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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看病质量应是医改核心

注重看病质量应是医改核心

作者: 草斋微言 | 来源:发表于2018-04-13 15:42 被阅读0次

    医药经济报

    贺昊

    2011年2月22日凌晨,益阳市安化县57岁的杨吉全突发疾病,在桃江县第六人民医院诊治,7时8分,医护人员发现杨吉全病死在医院大厅。视频监控显示,从杨吉全在医院大厅座位上仰面跌倒,到被发现死亡的近3个小时内,先后有9人经过,其中有两名穿白大褂的人员,但均无人问津。事后,死者家属以医院不作为、“见死不救”为由将桃江县第六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并提出58万余元的诉讼赔偿。2012年6月18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决死者家属败诉。死者家属不服,上诉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9月14日上午9时,该案二审开庭。

    一位患者死在医院竟无人问津,当人们将板子打在“道德缺失”、“利益至上”、“没有人性”等罪名之上时,一个可能更需被人关注却已似无意又似有意地被忽略的关键点没有多少人提及:谁来监管看病质量?

    杨吉全老人的死,看似被“道德缺失”、“利益至上”、“没有人性”所害,但实际上,医生对其初诊有误却被忽略。新闻报道上说:值班医生曹某用听诊器给杨吉全做了初步诊查,没有发现患者出现明显的心律不齐,就开了含止痛片、安乃近和消炎药的处方。按这位医生的初诊,死者只有一点小毛病,连心脏病都算不上,更谈不上死了。而在患者再次返回申诉疼痛已是难忍时,这位医生并未再为其进行更细致的检查,而是将死者(当时还应当算是患者)推入了下一个流程:住院。结果,杨吉全老人死在了初诊结束住院还未开始的这个流程转换节点上。若从医院患者就诊流程管理来说,显然初诊环节存在很多漏洞。首先,初诊医生的检查太过随意,仅仅是用听诊器就做出了判断。其次,对患者的主诉不够重视,连续两次接诊都未引起初诊医生的重视。最后,将病人推入下一流程后,却对病人是否进入了下一流程未给予实质性的关注。在这个接诊流程中,“看病贵”仅仅是使这个流程出现中断的一个原因:我们无法揣测杨吉全老人的短暂离开是因为对住院费的踌躇,但医院的解释是病人没钱不住院了。

    笔者认为,流程出现异常并间接导致病人死去的根本原因应该是:医院诊疗质量没有切实得到保证。不妨设想:若是初诊医生能够确诊病人的病因并预见到可能的后果,则患者对钱多少就不会在乎,医生本人也不会漠不关心。因此,当我们将医患关系日益艰难的原因归罪于一些感性原因时,没有意识到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疏忽甚至放纵或许才是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病人花了大价钱治好了病,一般是不会对医生、医院有什么意见的。大量的医患纠纷绝大多数源自病人花了大价钱却没有治好病。这就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不善的恶果。

    当前,为杜绝“大处方”,很多医院规定医生一张处方的价格不能超过多少钱,病人单次就医的花费不能超过多少钱,这看似是在解决“看病贵”问题,但实际上,却是病人一次花了看似较少的钱但病却没有治好,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往返于医院,为某一个病的总体支出并没有减少,有些甚至还会超出许多。但是,从医院上报的数据来看:病人单次就诊费下降了,而医院的整体收入却增加了。医患之间关系不见松弛却日益紧张,说明医改至此还未完全解决真正的核心问题,即仍未解决“医疗质量谁来负责”。

    现时的医疗质量管理,主管部门仍然过多地倚重医院本身的自我管理,接到相关的医疗纠纷申诉也多是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处置,甚至还会为一些大医院、本地的重点医院做些“排忧解难”的工作,将相关信息遮掩和屏蔽掉,失去了让社会来监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这最后一道闸门,其作为行业管理者的角色定位被扭曲。医改中明确提到了“管办分开”,这个“管”,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行业管理者承担起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责任来。

    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不能仅止于内部,应该将相关质量标准,尤其是流程转换节点上的质量标准公之于众,接受患者、行业管理者乃至社会的监督。医生要高薪,没问题,但首要的是要承担起医生应该承担的责任。大众对医院、医生道德方面的指责,其根本原因就是责任与收入的不对等所致。仅看重权力却不愿承担责任,这本身也是当下整个社会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

    目前,为了改善百姓医疗服务质量,医改将重点放在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两方面,从医改实施三年多的实际情况来看,“看好病”可能才是彻底提升国民医疗服务质量的根本,必须引起更高程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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