话,也深刻见识到了热依罕的神奇——而热依罕的这种特异功能,竟让叶蓉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

    “小姑娘是哪里人?”叶蓉试探地。

    “您今天问的问题太多了。”热依罕淡淡的、冷冷的。

     “我特意从沙城赶来,为的就是找到小蝶。我知道姑娘神通广大,能与野兽对讲,也能在这偌大的森林自由出没。除了你,没有人能救出我的女儿,我求求姑娘,体谅一下身为人母的心情……”叶蓉心碎不已。

    热依罕心头一热,突地站起身来,蓦然回头,看向一脸焦虑的叶蓉,锋利的眼神当中又隐藏着不安,热依罕扬声问道:“你是千蝶的母亲?”

    “我是!”

    “你撒谎!”热依罕想起那天晚上千蝶说的话——我离开沙城时,就没有妈了!

    “那孩子千真万确是我的女儿,你为何不信?”叶蓉转念想起离家时千蝶的决绝,便黯然道,“只是我和小蝶在一些事情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我们彼此不相让,导致她离家时,不愿再和我有关联。”

    热依罕狠狠地看向叶蓉。

    “但我的确是小蝶的亲生妈妈。”叶蓉紧紧地,“所以,恳请姑娘可怜天下父母心,替我找到小蝶。”

    “可怜天下父母心!”热依罕悲从中来。她冰冷的看着韶华已逝的叶蓉,十八年的光阴改变了你的容颜,可否也一并改变了你当年对我和阿爸那颗冰冷绝情的心?

    热依罕努力抑制住在心里驻扎了十八年、而此刻呼之欲出的伤痛,问道:“为了救她,什么都愿意放弃?”

    “我愿意!“叶蓉不假思索地。

    热依罕别过头去,因为要死死忍着眼泪,所以脸色变得殷红,她继续问:“她到这里来,是寻找自己失散多年的家人。难道,你就不担心你的丈夫和同样源自你血肉的另一个女儿?你十八年以来从没想过要去漠北找她们,而如今千蝶才失踪这几天,你就不远千里地跑来对我苦苦相求。你对丈夫的绝情尚且不提,在子女面前倾斜偏袒至此,怎么还有颜自称是‘父母之心’?”

    叶蓉听到此处时,不禁潸然泪下。自知这一辈子,在这件事上,是唯一不能辩驳的错事,便心虚不提。只是面对热依罕突如其来的辛辣言辞,不得不仔细思量。

    “你对你的小女儿狠心不顾,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她天生聋哑,所以注定要被你无辜抛弃?而她那与生俱来的残障,究竟,又是谁的错?”热依强忍着哽咽之声,陈年的往事,如寒风中星光闪耀的刀子,在她肌体上反复刻刮。

    “我对羚儿,何尝不是日思夜念。这十几年,我只要一想起在沙漠中丢下她的场景,我哪一天是痛快过活的?只是当年,我也有我的苦衷,我只身一人,能把小蝶带出去,就已经是侥幸,我怎么能够带着两个孩子逃出那片沙漠?小蝶天天哭着喊着要回漠北,要回去找她阿爸和羚儿,我不是铁石心肠,我何尝没想过要与他们重逢团聚?但是当年我的抉择定然让他们对我恨之入骨,我如何去直面她们的痛恨?我如何还能经受……”叶蓉声泪俱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罪过,与小蝶无关。她是善良的,再大的恶果,不应该由她来替我承受。所以,热依罕姑娘,我求你救救她……”

    “如果今天迷失在森林的是羚儿,你是否还会向我苦苦求救?”

    “我当然会!”叶蓉毫不迟疑,反复道着,“我当然会……”

    “如果……再回到十八年前,让你重新在两个女儿中间选择一次,你会带走谁?”

    “如果真能回去……”叶蓉擦去眼泪,望向河流的尽头,接道,“如果真能回到过去,我们一家四口,谁都不会走。”

    叶蓉看到热依罕的背影在空中不断发抖,看到她不断的失常表露,心下疑惑:“姑娘身体不适?你还好么?”

