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儒家思想,所谓“孝”,属于“善”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悌、忠、信”。
而“善”在儒家思想(人心向善)里是指:
“人与人之间适当关系的体现”
所谓的适当,是指我们在从“善”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三个因素:
1、自己内心的感受;
2、对方的期许;
3、社会规范。
也就是说,从“善”前要权衡好这三点。在不破坏外在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下,要掌握平衡对方期许和自我感受的技巧。
以“孝”为例。
父母对儿女孝顺的期许各家有所不同,有些父母期待儿女常在身边陪伴,有些父母期许儿女有所作为,还有些父母希望儿女满足自己的所有需求,也会有父母仅仅希望儿女自己过好就足矣。
做为儿女,如想要尽孝,必需先要了解父母的期许。
前提是,子女认为行“孝”是必需要做的,否则内心深处会有不安或不忍之感。
可是,当父母的期许超出了子女的承受范围,或是子女因此忽略了自我内心的需求,结果就是子女疲于奔命,甚至还会忽略生命中其他方面的责任。
“求其心安”就是说明真正不可避免的是自己内心的感受。
最重要的还是要,忠于自己的良知。
明智之举即是:
子女的行为要符合内心良知,和父母保持良好而适当的关系。在这种关系模式下,尽量接近期许,并要考虑自己的感受。
“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是说:
若要实现人之向善本性,就须努力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既考虑自己的感受,又注意对方的期许,而后选择的行为方式,虽不中亦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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