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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罪名

那些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罪名

作者: 姜成慧 | 来源:发表于2019-07-09 11:28 被阅读4次

    假如你是一个工人,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很不幸,你的老板恰巧是名副其实的黑老大,黑老大拖欠你的工资,你用尽了各种办法,他就是不发工资,还说,XXX欠我钱,有本事你就去找他要。于是你一怒之下,把欠钱的人打了一顿,还打伤了,这个时候你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你把欠钱的人给拘禁了,要他还钱,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你为泄愤把欠钱人的车给砸了,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假如你建个微信群,觉得好玩帮一个黑老大在群里发淫秽小视频,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后来群变大了,听黑老大的你建了个会员制收费,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后来,他又让你发一些爆炸、放火的犯罪小技巧,你就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假如你去酒吧喝酒,看到对面的妹妹挺漂亮的,在酒精的作用和黑老大的怂恿下,调戏了那个妹妹,你可能构成猥亵妇女罪。如果对方的男朋友表示不服,一言不合要约架,黑老大不能掉这个架子,让你找了一帮人,你答应了,对方找了一帮人,干了一架,你们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打架的时候,你下手狠了,捅了对方一刀,重伤,那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把人杀死了,那你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

    假如你跟着黑老大去参加酒局,喝的烂醉,你逞强要送黑老大回家,不找代驾,自己开车上路。不幸的是,你被交警逮住了,血液酒精含量又大于80mg/ml,那你的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你开车上了路,不小心把他人撞成了重伤,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接着,看到你把人撞伤了,黑老大慌了,让你赶紧开车逃跑!然后,你迷迷糊糊在逃的时候一路又撞死、撞伤了好几个,那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假如你是一名嫉恶如仇的“愤青”,整天对社会不满,对政府失望,觉得世界太黑暗,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有一天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高人”自称民间正义人士,与你志同道合,于是编造一些虚假灾情、警情和恐怖信息,甚至抹黑党和政府的视频、言论等,让你整天通过微信群等各种网络渠道传播。实际上呢,你已经被黑恶势力所利用,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假如你毕业后因无一技之长而成了无业游民,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大哥”,对你特别好,带你吃香喝辣,还出入娱乐场所,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报酬还特别高,就是让你把一包“东西”运到他地甚至出国,你对“大哥”感激不尽百依百顺,其实他就是一个“黑毒贩”,而你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构成运输毒品罪,是要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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