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江湖中有很多宝物。
它们不仅价值连城,也同时代表了江湖人士的身份和威权。
比如丐帮绿玉杖,武当真武剑,还有辽东黑龙城的刺马鞭,海南白沙门的彩虹刀。
武林中还有一样宝物,叫做紫如意,其他宝物给人带来的,是幸运,财富和权力。但紫如意带给人的,却是不幸。据说它的每一个主人,都死于横祸。无一例外。
关于它的传说,充满了诡异和神秘。
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关于紫如意的故事。
引子
“据说连峨嵋金顶上人,江南无怨小筑慕容华,也是死在凌爱血手中的?”
“传说如此”。
“但他最骇人听闻的,是将细柳山庄男人尽数杀尽,女人尽数卖为娼妓。”
“你看到了?”
“我当然是听说。”
千里践诺
青城。
不是青色的城,而是山就叫做青城。
“病锁经年学长生,春衫竹杖上青城。
古树无名参天碧,新花有色错地红。
深山露重人寂寂,曲径苔湿脚未停。
访得云间天师洞,道证无为又一层。”
传说道教天师张道陵青诚证道,筑洞修仙十载,食冰晶,饮花露,终于白日飞升,驾风云成仙而去,其遗迹后人名为天师洞。而后世剑客隐者,亦多豹隐于青城。
一个苍白憔悴的人,就在这一年的七月十五,来到了青城。
“谁种太幽满青城,
森森黛色月华宁。
夜半新雨初晴后,
溪亭静听牧笛横。”
雨过天青,他形容枯槁,就在这婉转的笛声中,虔诚拜于天师塑像前。
在很久以后,当他陷入死牢的时候,他还记得,一切似乎开始于他在青城的第三个十月十五。
十月十五
下元。
流泉,飞瀑,密林。清晨。
“薄雾轻寒山色幽,流泉飞溅水千柔。
行人若在青城驻,闲却相思闲却愁。”
即使忘却了忧愁,但相思呢?
相思是不是真的就能消却?
一个沉默而平凡的樵夫,背着一大捆断木枯枝,慢慢的经过正在狠命斗杀的七个人前。
五个黑衣劲装的一流杀手,围攻一对俊貌花颜的年轻夫妇。
男人英俊,女人更是美艳出群。
但樵夫却似视而不见。
直到那男子在杀了三个黑衣杀手之后倒在前后利剑夹攻之下。
剩下的两个男人,最后打倒了看似已经中毒的少妇,开始狞笑着猥亵她隆起的胸部。
樵夫提臂,后扬,压指,送肩,突然两道白光射出,两个黑衣人的背上,就中了两把飞刀。
少妇拉好衣服,奔到丈夫面前哭泣。她的丈夫还没有完全断气。
樵夫道:“我有上好的金创药。”
男子摇头“谁也救不活我。我本是必死之人。只是我一直在逃避”
他解释“我是紫如意的第二十个主人。它的每个主人,最后都在劫难逃。”
樵夫点头。这本是武林中尽人皆知的故事。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倒下的人挣扎着把他的宝刀递给樵夫“这刀从不曾离开我,价值万金。你收下。”
樵夫道:“若有求于我,尽管说出来。能做的我一定做到。刀就不必了。若我有所求,怎么值得托付?”
男子道:“我是司命殷红。她是我的妻子乔真”纵然他已经濒临死亡,他的骄傲之情仍然溢于言表。
樵夫问“天下名捕快之中,最心狠手辣的那一个?”
司命殷红道:“就是我。”
他气若游丝,‘我已没有选择,只能托付你。’
樵夫的气质,突然就如同天上的白云,片刻之间,似乎已经成了又一个人。
他用带着骄傲的生冷语气道‘你可以信任我。因为我叫沈诺,表字践言。’
人与人之间,有很多感情。有好的,有不好的。在所有美好的感情中间,信任是最美丽,也是最重要的一种。
司命殷红眼睛亮了
“如果沈诺不值得托付,天下再没人值得信任了。”
“原来你就是逃名沈诺。”
有图名的人,也有逃名的人。但沈诺无论如何逃名,却仍然成名。
沈诺叹息道:“想不到名满天下的司命殷红,此刻就在青城,而且就要死了。”
“因为我要追捕有史以来最心狠手辣,十恶不赦的杀人凶犯。”
“你指七杀凌爱血?”
“不错。”司命殷红喘息越加微弱。
“请把我妻子。送回她的故乡。”
沈诺问“故乡?”
苍白的人用低弱而有磁性的声音,带着无限的柔情,缓缓的吟道:“青城多侠隐,避世有长春。”,她的家乡,在关东的长春。”
他的手渐渐下垂。
沈诺突然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几个字。
司命殷红瞳孔突然放大,颤声说“你——,你——”
如家客栈
这家客栈的名字,叫做“如家”。
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这个名字亲切极了。家的整洁,家的舒适,家的温暖,还有家的安全。
但沈诺不这样想。
对他来说,家太平凡,如同坟墓一样是活人的枷锁和羁绊。
乔真是女人,女人总是喜欢拥有一个家的。所以她决定就住在这一家。
他们上了二楼,选了临窗的一个位子坐下。
其他的客人,是一些巧言令色的生意人和高谈阔论的江湖人。
沈诺看见‘不可一日无财色’秦寿,‘中天明月’贾谦谦,‘黄山七义’,就在身旁不远处,有的停杯不饮,看向自己,有的面露冷笑。
连近年少有江湖行走的“破家三友”也在这里。
一个头顶和手上纹满花纹的胖大和尚,一个枯瘦如柴的道士,还有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尼姑。
他们就是“破家三友?”
乔真想起江湖上调侃他们的一句玩笑话,说他们三个合起来就是半个江湖。这句话是“秃驴,你敢和贫道抢师太?”
不过其他的版本是“师太,你敢和贫道抢秃驴?”还有“牛鼻子,你敢和贫僧抢师太?”“老道,你敢和贫尼抢大小和尚?”
想到这里,乔真不禁莞尔。
但很快,她就不再笑了。因为无论哪个江湖人,再多想想“破家三友”—”空和尚”,”反道士”,色空师太,都笑不出来。
因为这三个人太厉害,太正直,太无情。
沈诺微微冷笑,自顾自坐了。
乔真低声问道:“他们怎么会在这里?是冲着你来的?”
沈诺点头。冷笑道:“有的是为报仇,有的是为靖康重宝。”
乔真问:“宝图在你身上?”
沈诺冷笑。
北宋靖康年间,金朝挥师南下,掳走赵宋朝徽钦二帝及大批宫女,同时北宋宫中的大批金银,珠宝,价值连城的字画,珍玩,器具等,亦被搜罗一空,用大车带回吉林黄龙府。数百年后,一部分宝藏埋藏地点被绘制成羊皮图纸,被称为靖康重宝。武林中已为此争夺了不下五十年之久。
小二在推荐他们的招牌菜。
“两位客官,咱们家最拿手的,是银锅煨鹅掌。您看见前院铁笼子里那百十只白鹅和雁鹅没?下边不是放了炭火吗?哎嗨,这铁丝烧的滚烫,畜牲受不了,就一直跑,这精华啊,就全都跑在了巴掌上。所以滋阴补肾,是方圆百里的第一名吃。”
乔真已经被说的动心。沈诺却皱眉道:“这不是太残忍吗?再说这样子被剁了脚,满身都是惊恐和痛楚,吃了恐怕不补反伤。还是不要了。店家,这种菜式,不做倒也罢了,修些福报吧。”
小二尴尬陪笑道:“客官好菩萨心肠。二位,咱们最拿手的,还有现剔活驴肉,您听见后院儿的驴叫了没有?
咱们一刀子下去,从驴腿上割剜下一条腿肉,交大师傅加料整治,然后再用烙铁把伤口一烫,以后再享用,这一来不杀生,二来肉更加鲜美。”
沈诺不快:“给我们随便上两个素菜和五个素馒头就好了。我们要尽快赶路。劳驾。”
“好嘞,您稍等”。
“空和尚”挟了条鸡腿过来,冷笑道:“奇怪,奇怪,七杀也有菩萨心肠?”
沈诺看了他一眼,低头淡淡道:“和尚也吃肉,也杀生,别人为什么不可以有菩萨心肠?”
“空和尚”声若洪钟“和尚吃肉,是为使臭皮囊死得其值,和尚杀生,是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志。正是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众生;金刚怒目,所以降伏妖魔外道。”
沈诺道:“我杀人也是这样说。”
“空和尚”将鸡腿当面丢去,右手将降魔杵一摆,喝道:“我师弟灵空上人,是你杀的吧?”
沈诺答“不错。”
“空和尚”大喝一声“七杀,拿命来!”
一招“斜劈华山”,将桌子打成两半。
沈诺抽出雪刀,乔真只觉冷气迫人,雪刀刀身刃薄如蝉翼,隐约有百炼雪花纹和覆土烧痕可见。虚空一劈,便有瑟瑟破空之声。
只听沈诺道:“三位,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你们要杀我,个人生死求于刀剑,只是这位未亡人,和在下实属萍水相逢,如果我死于三位之手,还请高抬贵手,放她一命。”
色空师太道:“可以。素闻沈诺不是欺罔之辈。”
二年后,一个女人和她的闺蜜谈起这次名闻江湖的决战时,还能清晰的描述出每招每式。
她说:“沈诺和‘破家三友’当时肯定不会想到,自此之后,江湖武林的技战术又多一可圈可点之例。”
她的闺蜜说:“佛法以空无为本源本根。”“空和尚”精研佛法,自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了,因此每战都勘破生死,根本就是求两败俱伤,鱼死网破的结果。听说每次都是行险而胜,自出道以来,未尝一败。对手却无一不是命丧当场就是重伤不治而亡。胜者是怎么胜出的?”
女子说:“两雄相遇,勇者胜;两强相遇,智者胜。如果对手是和‘空和尚’一个量级,也许最大可能是‘空和尚’胜。但沈诺比‘空和尚’强了小小。聪明了小小。高手相争,差的虽然只是一点点,已经足够。”
“亲,你能不能说的明白些,详细些?”
“‘空和尚’已经参透生死,正因为此而勇猛精进,以致近乎求死。”她说道。
死亡本来也是一种本能。死本能,毁灭冲动,可能就埋藏在我们每个人灵魂最隐秘的地方。
“但破死之人,必不恤生。因此沈诺用疲兵之计,挑逗‘空和尚’大耗心力,最后一击而中。”
那时,“空和尚”挥动兵杖,呵吼声声,威同狮虎,最后已经全凭本能,硬打硬进,不留后手余地。沈诺且战且退,沉着引其致兵法术家所谓死地,在角落里,“空和尚”伸展不开,强弩之末,终于被沈诺数刀砍死。
“那到底砍了几刀?”
“四刀。或者三刀。我也记不清了。”
“砍一刀也就算了,何必要多砍几刀呢?显的可有多残忍?男人哪,真是太狠了。”
“切,你老公和你那什么的时候,会不会只一下就不动了?何况生死相拼,谁控制的住?”
“我呸。”
“去死。”
“‘反道士’和色空师太一直都没有动?你也一直没有帮手?”
女人摇头“我们都没有动。我知道我一帮手,他们俩就会一起上,那沈诺就会更凶险。”
“哦。”
“我一辈子也没见过”反道士”这么静,动起来又特别凶悍的男人。他用的是太极剑法,而沈诺用的是八卦刀法。”
闺蜜打断她:“好极了,八卦刀讲究以动制静,游击而走;太极讲究以静制动,后发先至,听起来都有道理。但是到底是太极剑法厉害,还是八卦刀法厉害?”
“姐姐,你先说的一句还好,接着这一问,就露底了。学无优劣长短之别,技有深浅高低之分。太极和八卦皆是大宗师所造传,其实难分轩轾,只看用的人谁的修为高下如何了。”
当时”反道士”徐徐站起,来至木地板当中一站,便如岳峙渊停,但见他黑剑一抖,以天一生水起势,便如流水漴漴,周身无一破绽。
沈诺额头已经开始出汗,他以八卦刀护住周身,绕敌而走,两个都徐徐开势,先求不败,再求必胜。
“结果到底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有人说是沈诺赢了,有人说是”反道士”赢了?不过让我猜猜看。”闺蜜思索片刻道:
“太极所谓的以静制动,后发先至,是有前提的。否则刚强的一方以大刚先发制人,握有先机,而后发一方势必被动,被敌调动,受制于人,是兵法术家大忌。”反道士”忘记了,沈诺就是七杀凌爱血。杀手在杀字上讨饭吃,耐心和眼力必定超于常人。所以我打赌”反道士”输了。”
女子道:“不是这样。《老子》五千言,其精髓不过十字:‘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所以”反道士”以示弱,用反之战略诱沈诺击其破绽,实则这破绽是一个陷阱,所以当他将沈诺一臂扭断,又一剑伤了沈诺的右肩。”
“那是‘反道士’赢了。”
“但结果却出人意料,原来沈诺用的是将计就计。以一臂换一命。这是以身为诱饵的打法。也算是很冒险了。”
“奇怪。那你们接下来的敌人怎么对付?沈诺不会没想到吧?”