    热依罕缓缓从石板上走下来,经过叶蓉身边时,停下来仔细端详阔别十八年的生母,眼神流转,似有千言万语,最终却还是无语凝噎。

    “姑娘若实在为难,不便施救,我也不强人所难。这么多天了,也指不定她是生是死。祸福在天,就让那孩子自求多福吧,你自不必为此纠心。”

    “刚才经过你身边的绒兔已经记住了你的味道,明天早上,它会带你去到对面的山坡,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你的女儿会去找你。”热依罕说完,漫步走开。

    叶蓉呆立在原地。

    5

    且说千蝶那晚只是想四处走走散散心,不想竟然误入了森林,最后怎么样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就这样一步步深入,黑夜中偌大的森林里每一棵树、每一片树叶都似鬼魅魍魉、对着千蝶虎视眈眈。

    千蝶不由得心生寒意,躲藏树后再不敢贸然前行。

    不知过了多久,天微微亮,千蝶分辨不出方向,而手机早已经彻底没电,就在进退两难的时候,看到了一只高大的梅花鹿顶着热依罕的花环来到自己的面前,示意要她跟着它走。

    千蝶喜出望外,毫不犹豫的跟着梅花鹿前行。

    茂密的森林里,白日竟只能看见太阳从密密麻麻的树枝中洒下的点点余晖,唯有飞禽走兽的“啾啾”杂音在伴着若隐若无的淙淙泉涧,打破森林中罕无人迹的寂静。

    几经周折,梅花鹿在一颗大树下停下,甩下花环,消失在密林里。

    千蝶捡起花环,抬头,大树上是一座别致的小树屋。

    千蝶顺着大树的滕悌往上爬。达到小屋往下看时,竟然有些巍巍然的恐惧。

    千蝶轻声敲门,无人应答,才发现屋子并未上锁。她小心翼翼的打开屋子的木门,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直伶俐的松树从屋子里闪电般溜出来,把千蝶吓了一身冷汗。

    千蝶轻步跨入小树屋,推开天窗竟发现阳光格外灿烂,那细碎的枝枝桠桠便是小屋子天然的防护伞,再往下一看,葱郁的密林就好比脚下铺上的一层层厚厚的翠绿地毯。各种彩鸟在树枝上嬉戏啄食、松树和猕猴在悠闲的荡着秋千、地底下爬禽猛兽偶然的一声嘶叫犹如雷声在耳……

    这一切的一切,让千蝶以为自己置身于童话世界。

    树下时有猛兽出没,千蝶到了小屋之后,便不敢再出门。

    屋子里果篮中的野果足够几天的用食,那几只可爱的松鼠和猕猴会时不时光顾,不知道从哪里抱过来各种奇特的瓜果。千蝶知道这定是热依罕安排招待自己的特别的侍员,她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人间罕有的待遇。

    夜幕降临的时候,小屋子附近开始聚集起星光点点的萤火虫,夜越深,萤火虫也越多,最后听着虫鸟的嗡嗡声,再加上密密麻麻的荧光,俨然是一个巨大的森林派对。光影皆具、和音四起。千蝶一次次在这样美妙的场景中香甜入睡。

    她想。热依罕定然有把自己留在这里的理由。

    直到第六天的晚上,千蝶正看着满天的萤火虫发呆。却被一阵脚步声打断思绪,千蝶警觉地抱紧拳头。

    只见木门被轻轻推开,从外走入一个纤纤少女。

    “你还好么?”热依罕看到受到惊吓的千蝶,温和地问。

    千蝶顿时放下警戒,欣然而笑:“果然是你。”

    热依罕静静的看着千蝶,低声道:“今天赫勒沟了来了一个从沙城赶来的女人,说是你母亲。”

    千蝶大惊:“什么?”

    “与你同行的男子,为了救你,几次冒死冲进这片林子。”

     “他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受伤?”千蝶急切地。

    “你这么在乎他?”

