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闲人诗涵

“怪”,没有贬义。
01
这对夫妻,据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却又每天在一起。
每天在一起捡废品,卖废品,却又彼此不说话,连走路也要一前一后,相隔几步距离。
最奇怪的是,哪怕他们两手空空,没有废品,都一样要把小镇和县城走一个来回,风雨无阻,天天如此。
(从小镇到县城,距离二十公里。他们的家在小镇和县城之间的一个村子里。县城有废品收购站。)
总之,用我们平常人的眼光来看,就是怪。
男主人公,姓金,大约六十来岁。大家都叫他金老头。女主人公,三十出头,一开始有好几个称呼,最后才被统一成老金媳妇。
因为在成为老金媳妇之前,大家都不知道她姓甚名谁。而且她还做过别人的媳妇。
02
金老头,脸比较小,像个田字一样又方又正。脸上肉少,眼睛小,腮帮子处有稀疏的短胡须。个不高,精瘦骨多。
老金媳妇呢,脸像个长茄子,很小很小。头小,眼睛小,嘴巴小,个儿也小。头发短,又黄又少。身材又扁又干,头总向前勾着。从侧面看,像是一根晒干了水分的豆芽。
他们的长相,大家都说“配得合很啊”。不过,对他们的衣着,大家就摇头说“一点都配不起嘛”。
金老头,好几年了,他就穿过两套衣服。天暖时,一套深蓝色的老式中山装。天冷了,一身黑色的棉衣棉裤。哦,还有天天戴着的一顶黑色鸭舌帽。
老金媳妇呢,衣服可就丰富多了。冷天,她穿毛衣,棉衣和羽绒服。夏天,她穿短T恤,百褶裙,长衬衫,七分裤,等等等等(尽管是捡来的衣服)。
最让人惊讶的是,老金媳妇,就算穿小女孩的蓬蓬裙,成熟女子的吊带裙,也从不穿内衣。
03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也没有写错——她穿吊带裙时也不穿内衣。
那么,是她心思不纯,意图勾引么?不不不,应该是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内衣,更不知道应该穿内衣——她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
她,大约是七年前来到小镇的。可是,没有谁知道她怎么来的,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谁。一开始,谁也不知道她精神不正常。只知道她是小镇上第一个流浪女。
知道她是流浪女后,很快就有好心人牵线搭桥,想给她找一个家,便领她去找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已经七十多岁,是个懒汉,他的妻子在五十几年前就跑了。不过,半个月不到,她就被这个男人送回小镇。因为,这个男人说,她精神不正常,他宁可打光棍到死,也不要整一个负担放在家里。
重回小镇上的她,继续在街上流浪。
想不到,被送回小镇,却成了她从柳暗走向了花明的转折点——遇到了金老头。
金老头天天把她带在身边,没有嫌弃他是负担,甚至在她这个负担“离开”他以后,还执著地找回来。
她和金老头在一起之后,曾经去了市里。 市里与小镇相隔一百多公里。 她怎么去的,和谁去的,详情至今不明。
把她找回来后,据金老头推测,是县里开往市里的客车路过小镇时,有乘客下车,她神不楞登地上了车。
至于金老头是怎么找到她的,至今详情也不明。连金老头自己也说不上来,也无法推测——市里人多地大,而他们都没有手机。
有人压不住好奇心,直接问金老头,究竟是怎么找到的,金老头嘿嘿一笑说,他也不知道。估计就像俗话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
04
重新找回媳妇的金老头,更是把媳妇当成了宝贝。
他们每天都一起捡废品,但是,废品无论多少,都是背在金老头的背篓里。老金媳妇呢,从不背背篓,只在手上挎着一个包(这个包,可能是塑料袋,可能是布袋,可能是捡到的各式手袋)。
金老头,一般走在后面,背着背篓里的废品,两手空着。老金媳妇呢,一般走在前面,除了挎着的包,手里经常拿着东西——要么是饮料,要么是牛奶,要么是冰激凌等,更多的是一颗棒棒糖。
怎么看,金老头都确实是个捡废品的,老金媳妇呢,却更像个徒步观光的游客。
于是,有人就忍不住开玩笑地问金老头:怎么这么会疼媳妇哟?金老头呢,嘿嘿一笑,啥也不说。
也有人说,这是老夫哄少妻的法子,不是真心宠爱媳妇。也有人说,这哪里谈的上其他,最多就是个抱团取暖过日子罢了。还有人说,金老头一辈子没有碰过女人,见了母猪都是宝贝,肯定得宠着。
当然,无论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并不影响他们。
说来说去,大家也就不说了,因为没什么新鲜的可说。他们,还是大家眼中的怪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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