“所以接下来的才是最危险,也最有意思的一部分。”
“生死攸关,你却觉得有意思?”
“惊险和恐怖,也是娱乐的一部分。而且这件事本就有意思。”
“‘破家三友’只剩下中年美尼色空师太。
‘中天明月’贾谦谦和‘不可一日无财色’秦寿也在清理伤口,双方均筋疲力竭,只看哪一方恢复精力快些。
沈诺伤的不轻,乔真一边为沈诺包扎伤口,一边低声道“我们马上逃走。我想办法缠住他们,然后你就脱身。”
沈诺笑了笑,他问了乔真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至少乔真觉得这问题太低级,太不合时宜。
他的问题是“你说是伪君子可怕,还是真小人可怕?”
乔真只好回答“伪君子可怕些”。
沈诺冷笑一声:“妇人之见”
“他这话什么意思”
”我见他站起来身来,大声道:‘色空师太,贾大侠,秦先生,还有黄山七义,今日才知宵小伎俩。你们想以车轮之法,一个一个的上,表面上看来,是江湖规矩,自高身份,其实却阴险无耻。我死之前,这宝图也必毁掉!”
闺蜜道“好胆略,好勇气。”
“他此话一出,‘黄山七义’人人鼓燥大骂,便有人拔了刀子要冲上来。沈诺冷笑道‘你们这些杂种,除了贾大哥是君子之外,个个都是小人。说什么为友朋报仇,其实不过是为了我手里这份靖康重宝而已。说完伸手入怀,掏出一份老旧泛黄的羊皮图纸。随风一扬,复放进怀中。我见‘黄山七义’眼睛也红了,秦寿更是心痒难搔,连口水都要流到三绺鼠须上。”
“我是越听越糊涂了,姐姐。秦寿和‘黄山七义’贪财好色,是小人不假。‘中天明月’贾谦谦是伪君子,江湖上人人皆知。怎么沈诺硬要抬举人家?”
对方不理她说话,继续道:“还有好多的言语过程,我也不说了。简单说吧,就是沈诺拉了贾谦谦,激起另九个人火并,你杀我我杀你,他最后又把宝图扔出去,我们趁乱逃走了。现在你是不是明白沈诺为什么说什么伪君子,什么真小人了?”
“我还是不明白。”
“猪是怎么死的?”
“你管我怎么死的?”闺蜜皱起眉头,突然笑道:“我知道了”
她恍然大悟:“沈诺是把水搅混,那才有一线生机。’
“无错。沈诺后来说,大家都以为真小人好防,伪君子难测。其实呢,伪君子如果利用好了,有时候他就是真君子。真小人如果大家都知他是真小人,也就没什么杀伤力了。小人不畏不义,没信仰,没操守,没有畏惧的事,所以什么都做的出来,但伪君子既然着一伪字,毕竟还没坏透。至少表面上,他是有追求的,他在装君子嘛。所以沈诺才拉了伪君子,去制约真小人。至于为什么要使混战记,我听他是这样说的:单独的人最不可测。因为他随时可能变。但一群人行动,就会可测,可控的多了。你没见过养牛养羊吗?越多越好管。所以韩信带兵才会有‘多多益善’的说法。即使真成了乱七八糟的混战,那也是对我们更加有利。因为一个对一个,我们是死定了。”
“我比较关心色空师太的下场怎样”
“很可惜,混战中被沈诺杀了。”
“伤了她也就算了,何必要下死手呢?男人哪,真是太狠了。”
“如果你在场,就不会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如果能刀下留人,沈诺又怎么会不留条后路?杀人难道比不杀有好处吗?”
“嗯,形格势禁,那个时候也没办法了。”
“但当时他已经受伤,应该不是色空师太的对手吧。”
“你忘记我说的混战了。而且,色空师太虽然是师太,却仍然是一个女人。女人的弱点,似乎总比男人多一些。比如爱漂亮,尤其是爱惜头发。”
“尼姑怎么会有头发?”
“沈诺一开始就注意到色空师太特别在意她的帽子。所以他推测她一定偷偷的留了短头发,因此先一刀削去她的帽子。色空师太果然慌了,去护自己的头发。结果你已经知道了。唉,她实在是一个很漂亮的中年女人。如果我到了她的年纪,恐怕没有她保养的那么好。”
“秦寿怎么样了?”
“当然是被‘黄山七义’杀了。”
“贾谦谦呢?”
“他本来就是武功最高的一个,最后只剩下他和黄山七义中的老三了。但两个人都已经成了残废。”
“那大家争夺的那份宝图呢?”
“沈诺丢出去大家哄抢的,当然只是赝品。真正的宝图,沈诺说共有两份,真本在他手里,还有一份抄本是在柳温侯的手里。”
山谷中的睡美人
自青城向东向北直至鄂北 ,沈诺和乔真已经遇到三次追杀和伏击。
他们只好拣僻静小路,住店也只是山野孤村的小店或农家。
在荒山跋涉了两天两夜之后,他们终于看到,一个不知名的黛色山谷深处,有炊烟在袅袅升起。
这山居是建在千百万年树龄的大柳树上。
不知道是他们偶然遇到了山居,还是山居遇到了他们。
一个聋了的老头子正在一畦菜地上割韭菜,一个盲了一只眼的老太婆正在拔胡萝卜。这时候一个漂亮的大女孩跑过来,用天真的语气说:“爷爷奶奶,我饿了,要吃饭饭。”如果你看到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卖萌装可爱,扮六七岁的小女孩,那种感觉,就和沈诺与乔真的差不多。不同的是,这个女生不致于令人作呕。因为她很美,心里很干净,所以笑容很纯。
女孩有二十六岁的身材和容貌,却只有六岁前的记忆。她的名字叫睡莲。
因为她的奶奶说,她已经沉睡了二十年。她在世外桃源般,近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度过童年,在小白兔,王子和公主的童话里度过童年,然后就不知原因的睡去。
这间特别的屋子里,居然陈设得相当考究。
有董其昌的一副中堂字画,还有江南唐敏的秋千藤椅,紫竹笔筒。
想来这老头子和老婆婆,也许是久厌红尘的名宿。在这里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当他们连累老头子和老婆婆被追杀的人毒死后,睡莲只好跟着他们走出山谷。
她虽然有二十年都没有学习,却很聪明。学东西很快。乔真告诉沈诺说睡莲的心理年龄已经渐渐的和实际年龄接合了。她还有一门让沈诺很羡慕嫉妒恨的本事,就是能把想象中的图像和看到的所有事物,都一丝不差的画下来。即使是一些乱写乱抹的涂鸦,都很有味道。
这一天他们来到黄鹤楼。
乔真带睡莲去逛街,吃热干面,买衣服。
睡莲开始的时候兴高采烈,看什么都感觉新鲜。但回来的时候,却不太高兴的样子。第二天,他们来到渡口,一条双桅乌蓬船在特地等着他们。船老大是昨天雇下的。他正搭好了桥板,招呼三个人上船。
这时候,睡莲突然停下脚步,说她要回家。“我不喜欢现在的这个世界,我宁愿回家,活在我想象的童话世界里。”
沈诺和乔真对望了一眼。
二十年的空白,她失去从小白兔到小狐狸的渐变机会,不能平稳渐进的过渡到危险和肮脏的成人世界,其实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不是每个人都能迅速顺利的转变角色的。
沈诺道:“你还是和我们一起上船吧。我答应过你爷爷照顾你,就算死,我们也死在一起。我想这船行不到二里,就会沉的。”
他转头问船老大“是不是这样?”
船老大看了看睡莲,强笑道:“客官真是,真会开玩笑,咳,咳,我的船怎么会沉?”
乔真对睡莲似笑非笑:“是啊。莲妹妹,我们三个就在船上一起沉下去吧。死了也比较有趣些。”
睡莲也强笑道:“你,你开什么玩笑?”
沈诺问乔真:“我杀过很多人,但你知不知道谁的妻子最美丽?最精于易容?”
乔真回答:“听说是若叶夫人。”
睡莲突然笑了,“好。你们什么时候怀疑我的?”
沈诺叹道:“因为你的身材实在太好了,一个沉睡了二十年的女孩,不可能有这么高挑的身材,这么健美的大腿。你再怎么用绸带束胸,也还是掩饰不了。”
最了解女人的,可能是女人自己。但最爱女人,最懂欣赏女人的,肯定还是男人。女人在男人眼里,不仅仅是一个人,还是一件艺术品。
若叶夫人讥诮道:“我实在太大意了。我想不到一个不近女色的冷血杀手,原来对女人这么有研究。”
沈诺笑道:“过奖。我只不过疑心比较重而已。”
乔真道:“你故意在客栈,饭店里留下的涂鸦,是特殊的追踪暗号。碰巧我家学渊源,对这种东西,并不是很陌生。”
沈诺道:“其实你为什么放不下你丈夫的死?据我所知,他对你的感情并不很深,而且遗命不准家人找我报仇。”
若叶夫人败走的时候长声笑道:“凌爱血,我还会找你的。”
榆关那畔
小寒。
山海关。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容若在京华已染江南习气,反认他乡做故乡,忘记了他的故园祖籍,正在榆关东畔,白山黑水之间。
沈诺遥望东北,在这寂寞寒冷的日子里,心中却泛起了暖意。
沈诺和乔真已经赶了太远的路。
乔真一路上就这么默默的跟着他走。能点头或摇头的时候绝对不会说话。
这时候乔真忽然道:“过了榆关,离我的家就不远了。”
沈诺忽然用很标准的关东话道:“我的故乡,也在关外那嘎达。”嘎达,是那里的意思。
乔真很惊讶的样子“真的?关外哪里?”
“海参崴。”
他转移话题“从这儿到长春虽然不远,我们却也得担心饿死了。”
乔真笑了。她比沈诺更清楚。
盘缠早已经用光。在到保定的前一天,他就已经在正信当铺当了他们出湖北时买的两匹瘦瘦的黄骠马中的最后一匹。因为他担心如果卖马,说不定哪天马就会被杀了卖肉。老板从没做过这样的买卖,好说歹说,才兑了十五两银子。一路上天气越来越冷,他们不得不买了冬衣。所以现在,他们只吃得起馒头了。
怀里的馒头,比条石还要硬。这还是他接下来三天的口粮。三天后怎么办,他还没敢想。最发愁的是住店。他总是要最差的下等房,而尽量让乔真住的舒服。
乔真摸了摸她的手镯,说“我的头饰和手镯还算值钱,不如我们卖了用作盘缠吧。
沈诺突然指向西边路上道:“也许我能挣些盘缠。”
一个车队正在小雪中自远处而来。
有身穿貂皮的镖头,穿着狼皮或者狐狸皮的镖师,趟子手,还有戴着狗皮帽子的车老板儿和脚夫。
车上插着的镖旗上绣魏书体四个金字《黑水镖局》。
一共三十七个人。十个马车夫,十二个趟子手,十三个镖师,二个正副镖头。
马上的镖头满面风霜,已有五十几岁。他示意车队停下,他问沈诺:“喂,兄弟,噶哈的?”
噶哈,不知道是古满洲语还是古扶余语,就是干什么的意思。
沈诺回答:“回老家长春堡,安葬一个爷们儿的骨灰。”
镖师问:“我车队遇到马贼,折了不少人手。正缺一个赶车的。兄弟想干吗?工钱却随你要。”
沈诺道:“妥。多谢大哥。”
那人道:“咱叫海大青。是这一行的总镖头。”
他指着一个黄瘦汉子道:“这是副镖头肖劲。”
那叫肖劲的人对海大青道:“总镖头,小心马贼奸细”。
海大青笑道:“我见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咋会连个奸细都看不出来?”
一边招呼道,“李四儿,下车带刀上马,让这兄弟赶车。”
一个五短身材的戴狗皮帽子的汉子答应了。伸手把大鞭子的竹木把递给沈诺。
“得儿——驾!”
沈诺吆喝一声,手腕一抖,丈把的大鞭子便在空中“啪”的清脆一响,抽出个极漂亮的鞭花。
车队里有人赞道:“好车把式!”