    千蝶用担忧含泪的眼神回答她。

    “得知你失踪后,她不远千里匆匆赶来苦苦央求我。”热依罕受伤的蹲在地上。抬头,仰望着千蝶:“从小到大,你都倍受宠爱,而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幸运过。”

    千蝶心惊,不可思议地看着热依罕泪眼迷离的眼睛。她似乎预知到了什么。

    “就因为我太笨,六岁以前分辨不出任何声音,也学不会简简单单的语言。可是你不知道,就因为这样,我从小就能领会到动物之间的语言,我能读懂它们的内心,能和它们成为最好的朋友。而等到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并未丧失我原本的语言天赋——那天高高兴兴的回家要展示给你们看时,她却带着你,要永远的离开我和阿爸!我原本能够发出的声音,却因突如其来的悲伤所打断,我连唤她一声‘妈妈’的机会都没有。在沙漠里,我悲痛欲绝不让你们走,可是她还是头也不回的丢下我……”百羚在次想起那段往事,悲伤得好像又一次回到了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

    千蝶怔怔的听着,泪流满面。

    “还好后来阿爸过来找到了我,把我抱回了家。那是我第一次叫他‘爸’,我记得当时咱爸从未有过的振奋。他抱着我挨家挨户的跑,遇着人就告诉人家——塔里木的小女儿终于会讲话了,会讲话了!”百羚一边讲、一边笑、也一边哭,她接道:“只是我那时依然沉浸在失去你和妈的伤痛中,可怜,这份得来不易的喜悦,就此残缺。”

    千蝶紧紧拉着她的手,只希望手心里的温暖能带给她少许迟来的安慰。

    百羚继续讲叙:“后来镇上的灾荒越来越严重,爷爷奶奶在半年之内相继去世,阿爸带着我和镇上的村民们结伴,一路西行,一路上都有镇民中途留根,但阿爸一直带着我流离,且走且停。两年之后,我们才来到这赫勒沟附近定居。”

    千蝶听入了迷。

    “阿爸为了保护我,不让我因为有了汉族名字而被当地小孩欺负,就给我改回了族里的名字。这或许,也是咱爸对她所有怨恨的最无言的反击吧!再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森林,就一直住在了这里边,这里所有的动物都是我的朋友……”

    “那咱爸呢?”千蝶急切的问。

    “明天我带你去见他。”

    千蝶含泪而笑。

    百羚神色忧伤,满脸的难为:“时隔十八年,你们为何还要回来?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在这森林中与山虫鸟兽为伴,我已经彻底没有了家。可是……她来了!她当着我面,说了那么多话,她说她好后悔,她说她也是爱我的,她说如果在选择一次,她谁也不会带走,会一直陪伴着我们姐妹俩成长……”

    百羚缓缓滑下肩上的衣衫,脖颈上洁白的肌肤在荧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动人。而真正刺到千蝶的眼睛的,是那一块赤红的胎记。

    千蝶目瞪口呆:“这……那天晚上,我明明……”

    百羚会心一笑:“那天我早就在人群中看到了你和春泽,我知道你没有得到证实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所以那天我特意在毡房里抹了厚厚的油脂才出来和你们见面。”

    千蝶一把抱住百羚,失声痛哭:“羚儿……羚儿……”

    百羚轻轻拍打着千蝶的背:“我都听春泽说了。这两年多,为了找我,你吃了不少苦。如果没有你,我们这一辈子,就永无相见的可能。和你相比,我不过徒有今生。”

    “羚儿,我只是不忍心看到你流泪。多年以来,我怀揣着对家的美愿,身体里徒有浑浊的血液在激荡。我竭尽全力,却无论如何也还原不了你我一个完整无缺的家。如果此时此刻,我依然呆在一个不属于我的地点,做着言不由衷的梦,那么我之于你,与这世间那些忙忙碌碌的无关路人之于你,又有何不同?羚儿,你对过往的事,不计较、不责怪,可见你难得的善良与宽阔。”

     “明天一早,我们去陪陪阿爸!”百羚含泪微笑,“为了这一天,天知道,咱阿爸等了多久。”

