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
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
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最好我想说的是,其中的感情线真的是很巧妙,因为一直带着一种许三观和许玉兰未曾相爱过得想法看的,但是里面总能体现出他们之间的感情,许玉兰被批斗时,许三观对他的照顾,六十岁因为血卖不出去了而难过时,三个儿子觉得父亲在大街上哭而丢脸时,许玉兰拉着他上胜利饭店吃了三盘炒猪肝一瓶多黄酒。
许三观对一乐他们是真的好。所有奋不顾身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当然,毕竟是自己最亲的人,我相信所以的家长都会为了儿女做出很多,这点我深有体会,父母的爱一直都是沉甸甸的。
但是读完后我也说不上来,我读懂了什么。作者想要通过许三观表现出人类对于磨难时表现出的一种面对厄运时的求生欲望,的确做到了,在最后为了一乐一路隔三差五卖血卖到差点失去性命就可以看出来了,不过结局终归是好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来一个晴天霹雳,越穷还越多病多灾,但是还是要好好生活,努力奋斗去克服人生中的不幸。幸好生活还有希望,一切都有好转,生活偶尔也会给一些甜头。
《活着》是余华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福贵的一生总是给我很多的感受和复杂的心理。强烈推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