海大青道:“这支镖出关的时候,带的是昂贵的长白山野山参和数十箱貂皮,鹿茸角。回来的时候,带的是四十万两黄金和六十万两白银还有大批的景德镇瓷器,苏州的丝绸。
我们原来有十辆大车,四辆狗拉的雪橇,现在只剩下一辆大车和一辆雪橇。”
他解释道:“本来我们走镖,靠的是走人情和江湖面子。但这一回不知道来人是什么路数,全然不讲江湖黑道规矩,我们开镖以来,从来没这么晦气过。”
肖劲道:“哼哼,我早说这趟镖是不能吃的。我疑心这是张老贼的圈套。他托我们走货,却又自派了人手,来抢自己的镖。到时候只怕整个黑水镖局,都要拆了赔他。”
海大青道:“咱们打开门做生意,难道有拒人门外的道理吗?兵来将挡,我们将计就计,捉一两个活口,却去老贼面前对质。”
话还未说完,两边的白杨树林中就闪出五十个大汉。清一色黑衣蒙面。
总镖头大喊:“妈了巴子,抄家伙”。
脚夫本应双手抱头,蹲在地上,自来绿林规矩,不杀苦力。
乔真就坐在沈诺的右边车辕子上。对沈诺道:“这不是寻常的盗匪。”
沈诺冷笑不答。
黑衣人五个人一队,训练有素。两个盾牌手,两个长枪手,中间是一个弓弩手。
第一轮攻击,完全是弓弩手主导。
黑水镖局的人纷纷中箭倒地。
而后弓弩手弃弩抽刀,五十人一起突进。
所以第三轮攻击之后,就只剩下了三个镖师,两个趟子手。正副镖头。
沈诺在第二轮攻击前出动,他甫一出手,镖局里的人就都惊呆了。
而更为惊呆的是沈诺自己。
因为他发现乔真原来竟然是一流高手。
她如此功夫,何必要自己护送?
美女随行
敌人扔下四十一具尸体,从容撤走。
海大青和肖劲过来抱住沈诺,“好兄弟。多亏了你。你想要什么,只管说。”
沈诺道:“你请我开工,给我饭吃,就是我的老板。我们共进退。不要少了工钱就好了。”
三人大笑。
但随即海大青就看到死去的同伴。神色不免黯然。
一行人收拾好了后事,默默的继续上路。
才行数里,一个身穿淡黄貂袍的绝色妇人拦住了车队。
她的美丽,一点也不逊色于乔真。只是比乔真少了一份清纯,而多了一份风韵。
“过路的大哥,我回娘家看我妈,马跑的太急,脱力死了。我已走了二三里,现下走不动了。捎个脚儿吧。”
这样的请求,怎么好意思拒绝?
更何况,她几乎没什么杀伤力,又这样美丽。
所以肖劲虽然犹豫,海大青已经在问:
“你娘家离这儿多远?”
“就在兴隆镇,离这儿不到十里路”
这里离兴隆镇确实只有十里。就算再无法无天的悍匪,也绝计不会这时候再杀出来。何况他们刚刚损折了人手。于是他爽快的道:“小娘子,我们是走镖的,已经遇过了马贼,你若不怕,尽管上来。”
那丽人笑道:“奴家自小也使枪弄棒,怕他怎么。”
但有人却道:“海大哥,我们不能带她。”
是沈诺。
连乔真都很惊讶。
沈诺道:“我们后有追敌,前边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埋伏,所以我们不能带她。”
海大青道:“此去兴隆镇不过九里,这么近,应该不妨。敌人受挫不小,必然修整,短时间不能恢复。”
肖劲也道:“这种世道,她一个娘们儿一个人就敢上路,别有什么蹊跷。”
海大青大笑“两个兄弟成惊弓之鸟了。一个过路娘子,能有什么差错。”一边对那妇人道:“上车!”
其他马车的空位很多,那丽人却看了沈诺一眼,又扫了一眼乔真,独独坐在沈诺的车上。沈诺突然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他似乎见过这个自称叫做丝丝的女人。
车队继续赶路。
很快海大青就发现自己错了。
据肖劲后来回忆,那一场仗是他走镖以来最凶险和残酷的一次。海镖头和仅剩的几个镖师和趟子手战死。他也受了很重的刀伤。
有人问:“总镖头,这一次来的还是张霸天的人手吗?”
肖劲摇头道:“一开始是,后来却不是的。当时后边的敌人快马追过来,海大哥急了,便想把那小娘子扔下。他说道,他妈的,当年汉高祖连孩子也踢下车去,这娘们儿虽然好看,终究是性命要紧。我本就怀疑这娘们儿路道不正,也就附和。”
“所以你们就丢下她了?”
沈诺看着肖劲和海大青。
肖劲正对丽人苦笑:”对不住,你下去吧。我们现在照顾不了你。“
那丽人道:”所以呢?你们让我下车?“她看向海大青。
海大青转过头去。
她又看向沈诺。
肖劲道:”你不用看他,他说了不算。再说,最初就是他主张不让我们带你。怕你成为累赘。“
沈诺冷冷道:”你错了。我反对让她下车。“他补充”她下车,很可能会被追我们的人杀了或者强奸。“
肖劲说:”不至于,就算是,我们也管不了了。“
沈诺冷笑道:”当初不载她也就罢了,但既然载了她,我们就不能背叛她。这叫做背信弃义。就算是死了,也不可以这样做。”
海大青拍拍肖劲肩膀“他说的对!”
“说的好,真是响当当的男子汉。后来呢?”
“我们跑了一阵,对方马快,沈诺指挥我们退到一处高地,把车辆摆好,凭车死斗,这时候却又来了一批人。这批人的路道,却完全不是绿林强盗。但他们的目标,却不是我们。而是沈诺那三个人。”
“最后怎么样?”
“两方都死的快没人了,这才打无可打。我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后来我们也就和沈诺分手了。他独自带着那两个漂亮娘儿赶路。以后再也没见过他们。”
但乔真的版本,和他的又不完全相同。
“当时海大青和肖劲都要丢下丝丝,也就是若叶夫人。但沈诺反对。正因为如此,沈诺才几次免了杀身之祸。”
“你说若叶夫人?就是玉剑王孙晚的妻子若叶夫人?”
“正是她。”
“我不明白,你说过沈诺其实就是七杀凌爱血?”
“的确如此。沈诺和凌爱血,不过是同一个人的两个不同的身份。”
“这样说来,沈诺和若叶夫人,岂非仇深似海?”那个人很奇怪,“因为王孙晚是沈诺杀死的。”
乔真淡淡道:“爱和恨,有时候只有一步之遥。尤其是,当一个女人了解了男人之间相仇的情感,就会不同了。”
“那是什么意思?”
乔真解释:“因为男人之间的仇恨,通常和女人不同,大部分男人之间,都没有私怨,因此他们虽然欲制对方死命,却总会由衷的尊重自己的对手。”
“我明白,你的对手是你的镜子,一个人怎么会不尊重自己?”
乔真道:“是这样。所以江湖上的原则,从来都是宁动手不动口,打人不打脸,宁杀不辱。也可说是出于对敌人,对他人,对自己的尊重。”
“我还是想知道,自长春之后,追杀沈诺和丝丝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以至于连七杀也要避之远走。’
乔真沉默了一会,用充满神秘的语调道:“是天上的青龙。’
于是那人不再问了。
青龙会,四百年来,江湖上最诡秘,势力最大的帮会组织,就是“青龙会。’
据说青龙会有四组九司十二监,三百六十五分舵。
四组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九司为赑屃,狻猊,饕餮, 蒲牢,囚牛,椒图 ,螭吻,狴犴,睚眦。
十二监分别负责理政,财务,刑罚,策划,组织,执行,消息,拓展,内务,后勤,训练,监察。
每一分舵,都以阴历日命名。
有关青龙会的一切,让人敬畏和惊奇的,不是它的势力有多么强大,也不是行事有多么狠毒,而是它的神秘。
与它相比,所有的黑社会,派,道,会,帮,简直就是小孩在过家家。
天佑之城
十二月十五。
长春。
榆关东畔的长春,并不是一个四季如春的所在。
长春是古老满洲肃慎语“查阿充”的汉语音译。
它的含义是:天佑之地。
六千里跋涉,沈诺和乔真终于来到长春。
千里冰封,天地间只有青白色。青色的冰,白色的雪。
偶尔还有稀稀落落的行人,穿着厚厚的红棉袄的叼着烟袋的大姑娘,袖子沾满了鼻涕,已经冻的硬硬的油光光的小孩子。
沈诺对乔真道,“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这里去长春堡不过二十里。”
乔真问:“那么你呢?要去哪儿?”
沈诺道:“我还要把这支镖,亲自送到海参崴。这里离你的家应该不远了。我总算不负所托。”
乔真一双美丽的眼睛盯着他看了很久,道:“但你现在只有一个人,还有这位叫丝丝的姑娘。如果再有敌人,你怎么办?”
沈诺道:“我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厮杀。人要活下去,只能依靠他自己。要找到同仇敌忾的人,就如同找一个爱人一样困难。”
乔真用手轻捊貂皮小帽上的狐狸尾,缓步低头漫声吟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孤岛
关东平原居多,无险可守,这时候没有青纱帐,也无处可藏。
眼前是个十字路口。
乔真问“我们走哪条路?”
沈诺道:“追杀我们的人中,似乎大部分是江南口音,我们最好往北走。”
“YUAI,YUAI---”,那马遂转头上了里侧的道。
马车一路北行,丝丝还昏迷不醒,沈诺让乔真把丝丝的袖口和裤腿都绑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再也支撑不住,倒毙在路上。
沈诺掘了个雪坑,葬了马,却不敢立冢,只是踏平。
不远处已经临海,对面就是海参崴。
他们想办法在附近的渔村雇了条船,三个人登船之后,却遇到台风。等到风暴过去,却再也找不到船夫,船也已经支离破碎,勉强撑到了一处小岛,触冰而没。
荒岛孤横,如同一座空城。
他们没有火折,火刀,也没有火镰。这里没有又细小又干燥的绒草一类可以钻木取火的材料。
用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冻死。至于吃生鱼,茹毛饮血等等,反而不那么难以接受。
乔真担心极了。
这时候沈诺在一座水晶矿的冰壁上“嗖”“嗖”的连射出七把飞刀。自下而上呈一列插入冰壁,而后足尖点在飞刀把手上,借力蹿上峰顶。幸好这峰高不足丈。
峰顶上一块不知道是水晶还是冰的东西,如同蓝天一样澄净,如同空气一样透明。
然后她就看见沈诺在做一件她从来没看过,也没听过的奇怪的事情。
他在磨冰。
把晶莹透明的冰用利斧削成橄榄形状。中间凸,边缘很薄。
她发现,明亮的阳光被这冰汇聚成一线,照在一堆枯桦树枝上。
沈诺对她笑笑,道:“我从西方传教之士那里听说,他们用这样的方法来处理光线,甚至可以望远,或者把东西放大。”
火光燃起,息息变幻,永无定形。
沈诺突然想起,他的一生就如同美丽的火焰,虽然绚烂,却同时也正在死亡。死的火。
他用利斧渐渐的开凿了一间冰屋。他的汗水蒸发到头发上,马上就凝结成了冰。乔真听到他快乐的叫道:“你可以抱着她进来。”,接着又调皮的吐了下舌头,调侃道:“你放心,这么冷的天,我对女人根本提不起兴趣。”
丝丝还不能活动,她觉得自己的手脚都已经没有知觉了。
冰屋里生起了火,四壁也开始微微的融化。
乔真把丝丝抱在火堆边,问道:“你怎么样?”
丝丝说:“手很疼,脚已经没有感觉了,好象我感觉不到我的脚了。”
然后她看见沈诺用冰削成的盆子盛满了水,快步走到她身前,嘶啦一声,扯下她的鞋袜,把她的脚按在冷水里。
美女的脚通常也总是很好看的。
沈诺却只注意到她一只脚的趾甲染成了粉红色,另一只却涂成了草绿色。
丝丝惊叫:“你干什么?放开我,流氓!”
