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段时间看过两本有关幸福的书籍:《幸福的方法》和《真实的幸福》。这两本说拓展了我许多有关人生的哲理。也因为它们,我产生了“幸福因人而异”的这个想法。
结合了这两本书,我取出了当中关键的几个词语:优势、美德、现在的快乐和未来的意义。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四个要素构成“幸福”。这四个要素中,三个要素(优势、现在的快乐和未来的意义)都是因人而异的。
在优势上,能成为优势很大程度是源于自己喜爱做某些事,就像有人喜爱运动,有人喜爱音乐,所以有人能成为音乐家,有人则是运动员。
现在的快乐也是一样,有人觉得游戏可以带来及时的愉悦,有人却觉得相比于游戏,一场朋友的闲聊更能获得快乐,做着与自己优势相关的事愉悦感就会很明显。
而意义方面,有的人觉得创业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有人单单追求稳定的生活,拿一份收入过日子也感到很潇洒和满足了。
这都意味了幸福对一个人来说是简单的,但从整体看却是繁多又复杂的。即便如此,幸福在有着无数多种形式的同时,它却并不代表很困难才能获得,甚至可以说此时此刻,你就能感到幸福—只要你去做能让你幸福的事情。
而能让你幸福的事情其实在前面已经说了,不记得了?那就重新回去看看四个要素。

下面说重点:别把自己的幸福观套在他人身上!
你或许不曾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但现实就是,多数人在把自己所认为的,适合自己的观念无时无刻地强迫对方去接受。即通过“为你好”、“你应该这样做”、“这样做才是对的”的形式在把自己的幸福观套在对方身上。
比如:三十岁前要结婚生子、同性之间不能恋爱、应该安家立业而不是去做不婚主义、还有各种的宗教禁忌...
但是,世界远比我们想得丰富,就好比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在某些国家是存在的、合法的那样。多数讲得头头是道的观念,解剖开来就是:你应该照着我的方式去做,因为这样你才能获得幸福。
对此,你可以回一句:bullshit!

幸福本来就是因人而异的,从来不存在你应该去做的事,只存在你想要去做的事。在有限的人生下,能够做着随从自己内心的想法、观念的事情,就足以称为有价值的人生。
对于别人,我们也要明白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即使再渴望把自己的想法、观念表达出来,但也要时刻铭记不能去批判对方的三观,更重要的是,不能自以为是地去认为对方应该按照自己的观念来行事。这段话看起来很容易理解,但做起来就很难。
人都是自我的,总是在无意当中会认为对方也是这样思考的。过度渴望被人理解和自我的本性,两种因素促使人常常不能把控地要去控制他人,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念。
一个最为典型的真实案例就是希特勒谋害犹太人的观念,这完全就是剥夺他人拥有自我意识、独立观念的极端行为。但当时看来,这种行为却被多数德国人认为是正确的!
我们不是神,不仅仅是幸福观,从来都创造不出一个完美的三观,能够让所有人都按照它行事便能活出最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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