    6

    绒兔一大早把叶蓉带到了对面的山坡,在一座历经风霜的墓碑前放下花环,然后绕着墓碑后的坟兜了几圈,便缓缓离去。

    叶蓉耳畔还在回想热依罕那句迷糊不清的话——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你的两个女儿会去找你。

    叶蓉会意花环放下的地方,便是是热依罕要自己到达的地点。可是这墓碑究竟有何不同?跟我的两个女儿又有和关联?莫非我的小蝶和羚儿……

    想到这,叶蓉直觉背后一阵凉意袭来。细看墓碑上的刻字,隐隐约约看到有着“塔里木”的字样,心下顿时热血翻腾,正要俯下身去看时,却听背后熟悉的声音响起。

    “妈——”千蝶在她背后轻轻地唤。

    想到叶蓉这两年多孤孤单单的过生活,又饱经秋明的离世之痛,而此刻再次看到叶蓉为了自己而备受生活的苦,千里迢迢来到这南疆之地,千蝶一时涌起无限的愧意和深爱。

    千蝶心想:妈,如今,我找到了羚儿,我们之间最大的争执和分歧也随之消亡。你那被亏欠和悔痛所囚禁十几年的心,也终于该得到救赎。

    叶蓉看到千蝶安然无恙的来到自己身边,正明眸皓齿的朝她微笑,一颗揪得生疼的心立即放下,情绪坍塌之时,泪水直流。

    千蝶大步上前,把这孩子般的老人紧紧抱在怀里:“妈,您受苦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叶蓉这一刻才明白,抓住千蝶的手,竟那么踏实。若是失去千蝶的消息,她的心将永不能安。是什么时候开始,任性、叛逆的孩子开始变得这么练达长才。

    百羚强忍着眼泪,别过头去。

    叶蓉这才看到一直静静地站在旁边的百羚。她缓缓松开千蝶的手,走到百羚面前。

    没等千蝶和百羚反应过来,叶蓉已经在百羚面前硬生生的跪了下来——那一刻,日头刚刚爬上山头,清辉照耀着大地,万物无声。

    百羚忙不迭去扶,却怎么也拉扯不起叶蓉的双膝。

    “热依罕姑娘,谢谢你救出了小蝶,我无以为报。”叶蓉诚恳叩头。

    “妈,救我的人是羚儿,是我们的羚儿!”千蝶心切如麻,朝着叶蓉大声呼喊。

    叶蓉失色的看着千蝶:“羚儿?”

    千蝶扶起叶蓉,求助地望向百羚。

    百羚径直走到墓碑前,摘下头上的花环,放在坟头,匍匐下跪:“阿爸,我带着姐姐和她来看你了,我们一家四口的团圆,是你这一生最大的夙愿!如今,我们都到了。您若地下有知……您若地下有知……就应该告诉女儿,女儿现在该怎么办……”

    千蝶这才如梦初醒,茫然看着那座青坟:生我养我的父,您在我懵懂无知的孩提时代给了我无怨无悔的陪伴和养育,等到多年以后我能够有所为、勇于挑起生活的担能为你微献绵薄之力的时候,你却化作了一堆泥土,在异地他乡与寂静的山岗日夜私语。阿爸,当我满腹希望、历经千山万水来到你身边的时候,却只看到你的孤坟与我冰冷相对,这一刻,我身心绝望。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世间大殇,概莫如此。

    千蝶静静跪在百羚身边,对着塔吉木的坟重重磕头。

     “到达赫勒沟后不到两年,阿爸有一次跟随着一只锦貂去到森林里,后来就和其他进入那片林子的人一样,再也没有出来。我为了找阿爸,进入那片森林,两个月后,我发现阿爸被猛兽撕碎的衣衫和猎枪还有水壶……”百羚擦干眼泪,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座山岗是阿爸平日最喜欢的地方,他经常一个人跑过来这里静静的发呆,有时候一坐就会是整整一天,我知道,他想念你们。”