乔真道:“别怕,他在救你的脚。”
丝丝惊慌稍减,“我不信”
沈诺问她:“你吃过冻梨冻西红柿没有?只有用冷水,才能把透在里边的寒气逼出来,如果用热水或火来烤,你的脚就保不住了。”
丝丝半信半疑。
沈诺道:“要是你想你的脚慢慢变黑,然后烂到断掉,也随你。”说完一转身出去了。
乔真笑道:“你的脸已经够美,想不到你的脚似乎比脸还美。”
丝丝也微笑道:“可惜刚被一个臭男人摸过了。”
双足总是和性密切相关。在那个时代,如果你看到一个女人的脚,就代表你可以看她的全部了。
丝丝脚的周围,渐渐成了冰坨,她吓坏了。乔真喜道:“好了,再过一会儿,寒气就全成冰了。你的脚就保住了。”
这里的白天总是很短,夜却特别漫长。
所以他们总是很珍惜白天。
他们开始打猎,有雪兔,雪貂,有一天甚至打到一只白熊。
每到割剥的时候,沈诺总好似特别感伤。生命为什么总不能避免残忍呢?他和猎物并不仇恨,但却要屠杀它们。
即使打猎,他也不如两个女人那样“心狠手辣”。
沈诺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是伐树,编绳,造筏子。除此之外,他还仔细的观测和记录洋流和风向。
这里总不能住一辈子。
乔真和丝丝每天都去岛边了望,这一天,乔真看到一条二桅船登陆。船上一共下来六个人。分别向不同方向搜寻。
在她大致描述了这些不速之客的样子后,丝丝忽然道:“是七月十五中的朱雀组。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们。”
朱雀组的堂主,肯定是一流高手。
她补充道:“第一个找到我们的,肯定是黄鹂或者孔雀仙子”。
孔雀仙子
乔真看向沈诺,然后问丝丝:”你为什么会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丝丝慢慢的把双脚从冰盆里拿出来,艰难的穿上鞋袜。她的伤势,看来几天内都不会好。她对乔真说“我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告诉你?”
乔真冷笑道:“可惜我已经猜到了。”
沈诺道:“目前最重要的,是先对付外边的强敌”。
丝丝道:“黄鹂也还罢了,更加厉害的,是“孔雀仙子”。”
乔真道:“准确的说,是担心‘’孔雀羽‘’“”
她补充道:“不是羽毛的羽,而是雨水的雨。因为据说孔雀仙子的孔雀雨暗器,虽然是机簧发射,却用的是漫天花雨的暗器手法。””
丝丝摇头:“不对,是羽毛的羽。暗器发射的一刹那,如同孔雀开屏,艳丽四射的羽翎,于是被击中者在满目绚丽中死去。”
猎人来了。他们猎的不是熊和兔子,而是人。
来的也不是一个人。
而是两个人一起。
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是大红色的貂皮。在皑皑白雪中和湛蓝如洗的天空下,美丽极了。
尤其是帽子上插着翠绿羽毛的那个女人。她想必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孔雀仙子”。
乔真道:“看来是黄鹂和孔雀一起来了。”
乔真走过去,因为先下手为强的武林铁则,他们一句废话都没说就向对方施以杀手。
当黄鹂和孔雀向冰屋闪进突击的时候,从身后的雪里,突然暴起了一个人。
沈诺的飞刀例无虚发。
他第一轮攻击的目标,当然是孔雀仙子,因为他怕孔雀的“孔雀雨”。
在沈诺身中两枚暗器之后,翠羽女人也受伤倒地。
倒下的肯定是孔雀仙子。因为那个男子向她喊道:“孔雀,孔雀!”。
乔真已经制住了他。
沈诺的伤一在左臂,一在右肩。虽不致命,但已经坏透了。
他们把俘虏押回冰室,准备用做人质。
丝丝就坐在冰室里。冷冷的看着他们。
乔真割下黄鹂的两条袍子,把他捆起来。打的居然是水手结。
两个人在冰门边紧张的察看外边情形。
突然听到“卡朋”一声,犹如裂帛断锦,刹那间又是一声惨叫。
他们回头一看,都呆住了。
丝丝的短剑,正插在黄鹂的胸膛,黄鹂的绳索已经被他震断,手正伸向怀里。他英俊的脸上泛着一丝惊讶,而后变了了一丝苦笑,一个人临死之前,居然闪过了两种不同的表情。
沈诺淡淡对丝丝道:“你也不用杀他。伤了他就好了。”
丝丝冷冷道:“你搜搜他的怀里再来怪我不迟。”
一个圆筒。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一个圆筒。只是圆筒里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乔真问“这是什么?难道是暗器?”
丝丝道:“孔雀仙子的怀里,当然就是孔雀羽”。
乔真奇道:“你说他是孔雀仙子?我明明听到他叫死的那个女人孔雀仙子。”
沈诺道:“他对着另一倒下的人自喊其名,只为了欺骗我们,黄鹂射中我的,可能是另一种厉害的暗器,不过不是孔雀羽。”
仙子不一定是女人。
漂亮的孔雀,开屏的孔雀,总是雄的。
丝丝道:“翠羽黄鹂的袖箭,叫做“忘归”。”
凤凰
沈诺把玩着刚得到的暗器,却皱紧了眉头。远处有忽然有火箭飞起,
乔真道:“”是敌人的联络信号。“”
丝丝轻轻道:“这次来的是凤凰。朱雀组的组长。”
乔真的脸色变了。“我知道凤凰的必杀技是什么”
丝丝说:“你当然知道。每上江湖人都知道。”
““凤凰翎”。沈诺道“当然是凤凰翎。”
江湖传闻,它的威力,比孔雀羽的威力还大。因为它的驱动,是用火药。机括发动,石破天惊,数千碎片,四散迸射,任你身飞似燕,也难逃一死。
“所以即使我有了孔雀雨,也毫无生还希望。””
凤凰很快就到了。
凤凰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美丽的男人和一个姿色平庸的女人。
因为凤凰本来就是雌雄一对,雄的是凤,雌的是凰。所以凤凰当然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人。
他们是一对夫妻。
男的叫“鸣凤”,女的叫“飞凰”。
凤凰是百鸟之长。朱雀组以飞鸟为图腾,则最厉害的堂主,最厉害的杀手,必定是这两个人。
鸣凤的美丽是阴柔的美丽,就连他的声音也是那么的阴柔。
他半右臂笔直的指向沈诺“如果我是你们,我会马上束手就擒,留个全尸”。
丝丝看见乔真拖着伤了的一条 腿慢慢拖进来。她问“死了?”
乔真看着她,意味深长的问:“你希望谁死?”
丝丝不答。
乔真慢慢道;“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好象无论谁输了,你都是赢家又是输家。你是希望老虎先吃了狼,然后你再杀老虎呢。还是你和狼同时被老虎吃了?”。
丝丝道“所以——”
乔真道:“可能让你失望了。”她一边包扎伤口,一边道:“沈诺受了伤,但还死不了。”
丝丝道:“不可能。孔雀羽根本不是凤凰翎的对手”
乔真道:“这是意外。是冰雪,是天时帮了沈诺。因为“凤凰翎”这种火器,在冰上炸裂的时候,碎冰妨碍了凤凰的视线。”
“难道凤凰是贴身近射?这不是他们的手法。”
“是。你说的对。但可惜他们遇见的是沈诺,七杀的机智,是一般江湖中人比不上的。他先佯作败退,引他们到冰面上,然后逼他们近身缠斗,混战的结果,每每出操必胜之算者意料之外。”
最后来的,当然是鸬鹚。
乔真以为,既然最厉害的凤凰和孔雀都已死,鸬鹚给他们的压力应该不大。
可惜她发现完全错了。
鸬鹚的兵刃是分水峨嵋刺。这种兵器很古怪,很锋利。
鸬鹚一言不发,静静的听着什么,突然之间,就如鱼一样跃起后翻入冰面,再次立在冰层上的时候,峨嵋刺上已经穿着一条小小的海豹。残忍,血腥。
乔真闭上眼睛,只听见鸬鹚在生吃海豹的声音。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了一件虽然不残忍,却很流氓的事。
沈诺突然就把自己扒的赤条条的,抱着鸬鹚钻进冰下的大海里。
乔真对丝丝说:“你没听错”。她的脸有点红晕“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把另一个男人抱进水里,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丝丝道:“”但鸬鹚最擅长在水里杀人。他这不是以己之短,攻人所长吗?”
乔真解释说:“你忘记了,鸬鹚以前的杀地,都是江南。而这是极北冰海之地。”
“然后怎样?”
“我在岸上看见水里一股殷红血色。然后沈诺就上来。身上已经被分水峨嵋刺刺伤了两处,而后鸬鹚湿淋淋的攀上冰块,身上虽然也是皮裘,却不如水獭或雪貂皮能够避水,全身已经湿透了。”
丝丝得出结论:“那他死定了。”
乔真问:“你指谁?”
“鸬鹚。”
“为什么?”
丝丝道:“我的表弟在塞北从军,当时是冬天,有一次打了败仗,不得已要渡河,当时他的同袍都是脱了棉裤然后过到对岸,他一来怕羞,二来怕冷,没脱裤子就趟了过去。最后不得不锯掉他的两条腿。鸬鹚若不截肢,也只有死路一条。”
乔真不语。
鸬鹚
鸬鹚上来的时候,也受了伤。伤虽不致命,他却知道自己全身已经湿透才危险万分,他拄着峨嵋刺,半跪半爬着艰难的向坐船行进。他知道,对手随时会要了他的性命,或者,他在到达海边前,就会被冻僵。
但他还是艰难的奔向海滨。有时候,生命就是这样子。你的命运已经完全不被自己控制。
沈诺从冰屋里取出一张海豹皮缝制的兽衣,扔给他,道:“屋里有火,你可以把衣服换下来,然后再走。”他早已经厌倦了杀人。
“我豹隐青城,早已推出江湖,你们何必赶尽杀绝?”
鸬鹚停下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沈诺,就像在看一出并不可笑的闹剧。他沉默了很久,似乎在下一个很大的决心。
终于,他说道:“岸边的三桅船上,有我们刚绘制好的海图,上边标志了这里的洋流和风向的规律,凭着船行日志和海图,你们就能返回我们的国度。最重要的是,火长并不是我们组织的人,你可以信任。”
他望向远天和大海,“七月十五素来严刑峻罚,我已经五十六岁,不能再受小辈的屈辱了。”
他看了一眼远处的乔真和丝丝,然后对沈诺说“我还要送你四个字:小心朱雀。”
然后就伏刺自杀了。
“生与死之间,距离到底有多远?爱和恨之间,是否只隔一线?”
“生死之际,不过一呼一吸。爱恨之间,每每相互转换”。
“我知道爱很容易变成恨。但恨就不那么容易转变成爱了。”
“我说的恨,是特指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恨。”
“你指若叶夫人和她的杀夫仇人七杀凌爱血?”
“是的。”
“我知道当一个雄狮杀了一个母狮的配偶和子女时,它就会和这头雄狮交配。但人和动物毕竟不同。”
“如果一个女人恨一个男人,就会想置其于死地,就会尽量的了解他,甚至和他相处。如果你去试图了解一个人,如果你总是经常想起你恨的人。就难免会有情感。而情感,是没办法控制的。”
朱雀
船帆已经吃满了风,已经看得到岸上的树。
虽然是阴天,但根据树的形状,即使没有司南,也能辨认出东南西北 。茂盛的一边是南,树头扇形的弧面朝向,也必定是南方。
船舱虽然整洁,却狭窄阴暗。
丝丝忽然惊讶的指着乔真的背后,“你身后是谁?”
乔真吃了一惊,刚一回头,丝丝运指凝神,点向她的后背“大椎”,“灵台“,“名门”三处要穴。
倒下的不是乔真,却是丝丝。她挣扎着半靠在楠木椅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这次是真的惊讶。
“是你?你居然暗算我?”她又恨又怒,她不敢相信是沈诺暗算她。
沈诺淡淡的问:“你是不是就是“朱雀”?”
丝丝咬牙道:“我是。”
沈诺道:“我一直想不明白,鸬鹚在听我说完话时,看我的眼神那么奇怪。现在我懂了。”
丝丝问“你明白什么了?”
沈诺道:“我告诉他我已经杀了朱雀的首领,我指的是凤凰。因为你说过,朱雀的首领是凤凰。但鸬鹚知道,朱雀组的首领,就是朱雀。也就是你。”
原来她才是青龙会朱雀堂的堂主。那她是不是应该很可怕?
沈诺问:“那我有没有做错?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想杀了我?”
丝丝冷笑。
沈诺自己解释:“因为我不仅是你的杀夫仇人,也是七月十五的暗杀目标。”
丝丝咬牙“是。我开始是想你死。但自从你救过我之后,我……”
有谁能理解感情的复杂和矛盾?有谁能把握它诗一般的灵动莫测?
丝丝冷笑,“七月十五要杀的人不是你,而是我。每个背叛组织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想杀你的人也不是我,而是乔真。”
沈诺不动声色:“乔真怎么会杀我?”
丝丝几乎要笑出眼泪“你知不知道她是谁?”
乔真?她会是谁?
