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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吾土吾民——感慨于光绪《平遥县志》的一段话

唉! 吾土吾民——感慨于光绪《平遥县志》的一段话

作者: 胡忠治 | 来源:发表于2020-09-29 08:39 被阅读0次

    遥俗健讼,固其本习,至平居里闬及市井之间,片言相左,拳殴、挺击、刃刺、砖石齐下,唯恐不死。或以睚眦,或以语言,或以几十文钱,致杀伤者,率以为常,故命案日日有之,及陷罪当坐刚慒然而已。至于受笞公堂,则忍。死呑声,不出一乞怜哀语,杖刑之下,也不移地尺寸。即有痛楚弗堪,滚离所伏阶墀地,或上下左右者,乡里率薄鄙斥下之,以为非。此人终世为亲故所不齿。

    当杖之时,父兄持瓦石立堂外,谓之曰:“汝如敢移挪尺寸地,即非吾子,出衙立即斃汝矣”。以故忍死受责,如木石人者,其悍且愚如此,盖天下所无也。而畏官府复如神明云。

    白话译文

    这地方的风俗,喜好斗殴诉讼,已是其固有的习惯了。以至于平时的街坊邻居,或市井之间,动辄一言不合,就拳头棍棒,刀刃砖石一齐上,唯恐对方不死。或因睚眦小怨,或因语言口舌,或因几十文钱,而导致杀伤的情况,基本是平常的事情。所以,命案(几乎)天天有。到犯了罪到案的时候,他们依然慒懂不清。

    到了在公堂上被打板子的时候,他们咬牙忍着不出一声喊叫求告。杖刑之下,也不挪动尺寸。如果有痛楚不堪,滚离了所爬伏的台阶,或者上下左右挪动身体者,以后就遭到邻里亲友的鄙视、斥责、耻笑,此人终生为亲故所不齿。

    当在公堂打板子的时候,受刑者的父兄等人,手持砖瓦,站在公堂外,高声告诉他:“你如果敢挪动尺寸,就不是我们的子弟,出衙门后就立即打死你”。所以,受刑的人,只得忍死挨打,如木石人一般,丝毫不敢动弹。他们凶悍愚昧到这种程度,大概是天底下绝无仅有的吧。

    可是,他们对官府的敬畏,却如同神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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