    叶蓉完全呆立:时隔十八年,结发的丈夫已永赴黄泉,失散十八年的聋哑女儿,这一刻完好无恙地出现在自己面前。这些突如其来的巨大信息,在她脑海里横冲直撞,她头痛欲裂。

    千蝶深知叶蓉的不易,便微笑着拉起百羚的手,走到叶蓉面前,把两人紧紧抱在一起:“妈,羚儿,过往的事,我们都不追究。阿爸希望看到的,一定是我们今后的永不分离……”

    太阳悄悄爬上山头,金灿灿的余晖飘洒,只看到她们身上冰霜脱落,体温相传,一切的分与合、仇与怨,因与果,幻灭不见。

    树梢上的喜鹊,正叫的欢快。

    7

    一切的事情,似乎都告一段落。

    春泽也终于可以放慢下来,他对这草原上的原声乐器开始着迷。清晨天微亮,他就聚精会神钻研起一支鹰笛。

    “春泽!”正在这时,千蝶满脸泪痕,失魂落魄的跑过来。

    春泽见状心头颤动、心惊不已。

    还没容春泽缓过神来,千蝶已经奔将过来,把春泽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流不止。

    “蝶儿,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春泽心急如焚,不知所措。

    “昨天你一个人出门,我一直在跟着你,我看到你在镇上买了一大堆乐器,今早上我一大早去你房间找你,可是房间里空空荡荡的,我以为你不声不响的走了!春泽,我做梦都梦到你不声不响的走了!”千蝶整个身体因为害怕而瑟瑟发抖。

    “傻瓜。”春泽顿时整颗心都融化。把千蝶宠爱地搂紧,泪水滑落。

    就连在阁楼上不小心看到这一幕的百羚,也觉得眼眶无声湿润。她知道他们相爱着,但是她不知道,他们竟爱得如此深沉。

    千蝶和春泽渐渐爱上了这片草原。两人总是会在空闲时日来这里策马、看蓝天,累了就平躺在地上、身边吹着高原的风。

    “蝶儿,我爸妈要的照片一直都没有给他们寄。你来帮忙给我拍一张。”春泽慵懒得把相机交给千蝶。

    千蝶微笑:“愿效犬马之劳。”

    千蝶一连“咔擦”几声,照片从相机里一张张探出头来。千蝶欣喜的拿给春泽:“看!花样美男。”

    春泽默笑。

    “来张合影。”千蝶忽地躺在春泽身边,快门按下,照片上两张笑得夸张的脸蛋挤在一起,比高原上的阳光还灿烂。

    春泽看后叫苦。

    “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您?”

    “请帮忙在照片背面写一句话——技术不济,敬请见谅。”

    千蝶伸出手去作势拍打春泽,却被春泽紧紧的抱在怀里。她奋力挣扎一下,动弹不得。

    她温暖的闭上眼睛,闻着他身上最熟悉的味道。

    “蝶儿,我该走了。”春泽安静地。

    千蝶心头一紧。

    春泽沉默,良久才道:“蝶儿,你离开沙城的一年里,我怎么也找不到你。你也从来不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和以前的那个我又有什么不同。”

    千蝶手心里有冷汗汩汩冒出来。

    “蝶儿,两年以前,你走得那么决绝,誓死要和我分开。原谅我,那时我已无法再对你、对我们抱望……”

    千蝶绷紧了全身的神经,细细听着。

    “后来我接到了警局的电话,说你生命垂危,我丢下一切来到你身边,你大伤未愈,我深知你的不易,陪着你共程四个月。我一直不愿意回去,就想陪着你在此安定扎根,过无拘无束的生活。但事到如今,一切都已经迟了……”春泽的眼泪从眼角静静淌下来。

    千蝶深深呼出一口气,忍着眼里的泪光,朝他安心微笑:“这就是你心不在焉的原因?”