沈诺在看乔真,他突然发现,自己从来也不了解这个女人。有关她的一切,都出自不可确信的事实和他的想象。这实在太可怕了。
乔真就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
没有一丝温柔和感伤,而是只有一种表情:近乎冷酷的冷静。
名捕之花
“萧丑女。”她淡淡的说出她的真实身份。她的表情和声音都很平淡。但沈诺却出了一身冷汗。
“名捕之花,京师双壁”,九城六扇门中,萧丑女和秋弱颜近年声名鹊起,但他们的性别和样貌,却和他们办的案子一样神秘。
江湖传闻,这两个捕快是一对丑怪姐妹花。
但叫丑女的,不一定真的是丑女,就如同叫富贵的,未必富贵,叫聪明的,可能连自己几个孩子都查不过来。
沈诺叹息:“原来从青城开始,就是一个局。”
萧丑女道:“是。能逮捕七杀凌爱血,是每个六扇门人的心愿。”
“那司命殷红的死?”
“他患了不治之症,本已要死了。这个计划,本是他建议的。”
沈诺苦笑道:“我实在不敢相信,一个人临死的时候,还要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
那天,沈诺在司命殷红的耳边,说的是“我就是七杀”。
他问萧丑女:“但你有很多机会暗算我。为什么一直不动手?”
萧丑女淡淡道:“如果一个罪犯自己乖乖的跟我到京师再伏法,我何必要先给他戴上镣铐枷锁?”
“但在京师你为什么没动手?”
萧丑女的眼神突然变得迷离,“因为我下不了手。”,她低下头,目光不敢正视沈诺的眼睛;“因为我很矛盾。”
这样的回答,沈诺是不是相信?是不是满意?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同跋涉千山万水,日夜相对,怎么会没有感情?
等到沈诺想要动手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全身软绵绵的。
“软筋散”,她淡淡道:“我偷偷的放在你们的饮食里。”
凌爱血冷冷道:“想不到我死在你手里。”
萧丑女沉默不语,转身的时候,她只说了八个字:“职责所在,身不由己。”
解释
丝丝问沈诺:“你为什么做杀手?”
沈诺答的很干脆,干脆极了:“因为我要糊口。”
丝丝说:“可以糊口的行当很多,你可以卖包子,贩茶,卖私盐,甚至拉皮条,当山贼,为什么要做杀人的生意?”
沈诺想了想,“因为我杀心太重。无时无物,不有杀机。”
这是杀手的人生观。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翻覆。’我杀的人,比起将军和谋士,还要少的多了。”
丝丝不肯放过,“杀心重,可以做屠夫。”
“我不杀动物,我只杀人。人人生而有罪,死有余辜。”
丝丝冷笑:“你连杀条鱼都心软,我不信你杀过那么多人。”
沈诺淡淡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希望你丈夫还活着。”
丝丝问:“你真的杀了他?”
沈诺道:“他已经死了。”
丝丝道:“你为什么从不为自己解释?不屑于,还是无话可说?”
“我不必。信任我的人根本不需要我解释,我的敌人也不会信我所说的。”
“朋友不必,敌人不信,但更多的是既可能成为朋友,也可能成为敌人的人。他们是最重要的力量。他们需要你解释。”
“不需要。我不是钱,不需要让所有人都喜欢我。”
“那也不用想成茅坑吧,谁得谁踩。”
“无所谓。”
“我去。”
冒名顶替
十月十五。
下元节。
南宋吴自牧《梦梁录》载:“十月十五日,水官解厄之日。官观士庶设斋建醮,或解厄,或荐亡。”
在这一天,人们祈祷能够免罪,解去灾厄,所以这一天,皇帝通常会特赦或者推迟死刑的执行。
如同鸽子笼一样的房子中,只有小小的油灯,半干不干的不知道多少年的一堆乱稻草。还有像涂着牲口血的黑紫色的破旧木马桶。
阴森,潮湿,到处都散发着一股股霉味和臭味。地上和壁上到处都是蟑螂和蜘蛛,偶尔还可能有灰黑肮脏的老鼠跑过,如果被人捉到,就成了不错的肉餐。
这里是刑部天牢。
这里关的都是即将处死的死囚,这里没有希望,没有明天,只有临死前的恐怖。
一个穿着红色官衣的牢头,带着一个风华出群的丽人,来到一间天字号牢房。
丽人也穿着官服。
凌爱血苦笑道:“你来见我最后一面?萧大人?”
萧丑女盯着他看了很久,也不知道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还是临死决别的感伤,然后她用温柔的声音,却完全是公门中人的语气道:“你跟我来。”
一间密不透风的刑部公房里。
一个朱衫白须的老者正在等着凌爱血。他在书案上玩索着六枚钱币,不断的排成各种组合和形状,若有所思。铜钱外圆内方,内规外矩,就如同中国君子信奉的千百年来的哲学:中正而贞,内法外儒,如天寰转,行健不息。
老人已老,他的筋骨和气血都已经衰迈,他的智慧和经验,却已经到达顶峰。
凌爱血觉得,他从前见过所有的男人都不如这个老人。
虽无荣观,燕处超然。
他甚至忘记了看他的容貌,他的衣着,只记得一种印象:空。
他在须臾之间,就油然而生一种敬意。他甚至无从解释。
萧丑女躬身道:“大人,您要的人来了。”
老人正用手指敲击着案头的卷宗,上边赫然写着《紫如意之谜》”。
他抬起头,用让人如沐春风的态度,对凌爱血说:“请坐。”
凌爱血道:“大人叫我来,是和紫如意有关?”
老人笑了,“你是聪明人。我该称你沈大侠,还是凌公子?”
凌爱血道:“都可以。您怎么称呼都可以。不过是名字而已。”
萧丑女对凌爱血道:“戊子年八月庚午,天鹰门掌门透骨手海东青在天香楼身首异处;
庚寅四月丁丑,回疆新月弯刀霍占吉在大漠遇寇,血溅黄沙。
癸巳正月甲子,丐帮第二十二任掌门赖污衣于昆仑关离奇身死。
丙申腊月-----
老人打断她“我知道你多聪明强识,这些案宗不必多说了。”
萧丑女躬身“卑职不敢。”
老人咳嗽一声,“十五年之间,三十二起离奇死亡案件。共同之点是,他们都曾是“紫如意”的主人。”
凌爱血道:“据说每一个主人,都会死于非命,无一例外。关于它的一些传说,已经近于诡异和邪恶。原来六扇门也对它有兴趣。”
老者轻轻摇头:“不是有兴趣,而是不得不格外关注,因为我们破不了案。”
他的挫败感虽然掩饰得很深,但凌爱血仍然能感觉得到。
萧丑女道:“所以到现在,的确有人相信这是某种神谕或宿命。”
老者道:“有些东西的确是灵界之物,而灵界之物,都是妨主的。年轻人,你相信鬼神之说吗?”
凌爱血淡淡道:“我五岁的时候,家里仅有的一口猪病了,我们全家的衣食,就指望在它身上。有一天我半夜里睡的迷迷糊糊的,突然被爹娘叫醒。他们让我跪在北墙,向鬼神磕头,保佑我家的猪不死。”
他陷入回忆,回忆里常常有你最珍视的东西。可是,过去到底是会帮助你,还是会毁了你呢?
凌爱血的声音里,已经可以听得出失望。“那是第一次懵懵懂懂的知道什么是鬼神。但我们的虔诚是徒劳的。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再没相信过鬼神。我不相信真的有人力所不能理解的所谓妖异。”
萧丑女微笑道:“我也不信。但大人也许有些信。”
老者的脸色十分郑重:“因为我见过你们从没有见过的。”他的声音似乎从另一个神秘世界传来。“你们没见过,所以无法想象。无法思议。”
凌爱血问:“难道一点线索也没有?”
“一开始我们推测这不过是一个暗杀组织故意编造的神话。”萧丑女道,“甚至大人也这样认为”。
凌爱血道:“不错,上士诛心,中士夺气,下士攻身。”
老人点点头,他的每一个动作,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浸透着温和和坚定,让人如饮醇酒,不觉而醉。只听他说道:“所有暗杀组织,比如“黑手”,“阎王信”,都已经列入追查范围,但数年来耗费人力物力,却毫无所获。”
萧丑女道:“后来大人吩咐我们调查究竟他们如何得到紫如意,尤其要留意他们的财务进出。”
凌爱血鼓掌道:“聪明。”
萧丑女道:“可惜所有的案件,都毫无痕迹可寻。直到最近,我们突然有了一点线索。”
凌爱血道:“什么线索?”
萧丑女问:“你听说过紫如意,是否也听说过碧玉笄?”
凌爱血道:“据说紫如意总是与碧玉笄相伴。”
萧丑女摇头“笄并不是指插头的笄,而是美女的姬。碧玉笄,其实是碧玉姬。”
凌爱血道:“原来如此”。
老者道:“我们得到内幕消息,有一个人将会被碧玉姬邀请,参加紫如意的竞拍。”
凌爱血问:“是谁?”
萧丑女微笑道:“你。”
凌爱血道:“开什么玩笑。”
萧丑女道:“因为你就是轻侯别院的柳温侯。”
老人解释:“准确的说,你将会是柳温侯。”
凌爱血道:“我明白了。你想让我冒名顶替。”
萧丑女道:“这是大人的意思。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死囚牢里等着明天戌时断头;要么为我们做这件事。”
凌爱血道:“看来我没的选择。反正两条路都是要死的,我当然选神秘一点的,至少,我可以晚死几天。”
他想起件事,就问“真正的柳温侯,想必已经在你们控制中了。”
萧丑女道:“你认为他在我们的大牢里?”
凌爱血奇道:“难道不是?”
萧丑女摇头。
“难道他已经死了?”
“不是,我摇头的意思是,不是在否定你,是我在摇自己的头。”,她补充道:“他应该是死了。因为我的同事亲眼见到他被人追杀,自跳涧底。”
“我想我猜到是什么人要杀他了。”
萧丑女很惊讶,“哦?是什么人?”
老人显的很有兴趣,“我想他是在怀疑朝廷。”
凌爱血道:“恐怕普天之下,敢动他的,除了青龙会,就是朝廷了。但素闻柳温侯与青龙会交好,那剩下的,恐怕只有朝廷了。何况他之所以被免去侯爵,也是因为他豪侠自许,结交豪侠亡命,而使言官弹劾其蓄养亡命无赖所致。”
老人似在以言挑之:“如果朝廷要他死,赐其自尽即可,不过一纸几吏之事。何必暗杀?”
“因为柳温侯还是当今太子的内弟。所以,这么做是最好的办法。”
老人微笑不答,却岔开话题:“那么你认为,他为什么会卷进紫如意的交易中?”
凌爱血道:“我和柳温侯有数面之缘。他千金开宴,挥金如土,可以为了追求刺激,驾驶造价百万两银子的帆船故意在风暴中毁坏,在“财神”的最后一次赌局中,卜鹰赌的是胜负各百分之五十的标的,而他选的赔率是四十五赔一。足见其人心性喜险不厌。所以他牵涉到紫如意,是再合理不过的事。如果他不插手,才是奇怪。”
萧丑女:“你也参与那次赌局了,是不是?”
“是。”
“那你选的是什么赔率?”
“二赔三。”
“看来你是赌徒里精明谨慎的那一种。”
“是。虽然赔的少,但总是输少赢多。”
“那你赢了多少?”
“这次爆冷,我输了。”
“输了多少?”
“三百七十万两。我全部身家。”凌爱血笑道:“这能算是精明谨慎吗?”
萧丑女伸了伸舌头。她想说“原来你还是赌鬼。”,还要再说什么,但看了看老人,又把话缩了回去。
“财神”的最后一次赌局,到底赌的是什么?
老人问:“所以你认为,柳温侯是为了冒险和刺激,才要做紫如意的主人?”
凌爱血摇头:“我想不到其他理由。这世上总是有某些人竭力逃避死亡,却又有人追逐死亡。也许柳温侯自负他能够打破这一诅咒也未可知。”
萧丑女道:“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他是被迫,或是有其他目的?”
老人道:“真相只有等我们调查后才能得知。”
凌爱血问:“关于竞拍的环节,你们知道多少?”
老人叹道:“非常遗憾,我们无法获知更多关于竞拍的细节。”
凌爱血问:“我只需要化妆成柳温侯,在他家里等待碧玉姬来找我?”
老人弹指如奔雷闪电,六枚制钱自下而上依次自半空落在黄花梨桌面上。整齐一线。
老人眼一扫,道“水天需。”原来他在占卜。
“下乾上坎,坤宫之游魂第七卦。是需卦。需,也就是等待。”
等待也是一种行动和作为。既然你不能令太阳升起,就只好等待明天的日出。
老人道:“我们现在对紫如意只能算一无所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
凌爱血道:“那我岂非很危险?穿帮或者不穿帮,都有人要我死。”
老人变色道:“你没选择,我已经尽我所能的帮你。”
萧丑女忽然有种奇怪的想法,大人和凌爱血之间,是不是有某种特别的渊源?
