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问这个世界需要什么,而是问什么能让你满足,并为之做点什么!因为世界需要的,正是你为之付出! ——惠特曼
沙哈尔说他做任何事情都是以他自己的快乐和有意义为目的的。而不会是紧紧为了他人的需要为目的!
然后他说到,有些人会认为这样做是自私的,没有道德价值的!尤其是一些宗教和哲学的观点认为如果持续以自己的私利为出发点,最终只会带来与他人利益的冲突。而不去与自己的私利斗争,我们将会伤害他人,无视他人的需求!他们相信牺牲是道德价值的来源!
然而沙哈尔的观点是,利己和利他不是选择题,他们是可以并存的。
就像哲学家爱默生所说:“世界上最棒的补偿就是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不顾自己的情况下衷心地去帮助他人!”
接着沙哈尔提到了助人自助:
当人以牺牲自己而去帮助他人时,那他内心的终极的幸福就会被破坏!自己牺牲的越多,总在牺牲中找道德感(越牺牲越不快乐),内在的负面情绪也会增多。于是道德上的责任感就让快乐和意义对立了。
试想一下,一个自己都不开心的人怎么可能带给别人快乐的呢?
所以沙哈尔说,当我们做事以快乐和有意义为目的时,我们自己是快乐的,带给别人的也是快乐!我们越是帮助他人,也越快乐,别人也会感受到你的快乐能量!这就会形成一个正向的循环!
我们的最大的幸福来自于快乐和意义!如果还带着助人为乐的成分就锦上添花了。再做决定之前,先问问我们自己,什么能让自己感受到幸福。再看看我们的行为,是否会剥夺他人的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会剥夺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那我们终极目标幸福感也一定会慢慢的受到损害!
也就是说先照顾好自己的需求和感受,然后行动之前看自己的行为是否损害他人利益,如果有损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再来调整自己,找出既满足自己又不损害他人或者可以帮助他人的方法!
可能有些人觉得这太难了,只是理想主义吧!
我自己觉得沙哈尔文字给我的启示是:
一、先要改变自己的认知。
二、慢慢在实践中践行!
只要去慢慢练习,每个人都是可以拥有这份幸福的土壤的!
幸福不是牺牲,也不是现在和未来二选一,也不只是单纯的快乐和单纯的意义。既不是只关注自己,也不是毫无保留的为他人奉献。幸福是内在的一种感受,是爱的流动,你会爱自己,也一定会爱别人!
愿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内在的那一片幸福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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