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从网络曝光相关舆情,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通报“停止工作”“存在不规范行为”,再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长沙市监委介入调查,“涉嫌严重违法”,调查步步深入。如果传言属实,刘翔峰将要面临的就不仅仅是“终身禁业”,还可能涉嫌多起犯罪。
罪名一,医疗事故罪。不管是不是肿瘤患者,一律按肿瘤处理,这就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诊疗行为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应以此罪名定罪处罚。
罪名二,故意伤害罪。将患者正常组织切除,冒充病变组织,这个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患者鉴定属于轻伤的,刑期在三年以下;如果患者属于重伤的,刑期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最高刑期是死刑。
罪名三,诈骗罪。把其他患者血液或结石冒充自己患者的,诱骗家属花费高额诊疗费用,这是诈骗行为。诈骗罪的量刑与金额相关,数额特别巨大的,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
目前监委介入调查,监委的调查内容包括: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所以,猜测刘翔峰的罪名可能还会增加几个。
增加一,受贿罪。过度治疗、推荐贵的药,其实里面暗含了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摆不上台面的潜规则—回扣。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回扣属于受贿行为,刘翔峰有极大可能性构成此罪。
增加二,贪污罪或者私分国有资产罪。医院的每个科室有各自的“小金库”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秘密,但是从法律性质上说,小金库也属于公款。将其中的金钱占为己有或者以集体决定的名义进行分配,也属于犯罪。
增加三,行贿罪。一个被多次、多年被举报,劣迹斑斑却能“屹立不倒”的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可能也仅仅是理论上的假设。虽然目前无此内容的爆料,不过相信监委一定不会放过此调查方向。
当然,刘翔峰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什么犯罪,都要以调查后获得的证据进行认定。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刘翔峰之后的日子可能都得在监狱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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