为什么七杀投飞刀的手法,和刚才老人掷钱的手法好似出自同门呢?
萧丑女在桌上展开卷轴,“我们已经绘制了轻侯别院的地图和人物关系图。你要尽快熟悉它。”
凌爱血指着一个肖像问“这个扫帚眉的不怒自威的男人是谁?”
萧丑女道:“王监士。四十岁,崆峒第一高手。他是你的管家。据说是你唯一信任的人。”
凌爱血问:“这个寂寞的女人,难道就是柳温侯的妻子穆莉莉?”
萧丑女回答:“不错。似乎每个闺中怨妇,都是同样的郁郁寡欢。”
凌爱血道:“据说穆莉莉不过是邯郸平人武师之女,不知道柳温侯这样目空一切的人怎么会选她做老婆。”
老人奇怪的笑笑,对“七杀”道:“个中缘由,我想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沈诺突然想起:“还有件事”,他皱起眉头,“即使我们口音和相貌很像,毕竟不是一个人。难免会让人看出来。”
老人道:“所以我特别为你安排了一个人。一个很特别的人。”
“谁?”
“玲珑玉手玉玲珑。”
戏子
轻侯别院。
柳温侯,男,七尺五寸,面如冠玉。祖父因军功封一等冠军侯,世袭罔替,但到了他这一代,因其行事不合法度,被削为男爵。受剑于武当,从山西太原心意门傅长缨学枪,从点苍山铁道人学裁天尺。
其性怪僻,喜怒无常。有时湿柔如处女,有时却比市井流氓无赖还要下流卑鄙。
他最喜欢的,是当着下人的面,让他的妻子和仆妇,丫头一起被他轮流奸淫。
所以当沈诺的马刚停在轻侯别院外,有的人就如同见到猫的小老鼠,哆哆嗦嗦。但也有人欢呼:“主人回来了!”
有人跪地伏身让他踏背而下,有人接过他的黄色马;有人替他用野鸡翔毯子拂去身上的轻雪;有人问他想吃什么,好马上吩咐厨房去做。
他也见到了王监士。
他一身富贵装束,头容平,肩容正,衣履整洁到连苍蝇都会崴脚。他对沈诺毕恭毕敬,言谈举止和其他大户人家的管家完全没有两样儿。这些管家通常都是两副面孔,对主人是好奴才,对他下边的奴才则又是一副主人嘴脸。这一点沈诺很容易理解。因为最好的奴才,通常也最后能成为最好的主子。因为在这两种人眼里看来,世界上的人,不是主子,就是奴才。他们的骨子里就无法理解平等这种概念。
然后他就看到了穆莉莉。美女们瓜籽脸的占大多数,但穆莉莉不同,她单眼皮,眼如长杏核,下颌很丰满,这给了沈诺一种别样美的印象。
据说在相士们看来,这是贵妇相。“天庭饱满迎宝贵,地阁方圆不受贫。”
最难过的,就是柳夫人这一关。她是最了解柳温侯的人。
沈诺注意到:她的装束,就和侍婢一样朴素,但她的珍重芳姿,她的从容气度,却让人一眼就看出她的身份。有些人的气质,天生就与众不同。他们是天生的贵族。
她的丈夫在玩疯狂变态的游戏时,她总是努力的维护自己最后的一点尊严。
当沈诺第一眼见到她时,心中就泛起了莫名的柔情。
就如同雨过天青的深秋,所有的花树都已然落叶,你却看到肃杀的原野上仍然有一朵小小的黄花。
那么柔弱,却那么坚强。那么淡雅,却那么美丽。认命却又坚忍的默默守候着她的土地,她的秋光,她的黄色,她的凋零。
她矜持优雅的微笑着,握住沈诺的手。“相公安好。手冷吗?”接着问身后的跟随仆妇,“怎么没把我的手炉拿出来给相公暧手?”
下人答:“夫人,我想着进屋不过是片刻功夫,进屋子里暖岂非更好?”
“你总是有顶嘴的。”就连责备下人时,也是那么温柔有礼。
沈诺在想,他要不要上去打这娘们儿两个耳光呢?
他决定还是少说话,少做事。先静静的观察再说。
于是他拉着一张长脸,不动声色的在众人簇拥下进了东厢第三间屋子。
这间屋子的摆设,从地毯到葡萄酒器,完全是波斯大贾的风格。
只有中堂上一首兼毫墨迹是中华韵致:
“我是清都山水郞,天教散漫带疏狂。曾批给露支风赦,累奏留云借月章,诗万卷,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
沈诺也只好把自己想象成柳温侯,所以现在他就成了戏子。
人们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婊子无情,是因为她们根本不相信情。她们对忠贞也毫无概念可言。
戏子无义,是因为他们要自炫,他们更习惯了表演,在别人的故事里哭,在别人的故事里笑。于是他们习惯了做秀,习惯了假装。一个没了自己的人,怎么会有人格?
其实未必。
凌爱血发现,即使再本色或者笨拙的人,也有戏子的天赋。
掩饰和狡猾,本是人性中的一部分。
于是他的生活,如同分裂成了三个世界。
演一个君子不难,演一个流氓也不难。但同时演一个君子和一个流氓的变态复合体,就难了。
沈诺如同一个演员,细心的揣摩自己的角色。
就好像我们,我们大部时间和场合里,做的都是角色本身要求我们做的事。我们编,我们导,我们演。你所做的,不一定是你出自本能和内心所做的事。只是你经过选择所做的事。简单说,你只是你选择呈现出的你。
假戏真做
夜已深。连照管炉火的家丁也睡下了。
主人的卧室不仅奢华,还很温馨。帐子早已放下,熏了兰香的蚕丝被子铺开,上边描龙绣凤,床头并体排着两个檀香参花药枕。
烛火闪烁不定,却让人感到安宁和平静。
穆莉莉穿着红色的肚兜,雪白如玉如脂的后背几乎完全裸露,正坐在床上慢慢的梳着头。
她长长的柔软的头发散发淡淡的幽香,沈诺不自禁的看过去,穆莉莉觉察到他火辣的目光,回头相对报以微笑。她的笑容在这寂寞寒冷的冬夜里,就如同朝阳下初融的春水。
沈诺的心跳的很快,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茶,觉得还是口干舌燥。他终于说道:“我突然想起有些事,你先睡吧。”他吹熄烛火,转身推开了门。这样可笑的借口,实在蠢极了。
他努力克制着自己,静静的在月夜里徘徊。
管家的屋子里还亮着灯。两个被蜡烛拉的长长的影子从窗前映出到梅花花坛。沈诺两个起落,轻轻的匍匐在窗下偷听。
管家道:“奇怪,朱三哥明明说他们亲眼看见他跳涧自杀了。怎么会逃出生天的?”
“难道朱三哥他们撒谎邀功?”
“有可能。不过,也可能这个柳温侯是假的。”
“假的?这。。”
“你有没有觉出什么不对?”
“你是说主人这次回来,和以往不大一样?”
“不错。以前他每次回来,都会先糟蹋个处女说是见红走旺运。这次却奇怪的很。”
“难道是转性了?”
“哼,‘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难道你没听过吗?我怀疑他是假的。”
“明天我们一试便知。先让他写字,找人核对鉴定笔迹,再找个姑娘试探。”
所以第二天,沈诺已经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了。
所以他自己就先提出来,家人里有没有新到的女人和丫头。
“主上,咱们有一个佃农有个姑娘,今年十六岁。还有就是管园子修工程的麻子刘卷了三十万两银票跑了。我们去他家,带回他刚娶的老婆。人倒还年轻标致。现在就关在西跨院。不知道主上的意思。”
沈诺用很贵族的语气说出很流氓的内容:“本来是应该破瓜见红运的,但这次我要换换口味。”
刘麻子的老婆
麻子刘的老婆缩在一角,羞怯的看着自己的裙子。
“你叫什么名字?”
“回爵爷,民妇小名叫三儿。”
沈诺斯文的道:“三儿,欠债还钱,你老公的账,你要怎么还?”
“我没有钱,我愿意从此为奴,替柳爵爷干活。我什么都肯学,什么都肯做。”
“这是你自己说的,什么都肯做。”有人跟着笑起来。
三儿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语病。急的要哭出来。
等到她被带到一间有着很大的床,四壁都挂着镜子的奇怪屋子时,沈诺已经脱光了衣服,正努力的唤起自己的兽性。下人退出去。沈诺知道有人在偷听。
他假装淫邪的笑着,故意脏话满嘴。这时他突然发现,他并不是因为高兴而笑,因受到刺激而兴奋,他也可以因为笑而高兴,因为兴奋而感到刺激。
他撕掉了三儿身上的每一片衣服,直到看到她雪白青春的胴体,他一刹那间涌起一阵怀疑,一切与她民妇的身份似乎很不相配。但他已经精虫上脑,不会深入思考了。
在三儿的哭叫声和半推半就中,他终于成功的做了一次流氓。
最奇怪的是,对方居然还是处女。
三儿披散着头发,紧紧的抱着被子,雪白的手臂和大腿还是露出一部分。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沈诺看不懂愤恨之外的表情。
他突然间如梦初醒,压低嗓子道:“我终于知道你是谁了。”
三儿愤怒的扑过来,左右开弓,连打了他几个响亮的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
但三儿好似还不解气,一口咬住他的胳膊,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儿。
沈诺对着她的耳朵低声道:“萧大人,你要是再闹,我们就都穿帮了。”
“混蛋!流氓!”
萧丑女恨恨的骂着。
沈诺低声道:“见到你来帮我,真是太好了。”
解药入口就是毒药
沈诺想,柳温侯是怎么样思维,怎么样想的?只有合乎内心的戏,才不会有做作的痕迹。
问题是:一个贵族加一个流氓,是不是还是流氓?
贵族君子和流氓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怎么样转化?
沈诺的定义是:贵族就是永远都有难以言说的骄傲,贵族们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做的。流氓就是什么都做的出来,而且是用下流无赖的方式。
是的,柳温侯的不同之处,是用贵族的方式做着流氓的事,用流氓的方式做贵族的事。
所以他上一刻还是温文儒雅的君子,下一刻就成了恶棍。这种转变太特么折磨人了。不止是别人受折磨,他自己也受折磨。还好,别院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主人的喜怒无常,反复千变。
书房里飘着芝麻酱烧饼和烤羊肉的香气。还有孜然香气,蜜制铁观音的茶香。
仆人倒退着悄悄离去,房间里只剩下沈诺和王监士。
王监士此时就象完全变了一个人,说不出的傲慢。由刚才的正襟危坐,变成了大模大样的懒倒在躺椅上。他把一粒深褐色丸药缓缓放在桌上,捏破蜡壳,然后高抬着下巴,用特别痞的京片子说道:“还好你回来的及时,否则药性一发作,我这解药也救不了你了。快快吞下吧,否则脑虫发作,嘿嘿。”
沈诺不动声色,却已经明白,柳温侯一直受他的药物控制。这一丸药,肯定是他定期给的解药了。他希望获取足够的信息。
于是他故意淡淡道:“我决定以后都不服了,柳温侯怎么能受一个家奴的威胁。”
王监士很惊讶:“你真的不怕尸虫发作?你真的想死的很难看?”
沈诺冷笑道:“死都死了,难看不难看,又有什么关系?”
“很好,三天后,也就是这个月二十,就是你毒虫发作的最后期限。你预备后事吧。“他冷笑道:”你见过老程死时的惨状吧,嘿嘿。”
沈诺嘿然道:“我还有三天可活,你却命在顷刻了。”
王监生笑道:“你难道忘记了?我是皇上的人,难不成你还敢杀我?你武功虽高,难道自信能胜得了大内二十八高手?”
原来他是大内二十八高手之一。沈诺想。
他不能在言辞中包含过多信息,这会让他暴露。但又不能太少。于是他只淡淡的问:“皇上?”他想知道为什么皇上想杀柳温侯。
王监生道:“皇上手谕,着我们便宜行事。用毒也不过是便宜行事之一。”
沈诺冷笑。对手终于露怯了。
“恐怕就算皇上知道了我死的太惨,也会降罪于你。”
王监士露出诡异的笑:“太子怎么会知道?他还不是什么都是听我们说。嘿嘿。哈哈”。
沈诺道:“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
交易的具体内容,却不能他来说。因为他本来就什么都不知道。
王监士思索片刻,道:“好。你想怎么样?”
沈诺不答,反问“我也应该问,你想怎么样。总之要我们有共识,可以互利。”
王监士道:“好。你知今上担心太子党太过做大,因此必欲剪其羽翼。而太子也欲除去今上股肱势力。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恐怕两人破脸也是指顾之间的事了。所以你想求置身事外是不能了。只要你将所有财产暗中转给我,我会安排你远走异域,如果太子能胜出而不被废掉,他登基之后,你再回来不迟。我这就对皇上奏报说你已经毒发身死。”
沈诺道:“脑虫怎么办?能一次解掉吗?”
