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丢人更丢脸的……是丢狗

作者: 闪送 | 来源:发表于2017-03-30 10:21 被阅读0次

    樱桃著子如红豆,不管春归;闻道开时,蜂惹香须蝶惹衣……惊觉已是樱桃花开之节,那股愧疚之意更加锥心刺骨。

    小时候答应爸爸,以后每年樱桃花开,我都会带着欢欢陪爸爸一起赏花,后来,我食言了。

    爸爸有一片樱桃树林,这算是和妈妈结婚时的“聘礼”了,那时候,没有婚戒没有婚纱,只有一辆“二八杠”自行车和这片不大不小的樱桃树林,当然,还有那条叫欢欢的小狗。

    那时候的日子很慢,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他俩悉心呵护着这片樱桃林,偶尔还是会泛起涟漪,但他们没在意过,爱情自然也不会在意,日子倒也甜美。樱桃成熟时,那条叫欢欢的小狗都会陪爸爸一起住在樱桃园里看护樱桃。一片林子一条狗,承载了我童年所有的记忆。

    那时常常坐在爸爸的肩头,他扛着我,让我去摘长得最美的花,别在耳朵上;等到樱桃花落,樱桃慢慢长成一个个饱满的小红球时,他总挑最红的给我吃,我也会顺手分给欢欢;慢慢的红了一树,我干脆爬到树上,吃饱了再下来,他常常在树下等着我,刮一下我的鼻子,标配一句小馋猫,然后把我揽到怀里,一旁的欢欢汪汪地叫着……

    这种生活持续到我12岁那年。那天,欢欢在樱桃花开的季节里,跑丢了,真真切切的丢了。只因那天我心血来潮拿起画笔,想把这满园花色记在我的画里,记得我坐了好久,一扭头,欢欢就找不见了。我疯狂的翻遍周围所有的林子,一点踪影都没有。

    原以为爸爸会狠狠训我,可没想到,他很平静的说:“欢欢跑了也好,省的看到它咽气,那会更难受。”是的,欢欢已经是条老狗了。每每樱桃成熟,想到夜晚爸爸一个人独守在林子里时,我都会深深的愧疚。想给他再养一条狗,他就是不肯,我也就不再提了

    大学毕业,我来到北京,一待就是6年,很久了没再去过那片林子,更别提陪爸爸一同赏花了。大城市的繁华让我忘记了最初的本真,淡化了乡味,冷漠了亲情,多了些许钢筋混凝土的气息,面对传统的逼婚,显然我已不去在意。

    我清楚的知道,爸爸温顺的性格,不是逼迫我,他只是觉得30岁的我,在大城市里会孤单,可能该多些陪伴,时常响起的电话,却还是让我心生厌倦。可没有合适的,我能怎么办?

    遇到过那些蠢透了的俗人,以为女人只能拿钱和房子搞定。我不是嫌这顿饭吃的不够逼格,这场电影不够浪漫,送的礼物不够昂贵,而是想到以后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

    既没有内在也没有外在的人,才需要靠房子当挡箭牌,来解释自己生活里一切的怂逼和不如意。浪费我打扮两个小时出去吃顿饭,没话聊,没意思,还看得出他心里的各种算计,真的不如宅在家看三生三世,听夜华说说情话。

    后来爸爸再催,理由还是怕我孤单,我顺口就说,那我养一条狗,爸爸一句:你这孩子!气得挂断了电话,我第一次听到爸爸发火。

    一过三十,一股倔强就油然而生,比起迁就一个人,更不能忍受的是自己的习惯被打破。就这样,我真的养了一条狗,依旧取名欢欢,但我时常管它,叫儿子。

    奇怪的是自从养上欢欢,爸爸真的不管我了。

    难道真的觉得我不孤单了,还是彻底放弃我这傲娇的剩女了?

    不管了,耳根子清净了总是好的。说也奇怪,欢欢在我身边的第二年,因两公司联谊,我认识了严朕。没错,他就叫这个名字,许是这个名字比较特别吧,对于他主动前来加微信,我并未拒绝。

    相处几个月,他确实很不同,他对美剧如数家珍,能做的一手好菜,能精心准备好周末自驾游的攻略,能博览群书滔滔不绝,能陪我在小区遛狗,能穿得时尚又得体。我并不反感,却总也少了些二十来岁荷尔蒙的冲动,就想再相处看看。

    正当我对这份感情有那么一丝期许的时候,爸爸准备从老家过来待几天,自然,我不再让严朕陪我遛狗,这任务交给老爸了。那天我刚进办公室,爸爸打来的电话让我瞬间五雷轰顶。

    他说:“快回来快回来,欢欢丢了!”我来不及请假,赶紧冲回家,飙到车速差点要飘起来。边开边哭着给严朕打电话,告诉他,欢欢丢了。他也第一时间跑到我的家里。我们三个翻遍了整个小区,还是没找到,我冲着爸爸喊叫:“这下扯平啦!”边哭边发了疯似的呼喊着“欢欢”。临近傍晚,终于在垃圾箱后的草丛里找到了它。它嘴上的毛拱的黑乎乎的,我挂着眼泪笑了,赶紧把它抱起来。我转身看到爸爸的眼里也湿润了,该是想起了他那个欢欢吧,突然想起我给他弄丢时,他的心该有多疼,可他都舍不得吼我一句。

    这大概就像当了妈妈的人才会体会到当妈的辛苦,是一个道理吧。

    傍晚,我回到办公室加班,把耽误一天的工作赶紧做做,同事很多都没有走。刚坐下到工位,电话响起,说有我的包裹,一会要送过来,留的我名字竟然是皇后!

    不到半小时,闪送小哥呼呼的跑进来,一进门就问,“皇后皇后,你是皇后吗?您好我是您的闪送专员,这里有您的包裹请出示收件密码。”然后他毕恭毕敬的说了声:“皇后千岁千千岁!”

    办公室一片狂笑。那包裹不大不小的像个小孩用的东西,闪送小哥调侃的说,哟,皇后娘娘还玩玩具呢?我惊愕的看着他,当面拆开包裹,一看是个宠物定位项圈,我扑哧一下笑了,“这是送给太子的!”里面掉出一张纸条:“以后给欢欢戴上,这样它就再也跑不丢了。你也就不会那么着急了。”

    懂你的人,他自然最懂你需要什么;不懂你的人,以为你所有拒绝的理由都是冠冕堂皇。

    我知道是你,谢谢,严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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