    春泽缓缓松开紧抱着千蝶的手。

    “这一路走来,你对我无微不至、把我看得比你自己的还要重要。但是你却一直在抑制自己的感情。你一直说着你对我的亏欠,我隐隐问到我们的婚期,你也沉默不答,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在沙城有了新生活,而这生活,不关于我。”

    春泽又一次沉默。而这沉默,对千蝶来说,犹如千刀万剐。

    “蝶儿,我知道长久以来,你过得很不安心。我总是欲言又止的想到要放弃。我爱你,但我厚颜无耻的希望,你能遇见更美的爱情。”

    “告诉我,无痕的孩子,不是你的……春泽……”千蝶几近恳求的看着他。没有你,我的生命尚且都不完整,何谈更美的爱情?

    春泽面色挣扎,道:“蝶儿,我和她的信息记录你早就看到了不是么?你知道,孩子是我的,我已经别无选择……”

    千蝶那一刻看到蔚蓝的天空犹如一张无法过滤往事的庞然大网,裹着沉沉岁日压将下来。她像一只在黑夜里左右挣扎的困兽,始终找不到解救自己的方式。

    她知道,春泽这次不远千里而来,那不是他用来迷惑她的梦。只是时间,这时间,待到人间四月芳菲散尽,终究变成了她的牢。

    千蝶叹道:“长时间以来,我捕风捉影,越来越失去主张,我无法懂得爱情该如何去经营缔造,就好比默然相伴这么久,我还是不能辨认你们这一段段相伴里,到底是快乐多于悲伤,还是悲伤多于快乐,是幸福,还是不幸福。无论如何,我祝你幸福。”

    春泽深知她要的,不过是他的那份懂得,懂她的来处,懂她的去向,懂她空空的城堡里,住了多少落寞和寂寥。只是事到如今,他除了能站在城外与她苦苦坐望,再无能为力。

    次日大早,千蝶、百羚为叶蓉、春泽送行。

    叶蓉又一次满怀歉意:“羚儿,妈这次回去处理好公司的事物,你若不愿意去沙城,我把公司的事安顿好,便过来陪你。从小到大,我都对你少有陪伴,这是我毕生的遗憾,也是对你最大的亏欠。”

    “过去的事,我们说好绝口不提的。”百羚淡然一笑,“您保重身体。”

    千蝶与叶蓉拥抱作别。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跟随着春泽的一举一动,她看到他把行李箱放入吉普的后备箱,缓缓关上车门,再上车……

    春泽把车停在三人面前,轻声唤:“阿姨,该上车了!”

    叶蓉应声上车。

    春泽摇下车窗,看到单薄的千蝶正泪眼迷离的看着自己,她顿时听到自己的心碎得掷地有声。

    “蝶儿,保重。”他含泪,朝她笑。蝶儿,我最亲爱的人,是我的错,在你离开之后我未能坚持在原地等你归来,如今当我再次来到你身边,发现自己依然爱你如初时,我们已经再也回不去。

    千蝶努力露出自己洁白的牙齿,安静微笑,想说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有两行热泪簌簌落下。你这一去,将在沙城娶妻生子,几年的相知相恋,终于在这南疆之地走向穷途末路,我们再无回还的可能。如若当初我不一意孤行,不决绝的离开你,是否,会是另一番结局?

    最后春泽踩下油门,发动机的声音犹如世界末日来临时的轰然雷鸣。千蝶全身麻木,珍珠般的眼泪毫无知觉的从眼里滚出来。

    春泽默默关上窗,带上看不出声色的墨镜,看向前方的路。汽车在崎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

    千蝶从没有想到,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这世界上会有一次分离,能这样一口吞噬她的心。

    百羚俯身,紧紧拥抱着几乎要破碎的千蝶。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迫使连死都不怕的春泽,在这一刻,不得不这么残忍的离开她?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赫勒沟生活了四个月之后,善解人意的百羚最终决定离开她熟悉的故土,与千蝶回沙城。她哪里不知道,千蝶这几个月每一天都生活在无尽的想念与哀伤当中。

    金秋八月,千蝶带着百羚离开新疆,赶往上海,参加思潮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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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第七章 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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