“这个自然。我给你三天限期,到时一手交接房契财产,一手交你解药。如何?”
围困
怎么样才不会染上毒瘾,赌瘾,嫖瘾?
答案是:永远别尝试第一次。
怎么样才能不走错路?
答案是:永远别踏出第一步。
可惜沈诺已经尝试了第一次,于是他变的越来越流氓了。
还好他伤害的只有温文有容的穆莉莉,坚忍刚强的萧丑女。而恰好这两个女人,不介意他对自己耍流氓。
萧丑女正在床上和他耳语:“我探到消息,柳温侯并未服过王监士的什么毒药,他那天给你的所谓解药,才是毒药,他这样说,只是想骗你把毒药吃了,进而控制你。不过还好你没有吃。”
沈诺一阵后怕:“这人好阴险毒辣。”
“还有,王监士得到密令,已经调集大批人手,预备明天戌时三刻包围轻侯别院,此间男女老少,一个不留。大人要我们明晚酉刻再走,尽量等到碧玉姬和你联络,否则紫如意的秘密功亏一篑。”
“我知道了。”
想不到的是,他们刚从床上穿好衣服出来,就发现轻侯别院已经被数十劲装结束,全副武装的神秘可怕青衣人围困了。
王监士已经重伤被捉,穆莉莉也已经落入他们手里。
对方强弓硬弩,训练有素,个个武功都是一流好手。只有皇家禁卫和大内高手才有如此实力。
沈诺低声道:“看来王监士暗地里的活动,皇上已经知道了。已经让人格杀了他。”
萧丑女盯着敌人的中军,凝思未答。然后低声道:“我想我已经看懂了对方的旗语和唇语。意思是,围兵三合,网开一面,然后纵人追击,不留一个活口!”
沈诺走近青衣人前,说道:“内子不过一区区妇人,无涉紧要,便请阁下放归,阁下想要什么,开口就是。”
青衣首脑笑道:“好。温侯好爽快。”将手一挥。
左右便将穆莉莉放回。
沈诺抱住她,低声安慰“没事吧。”
穆莉莉摇摇头,站在他身旁,不自主的挽住他右臂。
沈诺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恐怕阁下无非是想得到靖康重宝,又何必杀伤无辜人命,只要阁下退兵,我将宝图便赠予阁下,否则图毁人亡,一拍两散。”
青衣人首脑轻笑道:“好。除宝图之外,尚须借君一物。”
“是什么东西?如果是这两个女人,那就不必说了。我不会给。”说毕指了指穆莉莉和萧丑女。
青衣人首脑鼓掌道:“好情深义重。我要借温侯的头一用。”
沈诺笑道:“你要借我的脑袋,恐怕有些困难。我也要问问自己才好。”
青衣首脑笑道:“宝图加你的人头,我即刻退走,否则轻侯别院二百八十口人命,顷刻而尽!这笔交易,算是不错的了。”
沈诺笑道:“阁下好黑的价钱。这样看来,我只有自刎一条路了。”说毕抽出腰刀。
青衣人首脑笑道:“不佞素闻温侯好赌如命,亦属同好。不如我们来赌一局。”
他挥挥手,面前临时几案上便多了三杯酒。
“这里有三杯酒,只有一杯无毒,另二杯一杯是鹤顶红,一杯是牵机散,服之立死。温侯来取一杯喝了,生死决于天命。你如不死,我只取图而走,你如死了,我亦不伤温侯家小一人,如何?”
沈诺笑道:“好极了。”
只见三只酒杯一为天青色,一为绛红,一为月白,便取了绛红酒杯举杯待饮。
只听穆莉莉说“等等。我有话和你说。”
她轻轻耳语道:“我知道你不是他。但我不介意你是他。我很高兴。”
沈诺点点头,忍不住又看了萧丑女一眼。萧丑女对他点了点头。
心有灵犀的两个人,又何必说话?
沈诺知道,她们都很聪明,很坚强。会照顾自己。
他将酒杯沾到唇边的时候,青衣首脑道:“且慢。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确定选这杯酒吗?”
沈诺道:“是。”
青衣首脑道:“这杯是牵机散。”说着一使眼色,手下将那杯天蓝的灌进王监士的嘴里,众人见王监士立即口吐白沫,抽搐了几下毙命。
青衣首脑笑道:“你手中和这只月白色杯中,有一杯是鹤顶红。有一杯无毒。但酒色酒味,完全相同。现在,你要不要重新选择一次?”
沈诺笑了,“那么我选月白的这杯。”
萧丑女急道:“别中他的计!还是选原来的那杯。他肯定是想你死。”
穆莉莉淡淡道:“无论他选哪一杯都好,别增加他的疑虑。”
沈诺果然放下手中天青色的酒杯,拿了那杯月白色的一饮而尽。
萧丑女和穆莉莉的心已经紧提。
直到看到沈诺渐渐的倒在地上,穆莉莉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二分之一大于三分之一
沈诺醒来的时候,青衣人首脑正背手而立,见他醒转,大笑道:“你果然没让我失望。”
沈诺问:“我喝的酒。。。?”
青衣人道:“你喝的是没毒的那杯,虽然没毒,却有迷药。”
“原来你并不想让我死,那么另一杯也是没毒的了。”
青衣人道:“不是,另一杯的确是有鹤顶红,如果你不是重新选了月白酒杯,已经死了多时了。”
他笑道:“你为什么会重新选择?你不怕我是真的想让你死,看你选了无毒的一杯,就故做疑兵之计吗?”
沈诺笑道:“我的理由很简单。一开始我选中无毒的概率是三分之一。但当你除去了一杯,月白色酒杯无毒的概率就上升到二分之一。而二分之一显然大于三分之一。因此我纯粹出于可能性大小的考虑,才选了月白色杯子。”
青衣人皱眉道:“不对。当我过滤掉天青色那杯,你最初选的那杯的概率,也即刻上升到二分之一。”
沈诺道:“不是这样算。最初选择在手的概率,不应该更改。”他顿了顿,又笑道:
“好吧。我说实话。赌徒的真正本领,不是计算概率,而是观察对手的表情。如果你赌过,就能很容易的明白我的意思。赌徒拿的好牌还是坏牌,是拿了一手烂牌却在虚张声势,还是拿了好牌却尽力迷惑你下注,都会在眼神,细节中显露出来。
一个人的内心,不管他多么努力的不动声色,都是掩盖不住的。我从你的眼神之中,看出你并不想我死。因此我才选了对的酒。”
青衣人笑道:“很好。这里是紫如意投标之地,你自便,我们会再见的。”
中标
原来紫如意的主人,是通过购买才得到它的。
这些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他们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密室中板壁相隔,只听得到各自压着嗓子的出价。
“十万两一次”
“五十三万两两次”
“一百四十万两一次”
有人宣布竞拍暂时中止。
凌爱血刚才注意到,其中出价的一个异常虚弱和兴奋的声音就来自他的隔壁。
他悄悄的低声问“你病弱如此,所为何事?”
过了很久,一个充满了无奈和感伤的年轻声音道:“
你应该听得出来,我已经命不久长,日暮途远,只好倒行逆施了。”
他正想说第二句话的时候,主持者宣布:“中标者我们已经选定!”
每个人都屏住呼吸,听他宣布那个名字。
一个似乎带着魔力和妖异的声音,终于宣布结果:
“轻侯别院柳温侯!”。
碧玉姬
要得到紫如意,一定要有碧玉笄。
原来口耳讹传,碧玉笄其实应该是碧玉姬。
这个肤色洁白,一身碧色的神秘美人。就是碧玉姬。薄纱之下,她充满弹性,笔直修长的大腿和丰满柔软的胸部隐约可见。
她的手里,居然就是紫如意。
不仅曲线优美,而且色泽奇丽。就如同最美丽的珊瑚。
紫色,没什么比紫色更让沈诺想到死亡。
甚至黑色也不能。
沈诺问:“你就是碧玉姬?你手中的如意,是不是真的会令人如意?”
碧玉姬神秘的笑了。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可与人言者十无二三。又谈什么真正如意?”
沈诺道:“但据说得到她的人,一定会有幸运可期而至,也一定会死于非命。”
“是的。”
“既然不能求永生,不能求青春不老,又怎能叫做如意?又何必有求于你?一个人的如意,也许就是别一个人的不如意,又怎么能叫人人如意?”
碧玉姬的声音如同来自远山:“你们得不到,是因为不求。求也得不到,是因为妄求。”
“说的好。”沈诺拍手,“但既然它只带来死亡,又怎么能称做宝物?江湖人物,又为什么趋之若鹜,争之而后快?”
“因为不祥之物,从来只佩不祥之人。”
碧玉姬巧笑嫣然,问道:“你要求什么?”
她的笑容如同春水。
“你可以求夸国之富,倾城之色。甚至,可以要我。”
沈诺看了她很久,然后笑道:“我只求见一个人。”
“什么人?”
“青龙老大”
美人沉默一会儿,道:“你知道如果愿望达成,你就会死?”
“我知道。”
幸与不幸,往往是相伴相生的。你要得到一些特别的东西,就要有特别的付出。这就叫公平。
美人道:“好。要约已成。”她注酒入杯。命令道:“喝了它。”
酒色鲜红,就如同人的鲜血。
黑色的人
绿色的瓦,红色的墙。
小径幽深。
不知道转过了几多胡同,沈诺就看见一座很平凡的院落。
仍然是绿瓦,依然是红墙。
难道这里就是青龙会的七月十五分舵?
一个纤长瘦弱,全身包裹着黑色高贵衣服的人正看着他。这个人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就连他的双手,也戴了黑黑的麻布手套。但如果你和他的眼神相接,就会不自禁的泛起一阵寒意,一种接触到死亡的寒意。
沈诺很有礼貌的问:“阁下就是青龙老大?”
黑色的人冷冷道:“你不信?”
沈诺道:“我信。”
“哦?”
“因为你的气质和身上散发的杀气。如此平凡,如此冷漠,又如此威严。除了青龙老大以外,我想不出第二个人物。我似乎已经嗅到死之味道”
“有眼力”。
青龙老大的最杰出之处,正是他的平凡和神秘。
这个人势力遍及于天下,却从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没人知道他真正的样子。
除了青龙大哥,还有谁做的到?
沈诺叹道:“据说青龙会三百六十五个分舵。可惜我却只知道七月十五。”
黑衣人纠正:“是三百六十六个分舵。你如果知道更多,早已经死了。”
沈诺问:“碧玉姬也隶属于七月十五?”
“不是,她隶属于青龙会的另一个组织,叫做‘紫色’。”
沈诺叹道:“可惜”
“有什么可惜?”
“伊本佳人,奈何为寇。可惜如此美人,却为杀人组织效命。”
青龙老大满含讽诮:“你错了,青龙会所做神秘庞杂,远非外人所知。而‘紫色’,也不是杀人组织,而是生意堂口。”
他冷冷道:“以所有易所无,为至公平之事。一个人要活下去,总要交易。组织也是如此。紫色所做的,不过也是生意。你该知道,青龙会如此庞大的组织,开销很大。紫色为组织提供的钱货,虽然九牛一毛,我却也不嫌少了。”
沈诺问:“生意?却不知道紫色卖什么?”
青龙老大用异常优雅沉静的态度说道:
“死亡。”
他的声音如同死亡一样神秘和静谧。
“‘紫色’卖的,是死亡。”
沈诺冷笑,“死亡怎么能卖?又有谁会买?”
青龙老大道:“人生在世,有所欲过于生,有所恶大于死,而我们所要的对价,只是交易者的生命。”
沈诺沉默,他想起那个病弱,瘦削,苍白的少年,“我武功不高,懦弱,又不如仇人聪明。何况他有权有势,我只是个镖局的脚夫。他握紧了双手,“日暮途远,只好不择手段了。紫如意是我唯一的希望。”
青龙老大在冷笑:“你已经签订了契约,就一定要执行。即使你走到天涯海角,我们也一定要你死。”
沈诺问:“樊辉就是因为反悔,远走雪域,被你们追杀至死的?”
