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终于放出来了,是阿松的妹妹的儿子,也就是阿亮的表弟阿毛开车去接回来的。
那天上午阿松告诉我,据“内线”报告,阿美已被放出来了,说是在飞机场,他已经叫阿毛开车去飞机场找了。
后来由于事忙,我一时没顾上问阿美的事。第二天上午阿松告诉我,昨天下午阿毛在飞机场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阿美,后来再找“内线”询问,才得知被送到医院去了。
我问,阿美病了?
阿松说,那天那个警察打了阿美一个巴掌,阿美趁机倒在地上大哭大叫,又到厕所里将自己的脸上、头颈上以及身上用手扭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说是被警察打的。
当在法庭上,阿美公开展示这些累累伤痕时,法官被震惊了,打电话到巴黎请示,说是放掉算了。
我不相信法官会如此“幼稚”,且公然置法律条文于不顾而决定“放掉算了”,虽然经过了“请示”。但我无从知道法院到底是怎么判决的,故对阿松的这一说法姑且听之。
总之是,当阿毛找到医院,阿美确实在那里。说是警察叫她拿上所有的东西,又将护照和金项链都还给了她。
我问,阿美不是不承认这是她的护照吗?
阿松笑道,警察晓得她是骗人,照片面对面怎么都能认出来的。
就这样,阿美被警察送到了医院,躺在急症室的一张小床上疗“伤”。
阿毛赶到时,警察已经走了。
医生问阿毛,你是来接她的?
阿毛不敢承认,只推说是一个朋友叫他来看看。
医生就叫阿毛将人带走。
于是阿美就回来了。
我对阿松说,这是警察故意放阿美走的,到时万一追究起来,可推说是在医院里治病时逃走的,警察就没什么责任了。
于是整个小城的中国人又是一片欢呼——不是为阿美的出来,而是为“法律”的宽松。人们纷纷说,没居留怕什么,抓进去关几天就放出来了。
第二天,阿松的老婆阿静就陪阿美到我店里来了,阿美显得很高兴。两人站了一会就一起去买东西去了。
我本想问问她这几天在里面的具体情况以及被放出来的真相,但想想又算了,这真相恐怕连她自己本人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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