“是。他根本不配叫江湖人。更不配一个侠字。”
司马子长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沈诺道:“可惜我会让你失望。我不会引颈待戮。因为我还要活着。我还要找一个人。”
青龙老大道:“你没机会了。”他出手似奔雷闪电。沈诺竟然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他一生都未感到如此挫败。
青龙老大慢慢抽出腰刀,狭长如柳条,锋利如鲨鱼的牙齿。他准备慢慢享受宰杀猎物的过程。
沈诺忽然叹道:“我可怜你”。
青龙老大怔住,然后笑了。
“无论你说什么,都别妄想活命”。
沈诺道:“你收买别人的生命,只因为一件事。”
“什么事”
“你怕死。”
青龙老大大笑。但笑声已经听的出干涩。
沈诺道:“我见过有人得你这种病。‘麻疯’。他最后全身溃烂,不仅痛苦不堪,而且死的很难看。而他本来是个美男子,不知道多少女孩子常常晚上梦见他。”
青龙老大在颤抖。他似乎在嚎叫,但声音又小又无力,充满了恐惧。
“你胡说。我要杀了你。”他腰刀前刺,却软倒在地。
沈诺凝注他一会,转身出门,“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你的灵魂早已经死了。既然已死,我又何必杀你。”
死亡的恐怖胜过其恐怖的死亡。
青龙老大调转腰刀,割断了自己的咽喉。
青龙在天
十月十五
下元。
华灯初上,冷风嘘唏,人影摇曳。
紫禁城。
天子之城。
‘天寒墨凝结,对经临古帖,啸啸风回雪,思与灯明灭’。
却不知道眼前的青衣人是值班侍卫,宦官,还是天子。
青衣人在紫檀桌椅上低头写字。墨汁虽凝结,却已用微温化开。青衣人左手持一条松烟墨块,一边用一个定窑乳房状砚滴加入香茗,注入一方红色端砚轻轻研磨,空气中挥发着淡淡的松香味道。
沈诺去看西壁上的一副桃枝图。
桃花有似美人艳妆,热情如火。
“桃花三月势盈盈,于经应胃足阳明。
写得此花因辰字,君如病此可安平。”
落款曰:钦天监言余本命在卯,位在震宫青龙之正,今年太岁在戌,卯戌合中见克,小有不利。余十月病在厥阴心包,经络属戌,法当以辰冲戌,故以厌胜之法作《桃花图》以避小咎。
沈诺问:“什么叫‘厌胜’之法?”
青衣人道:“《晋书艺术卷第六十五》记韩景先擅行京费厌胜之术。有妇卧病积年垂死,医巫皆息意。景先筮之使画作野猪置卧处屏风上,一夕而佳。有吏王睦病死已复魄。景先为筮之,令以丹画版作日月置床头,又以豹皮马鄣泥卧上,立愈。此即其法。不过以阴阳五行生杀之理移精易气,应象模形。譬如医之因症施药。效与不效,不可必也。”
沈诺道:“据我所知,卯辰穿害,恐怕足下适得其反。”
青衣人道:“不然,我本命在卯,时支为辰。五行无必吉亦无必凶,吉凶在其用力。我写此画,亦不过助先天五行力也。”
沈诺叹道:“原来真正的青龙老大,就是当今东宫太子。”
除太子之外,谁又敢称青龙呢?
太子笑道:“我说过我们会再见的。你的北宋月白酒杯仍在。来人!赐酒!”
沈诺一饮而尽,上等的高粱醇酒一入喉胃,如同一趟火线,霎时热火烧身,周身顿起暖意。
太子道:“你受人不祥,是为人中之良,我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
受江湖之垢,是为江湖之首;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
白色的朝廷本应与黑道江湖势不两立,沈诺想不到青龙会这一江湖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幕后首脑竟然是未来的天子。
其实所有的黑帮势力,背后若无官方背景,简直无法运作,很快就会被扑灭。
太子道:“除了治平天下,控制平衡各种势力之外,有很多事我都要依靠青龙会。对官方和皇家来说,做的事总有两种,见人的和不能见人的;做事总有两个理由,公开的和不能说的。”
自从青龙会崛起,庙堂和江湖上的许多事件背后,都有一只神秘的看不见的手在运作。
沈诺皱眉“我有很多疑问。”
太子道:“我知道。比方说,我为什么希望刚才的黑衣人死?”
“为什么?”
太子道:“因为他是我七月十五分舵的舵主,同时也是我的堂弟。我要他死,有很多理由。但如果我自己动手,显然不是最好的方法。我本希望你可以杀了他,可惜你太弱,太令我失望。幸好他自杀了。”
“看来你现在想要我死了。”
代大匠而斫者,鲜有不伤手者。
太子掷笔抬头:“所以你可以死了。但既然我是真正紫如意的主人。我现在可以再送给你一个交易。你想用你的命换什么?”
沈诺沉吟良久,慢慢道:“一个鬼魂。”
太子皱眉道:“是我听错了,还是你吓疯了?”
沈诺的声音如同远山的白云,虚空飘渺:“我想见我唯一爱过的人。她叫寇雪。如果死后有灵,她一定在天堂,而我却只会在地狱。”
太子静静的听他说完,叹息道:“对不起,我爱莫能助。”
他拍一拍手,堂中便瞬间多了十名大内侍卫。每一个都是一顶一的高手,每一个都可以要沈诺的命。
当沈诺跟着侍卫出门的时候,太子忽然道:“我有一种异域奇花,名叫罂粟。可以产生幻觉。吸之过量即亡。也许你在死前的幻觉里,可以见到你的情人。”
沈诺由衷的轻轻道:“谢谢你。”
亦幻亦真
沈诺看见所有他热爱的颜色,听到所有他热爱的声音,嗅到所有他喜欢的味道。
各种感觉纷至沓来,犹似白云般变幻无常,一会儿热血如沸,一会静谧如地如夜。
他还看见他魂牵梦绕的人。
一个多么美丽,多么温柔,多么可爱的少女。
他的眼眶湿润了“你终于来了。”
寇雪轻轻的坐在他的床头,抚摸他的头发。
“两个人相爱,不一定白头偕老,朝夕相对。只要心里有对方,就够了。”
“可是我想你。”
“那很好。”
想念是一种美丽的东西。只有相思的人才懂得这点。
寇雪站起来,“我不能逗留太久,我这就要走了。”
沈诺想拉住她,可是他太虚弱。他失去了知觉。
死亡是生的开始
沈诺睁开眼。
窗外的阳光射进来。窗台上的梅花仍在,冷香袭人。
太子就站在他身前。
他淡淡的道:“玉雪公主昨天已经启程远嫁塞外。胡汉和婚,是为了边民太平。你该为她骄傲。这是她让我转交给你的”。
沈诺慢慢展开画轴,画上的玉雪公主身着大红貂裘,在冷月无声的雪夜,在马上回望。
“冰河牵马渡,雪路抱鞍行。胡风入骨冷,夜月照心明。”
良久,沈诺道:“她没死。她骗我。”
太子道:“半年前妹妹假死,是想让你永远记得她少女时的样子,更加不想让你知道她真实身份,也不想让你知道她要嫁去西北。她希望你记得她,但更想你过的开心。”
他叹息道:“每一个身份,就有一个命运。这是我们皇族儿女的宿命。”
如果她不是公主,是不是两个人就会很幸福很幸福?
“因为她,你才没杀我?”
“不止如此。我还希望你做七月十五的头脑。”
他补充“因为在世人的眼中,你已经死了。”
“你们处心积虑,布局良久,就为了吸收我入组织?”
太子叹道:“我嫉妒你。你不知道我多嫉妒你。人在江湖,毕竟身可由己,但身居朝堂,才真正是身不由己。”
他望向窗外,禁宫重重,也不知道有几多重。
“有时候我也想利用紫色的人力和物力做一个计划,让我可以在众人面前死去。而后,我就可以换一个身份,扔掉从前的所有一切包袱,重新开始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沈诺问:“所以紫如意不仅有真死,还有假死?”
“是这样。”
“那白小侯呢?”
“白小侯的案卷,行动代号叫做“起死””
“起死?”
“是。我们受一个女人所托,让斗志消磨,整天醉生梦死的白小侯重新有了一个可以对等的敌人。于是他的人生,才又起死回生。”,他长叹一声,“有很多人始终不能明白。成就他们的,不是他们的亲人和朋友,而是敌人。”
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看他的敌人是谁。因为只有对他的敌人,才真正可以看出他的真伪善恶,如果一个人连他的敌人都尊重和佩服他,这个人绝对是人中龙凤。
太子道:“有关你的行动,也是起死。”
“我?起死?”
“是,妹妹不想看你消沉下去。所以就有了这一切。而且,她还故意安排萧丑女去负责这次行动。”
玉雪公主的心思,就如同她的人一样。
“那福建漳洲红莲寺的方丈无地上人呢?”
太子奇怪的笑笑“如果一个悟道失败,对佛法失望的老和尚,突然之间,觉得自己禁欲一生,实在吃了大亏,于是借死入生,隐于市井,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赌钱玩女人,是不是很有意思?”
尾声
海参崴,并不是一个盛产海参的地方。
它只是古老满洲肃慎语的汉语音译,它的正确含义是:晒渔网的海滨小村。
宁静的盛夏,金色的阳光,人们慵懒的在沙滩上编织和晾晒渔网。
沈诺光着脚,戴着破遮阳草帽,脸上带着丰收的喜悦,把网上的刀鱼,巴鱼,各色他还不认识的海鱼小心的摘下来放进一个装着海水的细口高陶瓶里。
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尊重。即使它们该死,至少也不该死的充满痛苦。何况它们并没有罪。
人却是有罪的。所有人都生而有罪,死有余辜。因为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屠杀和破坏。
海边的所有人们突然都静下来,目不转睛地望向一个女人。
他们从没看见过如此美丽和气质高华的女人。
这女人走向沈诺。
“我还以为你会加入青龙会,或者至少开个镖局呢,怎么会做起渔夫来了。这就是你的新生?”
沈诺头也不抬,道:“我原先想着先打两年渔,再去哈尔滨种两年土豆,然后再去福建种两年茶,再去塞外养两年羊。现在全泡汤了。”
丽人四处望望,问道:“萧丑女呢?”
沈诺道:“在家带孩子呢。”
“听说你把穆莉莉也拐跑了?她在哪儿?”
“这个,也在家带孩子呢。”
丽人问:“你几个孩子啊?”
“只有两个女儿。”
丽人的语气无比肯定:“那两个女人肯定带不过来。一定要三个才行。”
沈诺笑道:“我是真的不介意啊,就怕她们俩不同意。”
丽人已经很暧昧:“我自有办法。”
她蹲下来,脱下鞋袜。卷起衣袖,帮他一起摘鱼。沈诺看见牵牛花色的趾甲和青蒿色的趾甲。良久,丽人淡淡道:“我见过他了。他和他过的很幸福。”
沈诺道:“你现在相信我没真的杀死你丈夫了?”。
丽人不语。
沈诺又问:“你真的不怪他?”
“我已经放下了。”
沈诺点头道:“如果你真关心一个人,不一定要朝夕相对,白头偕老。只要你心里有那个人,就够了。”
他笑笑:“当然如果能朝夕相对,那是最好。”
SEP,28,2015.
关于紫如意中的诗
诗一:
“病锁经年学长生,秋衫竹杖上青城。
古树无名参天碧,新花有色错地红。
深山露重人寂寂,曲径苔湿脚未停。
访得云间天师洞,道证无为又一层。”
诗二;
“谁种太幽满青城,森森黛色月华宁。
夜半新雨初晴后,溪亭静听翠笛横。”
诗三:
“薄雾轻寒山色幽,流泉飞溅水千柔。
行人若在青城驻,闲却相思闲却愁。”
三首关于青城的诗,是我自己做的。指落而成。盖因此小说为应温瑞安先生武侠文学征文而作,此活动亦因在‘青城’而起。
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辟‘境界’一语,谓有真感情者,有境界而自成高格。
我未曾至青城,故不可言有境界。诗亦有类打油,不过乾隆,毛润芝,三家村夫子一流,何足言道。
唯‘天寒墨凝结,对经临古帖,啸啸风回雪,思与灯明灭’之诗,为从我旧诗‘雨过天青夜,云轻银河斜,心同乾坤野,坐看星明灭’之诗化来。其时星夜观天,情景如昨。而其音韵为我最爱。
此诗初以笔砚落于纸,在微博上。
诗可言志,咏物,抒情,可怨,可刺,可述。
我国论文人士大夫,例以书,诗,文,画为次。可见书,诗之重。
人如其字,诗如其人。书,诗,文,画,其抽象与规则递减,而自由度愈增。徐青藤言其书第一,诗第二,文第三,画第四,评人多以为其为欺世语。实则不然。
文长此语,声声无讹。
而我国诗,以唐最称善,因其庄重浑厚,初唐,中唐,晚唐,或雄浑豪迈,或奇崛清丽,或凌落伤感,皆有庄严典雅之气象。全唐诗四万八千九百余,就音韵而言,少有过柳子厚《江雪》者。
其诗字与景合,言与意合,意与境合,气与律合,声与韵合。而我之此诗,亦效其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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